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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的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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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健全在库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在库药品质量检查,确保在库药品的质量,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责任人: 库房管理员。 内容: 1、药品储存的职责是。安全储存、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2、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3、药品保管人员应根据“药品验收记录”,将药品移入相适应的库(区)。 4、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其中常温库1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实行专库(专柜)保管。同时专库(专柜)必须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和专帐记录并帐货相符。 5、在库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用白色或黑色表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6、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并与墙、屋顶、供热管道保持30cΜ的距离,与地面保持10cΜ的距离。 7、库房应每日上午10:00,下午15:00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8、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9、药品上药架前应做好质量检查,发现以下情况时,不得进行销售。 (1)药品包装内有一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示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有吸潮、发霉等变质现象。 第二篇: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 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第三篇: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 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第四篇: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及药品储存的安全方便,特制度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药品储存的质量控制。 3.职责:保管员 4.内容 4.1库内储存药品用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2-10℃以内的须冷藏,阴凉储存小于20℃,常温储存为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专库、分类存放,并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4.2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4.3生物制品需冷藏的应放在冰柜或冰箱中。 4.4按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库,药品堆放整齐,牢固,五距规范,即药品与墙屋顶(房梁)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退货药品库为黄色,合格药品库、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4.6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并有明显标志。 4.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的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4.8搞好药品的防潮、防霉变、防鼠咬,防虫蛀,防污染,出现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并向上级报告。 4.9搞好库房的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篇:药品储存制度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 2、不同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严格分开存放,包装易混淆的药品也应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于安全的专用场所,并有防暴设备。 3、应有与药品使用规模相适应的库房,陈列药品的质量、包装应符合规定。 4、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5、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验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待处理)区为黄色。 6、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按规定要求分别储存在冷藏室(2~10℃),阴凉库(20℃以下)的库房内,防止因温湿度原因而发生药品变质。一般药品储存温度应保持≤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应每日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在采取措施1~2小时后再复查一次,并加以记录。 7、发现药品质量有疑问应即转入待处理区停用,并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查。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设红色标记。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通过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8、储存药品每月进行一次有效期检查,对有效期在12月内的药品应记录库存和用量,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应及时与各部门和临床医生联系,尽早使用。 9、定期检查储存药品质量并记录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应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应及时反馈或送药检所检验。 10、药剂科应对仓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尽快处理。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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