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环保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环保宣传教育
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2、侧重对各项目、部门领导的教育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5、生产车间和厂区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
6、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
三、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1、为维护公司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场所采光必须良好,空气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设备或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
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处理和排放。
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四、生产噪声管理
1、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对确因技术条件所限,通过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生产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管理
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废弃物的标识:
2.1不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可回收及名称。
2.2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
2.3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3、废弃物的收集:
3.1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容器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3.2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4、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4.1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容器储运。
六、污水排放管理
1、生产现场的污水包括。生产用污水、生活污水。
2、生产污水管理:
2.1生产部必须建立专门的污水排放管道。
2.2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3、生活废水管理:
3.1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3.2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3.3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3.4生活废水应由专用下水管道排出。严禁在生活污水管道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七、生产扬尘管理
1、生产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粉煤灰、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厂区运输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4、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八、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在生产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3、不准在生产车间等地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4、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5、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6、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九、监督检查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环保组织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十、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凡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门实施,归口生产技术部管理。
第二篇:环保管理制度攀枝花跃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捷豹路虎4s店
环境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四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环保管理职责
公司成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
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四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⑷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⑸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⑴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⑵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⑶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情况。
⑷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
⑸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⑹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⑺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⑻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⑼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第三章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四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四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
正常储备量。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四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四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6877-2011),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第五章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塑料包装袋、纸箱等、废机油滤清器、废机油桶等。
2、公司应做好废弃物的回收。塑料包装袋、纸箱等的回收自用,或按合理价格售与废品收购站。废机油滤清器、废机油桶贮存在危险废物储藏间,待与公司签订回收协议的具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3、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塑料、纸箱进行清理和销售,保持场地道路的畅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第六章污染事故处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第七章环保台帐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罚款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章奖励和惩罚
1、凡本公司员工,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四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公章):攀枝花跃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
第三篇:环保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管理人员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锅炉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环保管理人员定期配合、接受上级环保部门对本单位内锅炉、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附件:
1、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4、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
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平流、竖废式两种水处理设施。
三、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处审查和批准:(1)、需暂停运转的;(2)、需拆除或闲置的;(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处。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处的;(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6、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污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三、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资料,正确反映本单位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单位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每年对公司“三废”排放量进行一次考核。
六、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七、以上6条由公司环保处负责考核。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本单位的环保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中。
四、为保证环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保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借用环保档案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七、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八、科研课题、环保工程和其它任务等,承办单位应将所形成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按本制度的要求整理归档。
九、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和短期的环保档案归环保处管理,永久性的归公司档案室保管,环保处保存永久档案的复印件。
十、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处负责执行,由公司环保委员会负责考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环保设施是指锅炉除尘设施、钢炉除尘设施、具有环保节能功能的工业窑炉、生产工艺粉尘处理设施、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设施。
三、凡使用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4、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5、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环保处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6、公司环保处将按规定对重点环保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单位,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每年填好环境保护设施档案(单台)。
四、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更新、改造环保设施,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4、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处负责考核。
六、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环保处。
第四篇:环保管理制度石化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责任制度""3第二章环保设施管理制度""10第三章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13第四章环境保护统计暂行规定""14第五章环保例会制度""17
第六章排污费缴纳及环境保护资金申请管理制度""18第七章设备检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0第八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2第九章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制度""24第十章环境监测管理制度""26第十一章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282第一章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实习及检修人员。
二、职责
1、公司环保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各职能部门相协调、各级行政领导负责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2、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有保护环境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各自主管领导负责。
3、公司的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三、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职责
(一)总经理环保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第一环保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审查和批准大中型环保治理项目。
3、组织制定、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4、监督、检查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将环保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中。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
(二)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环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评审并批准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2、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及时组织并研究解决环保方面存在问题。
3、重视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
4、审批环保设施停运申请,审批工业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统计表,审批排污申报等外送材料。3
5、组织评审开停车方案及维修计划中的环保措施。
6、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
7、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环保职责
1、组织编制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环保技术长远规划。
2、协助总经理组织环保治理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环保治理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和环保治理设施。
3、负责审查新产品开发及新建项目中环保方面的技术问题。
(四)其他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3、参加涉及本工作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五)各个职能部门领导的环保职责
1、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环保负全责,认真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2、组织本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考核。
3、组织或主持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组织建立本部门环保管理有关台帐及档案。
(六)车间负责人的环保职责
1、负责车间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2、负责组织严格执行车间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
3、负责车间环境保护管理和考核工作,搞好日常生产、设备开停、检修前后的环境管理,严防因执行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不严及停机清洗、排放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
4、负责车间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的管理,组织开展以小型环保治理和综合利用为课题活动。
5、掌握车间环保工作情况,负责建立和填报有关报表。
(七)兼职环保联络员的环保职责
1、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环保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本部门环措计划,检查并统计计划的落实情况。
3、坚持生产现场的日常环保检查,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作记录。
4、参与本部门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
5、负责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每月将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环保部。
6、负责本部门环保事务与安全环保管理部们的联络工作。
(八)班组(科)长的环保职责
1、组织本班(科)人员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章。
2、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3、按要求指定人员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负责本班(科)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
(九)检修项目负责人环保职责
1、对项目检修过程的环保工作负全责,检修过程若有“三废”排放,必须按公司环保规章制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2、负责对检修人员作业前的环保教育。
(十)员工的环保职责
1、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熟练本岗位(工种)生产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2、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十一)安全环保部职能人员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环保规章制度。
2、坚持日常环保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参加公司环保大检查,对环保隐患整改结果及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
3、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台帐及记录的建立和保存。
4、负责制定和修改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5、负责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污染物排放的季报、年报与申报等环保方面的填报工作。
6、参与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参与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负责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
7、经常向部门领导汇报所分管的区域或单位环保状况,掌握其环保管理动态。
(十二)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工作中力戒违章,将清洁生产思路融入生产、设备管理之中。
3、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协助有关人员开展环保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四、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环保职责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环保职责及相关单位
(一)安全环保部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协助公司领导进行环保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化环保管理技术。
2、负责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报批工作;参加新建项目“三同时”审核及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助生产技术部搞好清洁生产的实施工作,参与公司循环经济发展的策划。
4、负责组织编写和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制定公司污染排放控制指标。
5、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有关环保规章制度情况。
6、负责组织落实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并上报环保治理措施计划,监督实施。
7、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和污染物流失总量的调查、测算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环保设施目录台帐和管理台帐。
8、负责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计划任务书、方案、设计的审查、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成果鉴定、引进装置环保技术方案的确定、新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对环保装置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的综合检查考核,对基层单位环保联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0、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环保例会。
11、负责公司环保工作日常管理业务及其与外部的联络工作。
(二)公司办公室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2、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3、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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