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本培训相关规章制度 一、教师自学制度 1.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2-4课时的自学时间。 2.教师要苦练基本功。 3.每学年上公开课一节,教学论文或案例一篇,听课10节以上。 二、教师学习制度 1.通过有效的理论学习,促进教师向专业化发展,将教师面向新的境界。 2.每周一下午,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每周有具体教研组教研活动安排。 4.教师培训学习的形式有: (1)专家指导。教育科研和教改专家、有成就的同行来校组织培训,开设讲座、开展咨询。 (2)外出取经。带着问题到先进兄弟学校学习取经,加强兄弟学校的联系。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考察和交流研讨制度。 (3)师资培训。学校根据制
2、定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三、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为达到本校教职工培训目的,严明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有序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1.请假:教职工因故临时不参加培训,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参加其他培训学习等六种。 请假审批按管理范围。教职工请填写请假单,校长签署同意请假方可不参加培训。 2.违纪认定。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计。缺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超假的,其超过部分按旷工计,无非常情况代请假或先脱岗后补假的按旷工计。 3.考勤办法。教师出勤由主管培训教师检查、备案。年度考核时(学期考核)办公室将教职工全年出勤情况汇
3、总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按制度审查考核等级或对劳动纪律一次进行定性评价。对超出制度规定的各种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四、考核评价制度 以教师集中培训为基础,通过对教师培训时的学习表现、学习态度、作业、出勤等情况的记录进行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份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在参加集中培训和培训活动中有旷课一次及以上者,或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的五分之一,或有作业缺交及违反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五、奖惩制度: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每次校集中培训取得规定的学分。应参加而未请假缺席一次取消其本次应得学分。 2.在校本培训中表现优秀者,(如出勤率高,作业认真、有效,培训成绩考试优秀的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优先考虑。在校本培训中表现不佳者,或者校本培训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当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 六、经费保障 学校为校本培训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