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内容、主持人、参加人员、学习计划和资料的准备、学习记录及考勤。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大寨水力发电厂中心组学习管理。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3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总则 为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2学习时间: 每月集中学习两次,每次半天,出勤率
2、不得低于90%。 3.3.学习内容 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时事政策、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学习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讨论,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3.4主持人 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临时指派负责人。 3.5.参加人员 厂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主任、厂长工作部主任、法律顾问。中心学习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每次集中学习前,为确保学习质量,事先指定中心发言人,拟定发言提纲。 3.6.学习计划、资料准备 学习计划、资料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由中心学习组组长审定。 3.7记录及考勤 由党委工作部执行。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成员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获批准。除出差、请假的以外,其余人员不得缺席,并严格进行考勤。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规定和制度中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