1、大学治安巡逻制度 为确保学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对院内及周边的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巡逻目标1、确保学院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灾害事故,力争将盗窃等一般性治安案件的发生率降低到最小程度; 2、加强交通、摊点、大型活动、广告张贴、外来人员等治安秩序管理,创建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治安巡逻任务1、巡逻检查学院内各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在原位,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2、下班期间检查各处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是否存在火灾、盗窃等安全隐患; 3、及时
2、排除学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检查并及时处置未经批准的院内流动商贩、摆摊设点、乱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影响环境秩序的现象; 4、发现并报告院内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件,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治安巡逻要求1、巡逻人员要熟记火警、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熟悉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部门以及各学生宿舍楼栋的所在的位置,熟悉公共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使用方法等; 2、巡逻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睡觉等与巡逻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私自调班,杜绝巡逻
3、时漏岗、脱岗、拖拉、推诿等现象,保证巡逻工作的正常、连续运转; 3、巡逻人员在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好执勤巡逻标志,举止文雅、文明执勤,要细致地检查每处角落,做到巡逻到位;4巡逻期间发现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时,巡逻人员应立即报警,要敢于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果断处理,努力控制事态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遇到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扑救;对未经批准的流动商贩、摆摊设点、乱贴广告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负责将其带离学院; 5、要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确定巡逻的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 6、巡逻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目标进行巡查,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和检查,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7、白天巡逻的时间,每隔30-40分钟一次,夜间则按不同路线,每隔20-30分钟一次。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好每次的巡逻记录; 8、对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治安问题的,将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或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