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对化学品、油品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1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9-5-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主席令第47号2011-5-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05-4-1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实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2、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实施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5月12日实施 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电集生2010635号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集生2010551号3职责 3.1公司安监部负责对危险品和化学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发放和仓储区域内废弃物处置的监督和检查管理,确保所供产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2计划经营部负责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发放和仓储管理和控制。 3.3各使用单位对安全使用危险品和化学品实施监督、检查和控制。 3.4计划经营部、运行部等负责危险品和化学品领用、存放、安全使用和使用后的
3、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采购 4.1.1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有关部门提出的用料计划采购,坚持“需用多少,采购多少”的原则,尽量减少库存,并尽量在需用处附近采购,以减少运输路程。 4.1.2危险品和化学品采购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定,对供方评价准则。对危险品和化学品的供应商评定时特别要注意供应商应有: 4.1.2.1生产或经营所采购的危险品和化学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1.2.2符合要求的生产或经营设施和安全设施,熟悉专业人员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4.1.2.3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产品质量。 4.1.2.4符合国家规定的分装容器和分装设备。 4.
4、2危险品和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4.2.1危险品和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相应运输资格的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 4.2.2危险品和化学品运输和装卸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2.2.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2.2.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2.2.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生产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3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验收、贮存、标识、发放、使用和存放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
5、.3.1验收 4.3.1.1验收应要求供货方提供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 4.3.1.2验收时应逐个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楚、有无滴漏现象等,有异常的不得接收。 4.3.2贮存 4.3.2.1危险品和化学品应贮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根据其存放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存放,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能超量贮存。同时,仓库设置相应的安全通道和通风、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报警、降温、防潮、防晒、避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和相关的应急设施。 4.3.2.2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3.2.3危险品和化学品的贮存库应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入库
6、前应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按检查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4.3.2.4危险品和化学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采用防爆型电器。对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3.3标识 4.3.3.1计划经营部在购买危险品和化学品时,应向厂家或供应商索取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索取或自行制作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应包括产品主要的理化性能、危害特性、注意事项等内容。 4.3.3.2仓储部门应对盛装、贮存危险品和化学品的设备。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贮存标识、安全标签,标明其危害性。 4.3.4发放、领作和存放 4.3.4.1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批准后才能到仓库领用。 4.3.4.2
7、危险品和化学品由仓库管理人员发放,不得其他人代发。发放时,发放人员与领用人员应同时核实所领用化学品的种类、性能、数量。 4.3.4.3领用后的存放要求参照本程序4.3.2和4.3.3的要求执行。 4.3.5危险品和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物处置4.3.5.1使用 4.3.5.1.1危险品和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使用知识、安全知识和防止其造成环境污染的知识并熟悉使用方法。 4.3.5.1.2在使用中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 4.3.5.1.3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3.5.1.4使用危险品和化学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
8、、防热、防潮、防混。 4.3.5.1.5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3.5.2废弃物处理 4.3.5.2.1危险品和化学品使用后如产生废弃物,则使用的部门和人员处理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料管理规定等。 4.3.5.2.2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场所,并有防雨、防火、防泄漏措施。 4.3.5.2.3废弃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送交有环保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 4.3.6应急准备与响应 危险品和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发放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按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执行。5检查与考核 5
9、.1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危险品的管理规定及本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的认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员工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的技术和自我防护能力。 5.2各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5.3各部门要定期对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按照管理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查找并列出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隐患,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进行整改。 5.4对管理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考核
10、。 第二篇: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
11、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
12、、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
13、暖。 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资料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XX市东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1日 第三篇: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XX省晋中建设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环境,保证人员及财产不受损失,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临时库房、宿舍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二、职责 全体作业人员均有责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及有关规定,预防在先,防止事故发生。 三、基本要求 1、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也不
14、得吸烟而擅离岗位。进入施工区域禁带火种,尤其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2、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或衣服等。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现场施工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使用搬运危险化学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得抛掷、滚动或拖拉。 5、在易燃易爆场所或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必须防爆工具并采取相应安全可靠的措施。 6、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7、易燃、易爆场所电、仪设备(包括临时用设备)必须
15、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8、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9、必须加强明火管理,对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用火等,均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0、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物资。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搭设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 11、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其它气体对设备、管道进行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气的设备、管道、容器等内外部输送氧气。 12、项目全体人员必须经常学习防火防爆的安全知识,接受防火防爆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能力。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四篇:可燃
16、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1961年国务院第十二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材料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
17、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厨房、锅炉房要设贮气室,罐与灶应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严禁气炉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暴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明火试验或照明。 4.施工现场一般不准使用石油液化气从事生产,其他后勤单位使用时要经消防
18、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方能使用。 (三)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除电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变电室。 1 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箱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四)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仓库竣工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存分垛存放时,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m2,并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
20、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6.高压线下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7.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仓库所有人员都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9.重点仓库(百万元以上)要严格执行国务院(1981)160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 2 单位消防工作的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验。 (五)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2.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21、 3.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口存放物品。 4.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与资料保持在30cm以上距离。 5.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第五篇: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
22、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
23、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 1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5
24、、采购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的危险品。 五、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管理 1、在厂区内运输危险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2、运输危险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险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
25、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4、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险品的运输工具。危险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6、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品的安全知识,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搬运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8、人力搬运危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六、危险品的存放
26、管理 1、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必须储存在固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危险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危险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4、危险品存放点应张贴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设备安全操作说明,标明存放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危险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危险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
27、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危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9、危险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七、危险品的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
28、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危险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5、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6、喷漆场所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
29、产用量。喷漆场所和存放场所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区域进行。 7、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供应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供应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品及其包装物。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九、附则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1000元处罚。 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20页 共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