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2、、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
3、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包括汽油、煤油、酒精、液化石油气、氧气、电石、液氧、保险粉、盐酸、醋酸等物品。 2.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管理”的原则。 3.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有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4.
4、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1)性质相抵触的,不准存放在一起;(2)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2)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4)露天不准存放。 5.仓库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6.仓库区域内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 7.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施压和倾倒;不得使用非防电梯。气瓶、油桶应保持直立,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
5、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留或散落的危险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在通风、无易燃物和搬动方便的地点存放。 1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严格做到“六个不准”。(1)不准将钢瓶存放在露天;(2)不准用铁器敲钢瓶或开启阀门;(3)不准用明火、热水加温钢瓶;(4)不准将钢瓶倒放或卧倒;(5)不准乱倒残液或排放液化气; (6)不准将液化气灶具与煤饼炉或柴灶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危险品警示图标 第二篇: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
6、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一)安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保卫处。做好油库、炸药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
7、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 五、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8、。 七、危险物品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八、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 九、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十、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
9、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十 一、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任何单位、部门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执行。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公司调度室,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报警电话:110。 十 三、公司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节假日及时报公司值班领导)。由公司值班领导或主管安全的安全员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物
10、品道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救援物资调配小组等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 上海浦东蔡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01日 第三篇: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XX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黎高速lj7标项目部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项目部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项目部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项目部从事与危险物
11、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一)质安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综合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
12、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三)机材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储存、使用 一、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
13、、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
14、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物品应当定期检查。 七、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输 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 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
15、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项目部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
16、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
17、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应急救援 一、质安部按照本制度对项目部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综合部对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机
18、材部对危险物品储存、运输中的安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 二、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项目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项目部调度室,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 三、项目部质安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节假日及时报项目部值班领导)。由项目部值班领导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物品道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救援物资调配小组等有关成员
19、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项目部质安部必须做好记录。 四、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同时报项目部质安部。 五、涉及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按照危险物品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时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篇: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易燃易爆
20、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
21、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初级中学 2017年9月1日 第五篇: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学
22、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第15页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