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参考范本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第五章社会保险制度第六章培训发展制度第七章劳动纪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九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第十章奖惩制度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用人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
2、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1第4条用人单位负有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5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职工聘用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按照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适合年满16周岁以上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可放宽至年满16周岁)、。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违法不良记录。 各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用人单位岗位说明书(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用人基本条件)。 第6条劳动
3、者应聘,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所提供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采取欺骗行为借用或伪造证件。 第7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概不录用。 第8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年,特殊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9条新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全面履行。用人单位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
4、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随时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注:有关商业秘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另行制订)。 2第11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提前。天书面征求劳动者意见(注:建议提前30天)。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通知书中明确告知。 第12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日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并在。日内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交还职工。 第13条解除
5、、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14条用人单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15条作息时间规定: 常日班上班时间:上午-,下午-; 运转班上班时间:早班、中班、夜班(注:具体作息时间可根据胜仗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16条严格遵守国家工时制度。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加班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17条非经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不得私自加班。职工个人确需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并得到主管批准。未经批准私自加班的不得作为加班统计。 第18
6、条考勤以科室、班组为单位,考勤周期为每月日至日。考勤记录包括出勤、病事假、公假、加班加点时间等。考勤统计表交职工签字确认。 第19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日有关规定。职工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第20条职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天向所在部门或经理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注:具体审批权限由用人单位确定)批准后方可休假。 3第21条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医疗期。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病或受伤需要治疗请病假的,必须由本人出具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及病假单(注:提供
7、病假证明的定点医疗机构由用人单位确定,同时应考虑急诊病人病假如何处理),经主管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22条职工因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可申请无薪事假,用人单位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批准休无薪事假。 第23条职工申请无薪事假,须提前。天向。部门(注。具体提前期及向哪级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职工因处理紧急事务不能履行提前请假手续的,应立即电话告知企业,说明情况及预计到岗时间,获得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到岗位后应即时补办休假手续。(注:何为紧急事务,向用人单位哪级主管电话告知,由用人单位确定)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作旷工处理。 第24条事假审批权限:(注:由用人单位根
8、据管理层级具体设臵,如请假1天由哪级批准,请假2天由哪级批准)。 第25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休假需提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注:具体审批部门由用人单位确定)。 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26条基本工资是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应享有的工资报酬。基本工资不低于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另行制定。 第27条等部门和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车间(班组)实行计件工资制。各岗位计时工资标准和计件工资计算单价由企业另行制定,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4第28条用人单位制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保证90%以上的职工通过努力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达到和超过定额的
9、指标。 劳动定额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根据职工技能熟练程度及时调整,定期公布。 第29条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日加班的,按150%标准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在6个月之内安排调休,6个月内不能安排调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加班工资以职工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注。也可与职工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建议以职工基本工资为基数)。实行计件工资的,其加班工资100%部分与计件挂钩,另50%-200%部分(加点50%、休息日加班100%、法定节假日加班200%)与工时挂钩。 第31条用人单位每月号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
10、单位向职工提供本人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2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可实行月度工资全额结算按月预付制,并经职工签字确认。预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结余工资部分在年底12月30日前全额支付(注: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职工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借款,用人单位在工资余额结算时予以抵扣。 第33条职工休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注:病假期间工资也可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发放,建议以基本工资为妥,具体由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60%-80%发放的,其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
11、4条职工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标准由用人单位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规章制度对职工实施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5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依照规章制度扣除赔偿的损失费、违规违纪被扣除的部分工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它工资或费用。第36条用人单位每年根据物价指数、经济效益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在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施薪资调整和奖金发放,确保职工工资水平
12、不下降,稳中有升。 第37条用人单位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下降,经采取措施仍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可与职工协商临时降低工资,但降低工资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与用人单位共度难关。 第五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38条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章培训发展制度 第39条加强职工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 第40条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脱产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由用人单位出资选送职工参加技能人才培训并获国
13、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涉及有关事项通过劳动合同或签订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41条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受教育程度或工作技能提升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做到量才施用。 第七章劳动纪律制度 第42条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用人单位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道德意识和职业技能。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处分。对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6第43条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达天(注:旷工天数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行为而导致
14、用人单位遭受损失,金额重大或对企业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 3、违反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且经确定为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行为(标准由用人单位定); 4、盗窃企业财物价值超过元人民币(注:金额由用人单位确定); 5、违反道德标准谋取私利,接受商业贿赂,骗取钱物,提供虚假休假信息骗取假期,或利用职务之便,从用人单位或有关第三方谋取私人利益等行为; 6、在工作场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导致他人被动离岗治疗或休养。小时以上(注: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或干扰他人工作,受到劝阻仍不改正的; 7、违反保密制度,未经授权故意将保密资料泄漏给予他人或者其他单位; 8、受到违纪处分后,个月内再次发生次违纪的(注:违纪次数
15、、性质和类型由用人单位确定) 9、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与用人单位经营同类业务或存在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 1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44条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元至元的罚款以示惩诫(注:建议罚款数额不宜过大以5-10元以内,重在教育); 1、一次迟到或早退分钟以上的作旷工论处,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的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
16、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上、下班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例扣元; 3、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干私活、串岗、吃零食,打闹嬉戏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4、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5、拒不服从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6、进入或逗留厂区,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7、 (注:第43条、44条所列情形仅供参考,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该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自定。 第九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该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
17、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3、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职工调职或离职时,有关资料移交规定
18、。 4、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5、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离开后的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2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内任职,但需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第十章奖惩制度 该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形式有表扬、晋升、嘉奖等。
19、2、为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形式有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降职、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3、对职工的违纪处理决定,必须书面送达当事人。职工对用人单位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附则 第4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相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注:一般情况以劳动合同为准,用人单位也可以规章制度为准,但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注明) 第4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
20、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9第48条本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49条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篇: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XX省塞外怡园食品有限公司 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
21、、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应遵守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凭证录用
22、。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员工应如实正确填写入职工登记表。员工因隐瞒真实情况被录用后,如果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员工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保证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7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8公司培训员工的,按规
23、定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条款,培训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培训费用票据清单由公司保存备查。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培训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由此设定的违约金金额以实际培训费用支出为上限。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法规
24、和规章的规定。3劳动合同应当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司印章。 4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满3个月不满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
25、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四)公司生产经营发
26、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
27、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员工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未提交辞职报告,或者应当提前30日辞职报告,而在提交辞职报告后未满30日景离职的,属于自动离职。员工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
28、工超过15天的,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11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按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追究员工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12损失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1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29、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15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 16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
30、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30-17:303休假日:新年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4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2天; (三)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四)产假:正常分娩的,产
31、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1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32、。2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 3非员工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 4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5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一)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五)扣除员
33、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理的经济性制裁;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七)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八)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九)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6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7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公司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
34、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4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1考勤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必须自己打卡(登记),不得委托他人打卡(登记)或代替他人打卡(登记); (三)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
35、打卡(登记)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证明)方能有效; (四)因事、因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部门经理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部门经理或主管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员工可以向公司分管经理反映。员工不得无故旷工; (五)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应提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六)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七)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天论处;2辞职规定: (一)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日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书面通知;部门经理
36、或主管拒绝接收辞职通知书的,可向分管经理投诉,并直接向分管经理提交辞职通知书; (二)部门经理或主管接收辞职通知书后,递交公司经理或主管审批。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故意刁难的,可向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提出申诉。 3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
37、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六)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七)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九)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4安全守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艺指标;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 (二
38、)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三)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五)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六)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七)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八)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九)危险物品必
39、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十)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十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十二)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处分 1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2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3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加薪或发奖
40、金的奖励: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加薪和奖励的标准另行规定。 4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第一次给予口
41、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50元: (一)委托他人打卡(考勤登记)或代替他人打卡(考勤登记)的; (二)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每次15分钟以上); (三)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四)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五)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六)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七)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八)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九)在禁烟区吸烟的; (十)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十一)违反本制度禁止性规定的,或者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
42、后每次记过,并给予经济处罚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被记过10次以上的,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不良或违法行为,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二)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或损害公司声誉的; (三)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四)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等内部文件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行政机关执法检查除外); (五)在公司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或者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0
43、元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旷工每天按*元的标准处罚。 (三)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安排培训,员工拒绝公司的安排,或者拒不参加培训的; (五)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依法调整工作岗位,员工拒绝调整工作岗位,拒不到新安排的岗位的; (六)上班期间(或在厂区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七)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九章附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设置的关于警告、记过、经济处罚等名词,仅适用于本制度所构建的范围体系内,与
44、其他法律法规的定义无关。 第三篇: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范本员工守则(参考) 本手册是示范本仅供参考,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概况 各企业情况概述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增进劳资和谐,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法订立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