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发,积极预防、控制和消灭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师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工作,同时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及其它传染病监测报告资料、并立即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公共卫生科。 3、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公
2、共卫生科及时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时应于6小时内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 4、各病区设疫情报告监督员,负责本病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并督促病区医务人员登记、报告传染病。 5、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填写。 6、检验科、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将信息反馈至开单医生,并及时记录传染病登记本。 7、公共卫生科网报人员接到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保存3年。 8、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各科室传染病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门诊日志进行检查,并就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磁共振室的传染病登记本与临床科室上报传染病进行核对,查看漏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小组。 9、公共卫生科负责疫情报告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0、公共卫生科定期做好传染病的月报工作。 11、对于不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疫情报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经济处罚。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