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坪瑶族乡“清洁家园”巡查督查制度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长坪瑶族乡“清洁家园”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推动“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深入开展,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长坪瑶族乡“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巡查督查制度。
一、统一思想,明确巡查督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是贯彻区委、区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巡查督查制度,形成快速反馈和及时处置的机制,对及早发现和减少垃圾“回潮”,巩固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提高垃圾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突出重点,明确巡查督查工作内容
(一)巡查督查范围
全乡所属范围内的5个行政村。
(二)巡查督查内容
1.沿河、沿溪、沿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2.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领导,落实巡查督查工作责任
(一)巡查周期
自2013年5月起,每季度全面巡查1次,每月随机抽查一次。
(二)人员组成
乡“清洁家园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督查组,其人员组成以乡美丽办、纪委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为主。
(三)巡查督查方式
1、巡查工作采取集中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以及明查暗访的方式。集中巡查的方式时间视工作需要而定,日常巡查为每月月末和每季季末。
2、巡查督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同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3、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督查组应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做好收集归档等工作。
4、巡查督查工作以《长坪瑶族乡卫生长效管理暨“清洁家园行动”验收考评表》为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巡查中发现巡查区域存在问题的,第一次发现问题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再发现该问题的再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第三次仍发现该问题的,由乡政府给予相关责任人告诫。
2、各村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巡查督查工作
一要建立巡查督查机制。为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巡查督查中发现问题要登记在册,每个环节都要有详细记录。如现场检查记录、回访记录、整改记录等,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二要建立整改制度。巡查督查组在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集第一手资料,将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要加强巡查督查管理。重视巡查督查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会管理、懂技术的巡查督查队伍,不断提高巡查督查效率,确保巡查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严格巡查督查纪律,本着“到位不越位,巡查督查不包办”的原则,不妨碍、替代当地正常的管理工作。
各村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工作,巩固垃圾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切实把我乡“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中共长坪瑶族乡委员会长坪瑶族乡人民政府2013年5月12日
第二篇:湖溪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巡查督查制度湖溪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巡查督查制度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湖溪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推动“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深入开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湖溪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巡查督查制度。
一、统一思想,明确巡查督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巡查督查制度,形成快速反馈和及时处置的机制,对及早发现和减少垃圾“回潮”,巩固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提高垃圾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突出重点,明确巡查督查工作内容
(一)巡查督查范围
全镇所属范围内的28个行政村。
(二)巡查督查内容
1.沿河、沿溪、沿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2.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领导,落实巡查督查工作责任
(一)巡查周期
自2011年10月起,每季度全面巡查1次,每月随机抽查一次。
(二)人员组成
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督查组,其人员组成以镇保洁管理站、纪委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为主。
(三)巡查督查方式
1、巡查工作采取集中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以及明查暗访的方式。集中巡查的方式时间视工作需要而定,日常巡查为每月月末和每季季末。
2、巡查督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同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3、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督查组应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做好收集归档等工作。
4、巡查督查工作以《湖溪镇卫生长效管理暨“清洁家园行动”验收考评表》为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巡查中发现巡查区域存在问题的,第一次发现问题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再发现该问题的再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第三次仍发现该问题的,由镇政府给予相关责任人告诫。
2、各村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巡查督查工作
一要建立巡查督查机制。为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巡查督查中发现问题要登记在册,每个环节都要有详细记录。如现场检查记录、回访记录、整改记录等,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二要建立整改制度。巡查督查组在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集第一手资料,将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督促其及时整改。
三要加强巡查督查管理。重视巡查督查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会管理、懂技术的巡查督查队伍,不断提高巡查督查效率,确保巡查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严格巡查督查纪律,本着“到位不越位,巡查督查不包办”的原则,不妨碍、替代当地正常的管理工作。
各村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工作,巩固垃圾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切实把我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中共湖溪镇委员会湖溪镇人民政府
第三篇:清洁乡村督查制度林圩三中“美丽马山·生态乡村·美丽校园”
活动督查工作制度
为实现“美丽马山·生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督查范围
(一)上级来文的落实情况。包括上级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决定,上级机关下发的督查通知单,上级领导批示件等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学校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学校“美丽马山·生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执行落实情况。
(四)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五)“美丽马山·生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所涉及各处、室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六)学校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第二条
督查原则
(一)实事求是。督查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围绕开展活动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立项督查。
(三)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
督查组织
(一)建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一名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为学校各处、室负责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督查工作。
(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督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政教处、班主任成员。
第四条
督查程序
(一)立项。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督查督办拟立项目,一般情况应一事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为单位进行拟立项。
(二)交办。把督查事项交有关处、室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的形式交办。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三)催办。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办公室应直接到承办的处、室适时加以催办查办。同时,要积极协助被督查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四)办结。承办的处、室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督查工作组应对承办的处、室的回复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处、室补办或重办;对符合交办要求的,呈报领导阅知。
(五)反馈。一项具体的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的分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
第五条
督查责任制
(一)专人负责制度。督查工作要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处、室承办,结果有反馈。
(二)检查制度。在督查工作过程中,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形式,对被督查各处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
(三)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篇: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学校安全督查制度延寿小
学
学校安全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督查制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步骤,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要手段,是强化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后勤领导为组员。
三、具体内容
安全督查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督查是为了强化秩序、严肃纪律、消除隐患,学校要坚持安全督查经常化。
1、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要部署安全督查的网络,领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每学期上学前,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经消除隐患。期中要组织安全工作回看,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期末要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3、每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作一次检查,记录有关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值日教师负责当天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巡视,对学校及全体学生的安全实施管理,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正确处理当天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5、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要督促值日教师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有关工作。
6、门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发现行迹可疑人员,要有力阻止进入;
7、值周领导要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强化设施的安全和行为的安全。
8、班主任每周要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包括设施、学生表现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学校每学期对校产进行清查一次,发现缺损要追究原因,及时记录,及时补救,保证校产不流失。
第五篇:清洁家园行动工作制度清洁家园行动工作制度
日常卫生保洁制度
为了加强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切实保障村容村貌整洁,特制定本保洁制度。
一、全体村民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自觉革除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
二、每位村民要从自身做起,形成讲科学、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尚。
三、动员教育村民、学生、儿童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随地便溺,不乱垛柴草,不乱堆杂物。
四、村民要自觉把垃圾倒在垃圾箱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脏水。
五、村保洁人员要认真负责,道路及公共场所要坚持每天清扫,河面要定期巡查随时打捞,始终保持路面、河面清洁卫生。
六、垃圾要及时清运,有多少,清多少。
七、实行门前卫生包干,各户要做到门前、庭院、屋后、路旁及屋边沟渠天天打扫,自觉保持居室、庭院整洁清新。
八、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垃圾清运制度
为了保证全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防止垃圾堆放过于长,影响环境卫生,村对承包人制定以下清运制度。
一、负责全村所有垃箱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箱以外的生活垃圾由村卫生管理员过价进行清运。
二、清运垃圾必须做到不积压、及时拖运。
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清运工须将照片、电话号码公布,以便取得联系。
四、垃圾箱的垃圾每5天清运一次,较多的垃圾箱每2天清运一次。
五、村卫生管理员负责对垃圾清运工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按垃圾清运制度清运垃圾要有书面记录,对群众反映间题较多的清运工要给予调换。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深入推动新村庄建设,搞好我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村洁,使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范围及标准
(一)村环境卫生组织管理机构、环境卫生定期保洁制度健全完善。
(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
1、路面经常保持清洁。
2、道路两侧控制线内无堆积垃圾。
(三)村委会所在地公路两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路面平整干净,两侧无堆积杂物,地面无塑料袋、纸屑、牲畜粪便等垃圾。
2、内无堆积垃圾,保持整洁。
3、沿路建筑材料堆放整齐。
4、主要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齐全。
5、有固定的垃圾填埋场。
(四)村容村貌
1、主要路面平整,两旁无草堆、土堆、粪堆、雪堆、石头堆等堆积杂物,路面无积水、无污泥、无路障。
2、农户门前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二、检查方法
(一)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不定期对村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并随时抽查。
(二)对环境卫生较差、清扫不彻底的农户,随时进行抽查。对经跟踪督办环境卫生依旧较差的农户予以通报批评。
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
二、教育居民群众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制定的各项规定,开展周末环境卫生日活动,建立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三、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
四、搞好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庭院内外的环境整洁,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带领村民认真绿化植树养花,绿化美化乡村环境。
五、搞好村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15页 共15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