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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联席会议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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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努力为学校师生营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要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部门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实行准会制度。凡上级召开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顶替,并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积极发言,会后落实有力。 三、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各成员单

2、位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区域间、成员单位间、部门间的合作,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四、积极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特别是节假、双休日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地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排查,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五、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凡上级安排专项整治和本单位的排查活动都要作好记载,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积极向领导小组报送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 六、联席会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 3、 6、 9、12月份,即学校的开学初和学期末,特殊情况或有重点整治任务需召开工作

3、会议,另行通知。 第二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统筹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解决处理学校重大安全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镇派出所、交警队四中队、镇食药监所、镇安监站、镇中心校等任联席会

4、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中心校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布局、规划及安全设施设置;对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园舍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日常监管。 (二)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立和落实涉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制和问

5、责制。 (四)检查、指导学校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制定应急预案。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六)加强学校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校园网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封堵、删除、查处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火灾、治安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 (八)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交通专项整治。 (九)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第三篇:乡政

6、府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通知2011XX县区罗城乡人民政府文件 政府发201115号 罗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乡属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贯彻落实县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集中整治我乡学校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努力为我乡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领导组组长:王晓英(乡政府副乡长)副组长:王永奇(罗城学区教育

7、专干) 丁大平(罗城乡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综治办、安办、乡卫生院、派出所、文化站、工商所、村委会。 二、搞好常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整治和集中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进行,每半年一次,分别在四月份和十月份各集中整治一次,成员单位联合出动;不定期整治为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同时建立由各成员单位副职领导组成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

8、、加强管理,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011年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牢固树立科教兴国的战略意识,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切实把学校及周 边环境治理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育人环

9、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小组协调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不同时期整治工作的重点,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保证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在积极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的同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建立整治项目台账制度,以台账为目标开展工作,把整治项目落实到有关

10、部门和单位,并把项目整治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根据中央、省、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今年5月份和10月份,组织开展两次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集中整治效果,在整治行动开展之前,各 成员单位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分析与研究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和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制订周密的整治行动方案。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组织进行自查和互查,及时进行总结,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又出现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地方,要挂牌督办,限期改变

11、面貌。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推广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学时、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从政法机关选聘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警,到所在辖

12、区的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同时要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法 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是巩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成果,建立综治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在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提出的“五个结合”,严格要求,使“安全文明校园”名副其实。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文明校园进行跟踪评估和指导,使之不断保持先进性。对于发生重大治

13、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要坚决摘牌。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和集体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校园内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寄宿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抓住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相关规定配置

14、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确保 消防设施与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按照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食堂、饮食店、小卖部等的管理,做到证照齐全,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充分保证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等符合卫生标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要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普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并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紧急事故疏散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派出所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巡逻控制,及时接处警,依法严惩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

15、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测和管理,开展经常性查验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设部门要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严格审批各种学校建筑设计,加强对学校校舍建设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确保校舍安全。交通、文化、 工商、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加的学校及

16、周边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积极推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对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进行宣传表彰,并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学校治安和学校稳定的,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关系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一年

17、三月五日 主题词:扫盲 实施方案 抄送。政府办,县安监局。罗城乡人民政府2011年3月5日印发 第四篇:莆田第十七中学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莆田第十七中学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人是黄长坤;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

18、、工会、团委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处,各部门要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部门在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

19、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部门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校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部门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学校; 5、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莆田第十七中学2014年9月1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

20、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

21、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

22、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及整改销号制度 一、为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公告公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校负责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一般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20天;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报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延期。隐患整改需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安全

23、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 三、整改销号。一般隐患,由事故隐患单位整改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复查验收后方可销号。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聘请有资质中介机构或人员进行验收,形成复查验收报告,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查后销号备案。 四、对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和曝光,统一制作警示标牌置于醒目位置。警示标牌的内容包括 3存在的重大隐患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摘牌。 五、各校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整改制

24、度 一、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各校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书。 二、各校要制定具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范围、时间、方式、重点、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黔府办发电200868号、市府明电200868号及XX县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遵安委发20086号)、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等文件执行。 四、各校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五、各校要根据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分工,明确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督办责任单位要对安全

25、隐患所在部位实施重 4点监督,加大跟踪检查的力度,督促其将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跟踪、重点督办。 六、各校排查确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报市教育局确认后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销号报告不放过。 七、各校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要严格纪律,对拒不整改或不按期整改的单位(或部门),要予以处罚,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负责对校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督办(乡(镇、办)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学校)。 二、督办内容包括。省

26、政府(省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对我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意见;XX县区、XX县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市教育局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三、各校接到督办通知后,要立即按督办通知要求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 6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在督办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四、对因整改投资大或整改工程量较大且复杂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各校要向市教育局书面说明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对不按照督办通知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收到督办通知的学校,要

27、立即下达隐患整改文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或学校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督促整改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备查。 六、市教育局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对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市安委办)督办事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一是通报批评,二是一次扣0.5分(从年终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扣减)。 七、对因排查安全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制度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和台帐建立制度 一、各校每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和情况说明书应在

28、当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局督促学校制订跟踪监控和整改治理措施,并将情况和措施方案呈报市安委办。 二、市教育局每季度要对全市中小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将相关报表和情况说明于本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市安委办,并分别于4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29日前分别将三个阶段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总结报市安委办;各校分别于4月28日前、9月28目前、12月25日前分别将三个阶段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总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义务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实并下发整改通知,同时抄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四、各校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超出其监管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五、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隐患台帐内容为重大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编、销号台帐;一般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编、消号台帐,挂牌督办隐患台帐,督查督办台帐,事故隐患销号登记台帐,事故隐患公告公示台帐和相关联席会议及情况通报台帐等。第18页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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