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选拔任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努力构建民主、公开、公正、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委员和其他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初始环节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察失误,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扩大民主、落实“四权”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
2、重实绩的原则; 4、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5、创新体制、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是指县委XX县区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按照扩大民主的要求,经过一定的工作程序,研究提出拟提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考察人选的方式。适用于县委管理的正科级单位正职和重点热点单位副职。初始推荐提名的人选,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并符合所推荐职位的具体要求。 四、提名方式及参加提名人员 提名方式采取召XX县区委全委(扩大)会议投票推荐的形式,在全县副科职以上人员中民主推荐产生,由下列人员参加初始提名推荐会议: 县委委员; 不是县委委
3、员的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 县级机关部门党政正职,各镇党委书记、镇长; 县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党代表、人大代表的代表; 职位空缺单位的干群代表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重点、热点部门的副职,根据工作需要,可参照正职领导干部提名方式进行。 五、提名程序 全委(扩大)会推荐提名干部由县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并提出要求。程序如下: 公布空缺职位、任职资格条件。 明确推荐范围、提名推荐要求。 发放干部名册,填写推荐提名表。推荐提名表分为a、b、c三类,a类为县四套班子成员,b类为县委全委会委员,c类为参加推荐提名的其他人员。提名推荐表包括推荐职位、推荐人选姓名、现任职务及推荐理由等栏目。县四套班子成员须署名推荐。 对推荐提名表进行分类统计,综合分析。 向县委或县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推荐提名情况。 根据初始提名推荐会议的推荐提名结果,综合有关情况,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民主推荐提名干部工作的纪律。不得凭个人好恶推荐干部,不得搞非组织活动。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荐提名工作进行监督。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