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力发电基础建设项目工程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风力发电基础建设项目工程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风力发电基础建设项目,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承包相关事宜1.1 在乙方满足甲方对工程建设要求且依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单台壹兆瓦风力发电基础项目给乙方承包施工建设,以下简称:目标项目。承包范围:风力发电基础。工程地点:。1.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损害,甲方有
2、权押留部分保证金,并更换施工队伍。第二条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甲方壹兆瓦风电项目中风电机组设备总数量为台。乙方每建设六台基础打完混凝土后经检验合格签字后,甲方支付乙方六台基础 60%的工程款。乙方每建成六台基础,混凝土凝固养护期 2428 天回填后,通过监理公司、项目方、承建方共同验收合格后,3 个工作日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款的 37%,下余 3%不计息满一年后退还给施工方。本工程每个风电发电机基础工程(按图施工图纸所包含工程内容)总价(此价是税后价,关于本项目工程涉及税项均由甲方自行交纳),每个基础按万元/万元)进行结算,现场签证增加工程现场定价另外结算。工程要求:乙方须在月内完成甲方项目的承
3、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如设备生产厂家未生产出来,工期顺延,及时与甲方沟通,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第三条保密义务3.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及于任何时候在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直接或间接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为何),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资料、或交易机会、签约情况。3.2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布或披露保密信息,或制作或允许制作保密信息的复印件,或对保密信息进行本协议相关目的之外的利用;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向该方律师、会计师、有必要获知的员工进行告知的除外,但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同时须向该方律师、会计师、有必要获知的员工告
4、知保密义务。3.3 双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3.4 除非双方以局面形式另行约定,本协议终止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保密义务生效。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乙方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与乙方签署目标项目承包合同,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如经甲方催告后仍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已就目标项目开发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无需进行补偿。4.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拒绝改正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导致的乙方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未按协议书支付乙方工程
5、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应付款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4.3 违约方同意对守约方面违约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反而可能发生或导致的一切损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及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的成本)进行赔偿。此种赔偿不应对守约方根据适用法律赋予的或双方之间,关于该违约的任何其他协议产生的其他权利和救济造成影响。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后继续有效。第五条协议解除5.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5.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5.2.1 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分布式风电项目质量的
6、要求。5.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5.3.1 对乙方建设目标项目的且乙方符合分而式风力发电基础项目建设需求、且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应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按照协议约定将目标项目的工程建设优先交给乙方施工;5.3.2 甲方对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且经乙方书面催靠后仍不实施的;5.3.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马上支付工程款。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6.2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有权就有关争议向当地仲裁委仲裁。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是双方就本协议所涉内容的完整文件。本协议连同协议的任何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全部协议。本协议取代了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任何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所做的意图、表示及理解书面协议。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项目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每个基础结算,工程施工前临时设施等费用另计(三通一平、项目部、项目区内道路等)。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