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对临时用工的管理,严格控制临时工的使用,依法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及住房局关于临时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招用原则、范围和条件 1、项目部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体力劳动工作。 2、临时工招用要本着“确需、精简、实用、合法”的原则,不得超出项目部设置的岗位种类和数量。 3、临时工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用程序 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与劳务公司签署合同,委托劳务公司负责临时工招用、教育、管理等工作。 劳务公司根据项目部的具体要求,招
2、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并负责临时工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管理方法 1、临时工接受项目部及劳务公司的双重领导; 2、劳务公司应按照项目部要求招用符合相关条件的临时工,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有权现场辞退不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不承担任何费用; 3、为了方便管理,劳务公司应明确固定的临时工管理人员,对现场临时工进行管理。项目部承担临时工管理人员工资; 4、临时工管理人员数量应根据现场临时工数确定,20人以下人确定一个临时工管理人员;20-30人确定两个临时工管理人员;30-45人确定三个临时工管理人员;以此类推,临时工人数的上、下限每增加15人,增加一个临时工管理人员; 5、临时工管理人员必须听从项目部现场
3、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若临时工管理人员屡次不听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能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劳务公司更换临时工管理人员; 7、临时工管理人员按照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分配所管辖临时工的工作任务,监督临时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给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 8、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9、临时工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不得发生辱骂、打架斗殴等情况; 10、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辞退,不承担任何费用: 1)年龄不符合要求,或者有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2)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及调动的;3)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 4)影响项目部形象和声誉,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的; 5)拾到东西不交公,偷盗或协助偷盗项目部物资的,情节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改教或拘留的; 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兴隆湖项目部 2014年10月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