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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档案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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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用评级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信用评级工作中的作用,做好信用评级的信息管理和信息保密工作,为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和发展提供有效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评级档案管理的主导责任部门是公司综合部。综合部应当督促和监督业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日常操作过程中的资料信息建档工作,指导和检查业务部门和人员的资料信息归档工作。 第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存放、保管场所和设施;综合部配备专人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信用评级部门和人员是信用评级档案管理的第一资料信息提供者和保密者,应当严格执行信用评级资料信息的采集、整理、移交、使用、补充、保密的规定,并在评级过程中将获得的任何评级资料先办理《资料归档记录》手续,然后再办理《档案使用记录》手续使用评级资料。 第五条公司全体人员有协助采集或补充完善信用评级资料信息、资料归档的义务和资料保护责任。在评级过程中任何人随时采集或者收到或者获得相关评级资料时,都必须及时办理《资料归档记录》手续,将资料移交综合部。 第二章信用评级的建档范围 第六条信用评级资料按照评级程序确定建档范围。 第七条信用评级合同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级委托协议》等合同类资料。 第八条信用评级对象信息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评级对象填写的《信用评级资料报告书》; (二)评级对象提供的原始资料; (三)评级对象签署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反馈意见函》; (四)评级小组查询的评级对象的信用监管记录。至少应当有XX省信用中心“信用浙江”网的信用提示记录; (五)评级小组采集的受评对象的信用相关信息资料; (六)评级小组所作的尽职调查计划、提纲和记录等。 第九条信用评级分析信息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评级小组的《信用评级报告》; (二)评级小组的信用评级测算与分析结果; (三)《信用报告审核单》; (四)相关的信用评级评审资料等。 第十条信用评级发布信息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用等级通知书; (二)信用等级证书; (三)评级结果公示资料; (四)评级结果公告资料等。 第十一条信用跟踪评级信息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跟踪期间的补充资料; (二)《跟踪评级报告》等。 第十二条涉及信用评级的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资料信息。 第十三条建立档案的资料信息介质包括: (一)纸质资料; (二)电子(包括光盘、移动硬盘)资料; (三)音像资料; (四)其他可以收集存放的介质资料等。 第三章建档分类和编号 第十四条信用评级档案分为评级工作档案和评级对象档案两大类 第十五条评级工作档案包括以下信息资料: (一)信用评级和信用服务的收文和发文;按照公司文件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档案管理,不列入评级档案管理范围; (二)信用评级和信用服务的外部会议、培训、交流等活动的资料,按照公司工作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列入评级档案管理范围。 (三)公司内部的评审会议资料以及与评审会议相关的资料作为评级工作档案,按照会议届次单独建册立卷 (四)评级合同作为工作档案,按照季度单独建册立卷后移交公司财务部。 第十六条评级对象档案 (一)评级对象档案由本制度第八条至第十二条的资料范围组成。 (二)评级对象档案是评级档案的重要和基本档案,按照评级对象分别立卷,一企一卷。 (三)评级对象明确指示为商业机密的信息资料须另行单独立卷。 第十七条评级对象档案的编号由总号和序号组成 (一)总号,按照公司评级业务的顺序进行累计编号,以其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第0000001号开始编制;表示档案和评级业务的延续数量 (二)序号,由公司代号加年度顺序号编列,表示当年档案和评级业务的数量。 1.公司代号为hxp; 2.年度顺序号由当年年号加当年顺序号码组成,如2007001; 3.评级对象档案的完整编号格式如:“hxp2007001”; 4.续评(同一评级对象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等等评级)的档案,应当在该档案总号后缀评级的次数。如某企业进行第二次评级,其总号格式为第0000036-2,表示该评级档案为第36个评级业务,该企业是第2次评级。 第十八条档案编号置于档案卷册封面的右上方和卷宗外部的侧立面。 第四章建档的基本规定 第十九条评级小组应当在《信用评级报告(建议稿)》完成后的十个工作内做好评级资料整理,编制资料目录,并将整理完成的纸质和电子版资料交由综合部准备建档 第二十条综合部的建档责任是: (一)收到评级小组移交的资料,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评级对象档案的立卷装订和目录汇总; (二)在评审会议完成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资料的建档; (三)在评级结果公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资料的建档。 第二十一条评级对象档案除纸质建档外,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档案按一企一卷的原则建档,与纸质档案分离保存; 第二十二条电子版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综合部保管;一份由公司档案库保管;必要时应当刻录为光盘备份保存。 第二十三条档案立卷的卷内目录(每卷档案的内容目录)应当复印一式二份,一份存于档案库备阅;一份交公司备查。 第二十四条跟踪评级的资料单独建档,建档程序和方法与上述规定相同。 第五章档案的使用维护 第二十五条信用评级档案长期保管。 第三十六条信用评级档案一般在公司内部现场使用,须借离公司使用时,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属于商业机密单独立卷的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第三十八条档案借阅者不得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档案,如发现档案损失或污染时,应及时上报并追查。 第三十九条综合部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检查。 (一)做好档案存放设施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维护; (二)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逐步完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颁行,由综合部解释。 第二篇: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并通过提供档案信息为公司运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信用档案。 3.职责 信用管理小组负责信用档案管理。 4.管理制度 4.1公司档案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档案室的统筹管理:由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建立公司档案台账(电子档),建立《 年度归档台账》,做到帐物相符;对存档的各类证书在接近证书有效期一个月前应通知相关负责人;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自己形成的,反映本部门职能活动的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编目本部门记录表单、执行文件、业务往来资料等,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4.2档案归档 4.2.1归档范围。凡是能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声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均应及时归档。公司档案分为13大类,详见附录《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各部门文件归档范围可参照档案类别执行。 4.2.2归档要求。档案必须具有真实性,所有资料应为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其它不可抗原因无法提供的,档案室保存复印件;档案应具有价值性;档案应具有完整性,每个案卷力求资料齐全;档案应便于利用,避免杂乱无章,做到分类、分目清晰,方便查询。 4.2.3除部门业务执行的记录表单外,各部门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处理的业务往来等,当工作一结束,应将所有的相关原始资料送至档案室进行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为自己使用方便,将重要档案隐留不交或擅自留存。 4.2.4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每月5号前应将本部门上月的执行记录整理成册,存放于本部门资料室。一般记录资料保存期限为3年,各部门根据需要需长期保存的记录文件应每年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如ma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记录资料)。 4.2.5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应在每月5号前将本部门的存件明细电子档发档案室备案。各部门电子记录应分门别类,实物件存放于资料室相应标识类别的档案盒或档案袋中,确保资料类别、资料存放位置、电子台账目录协调一致。 4.2.6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采购部重要业务资料(如合同)应最少每年移交一次档案室;销售业务资料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最少每两年移交一次档案室;财务、人事业务资料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最少每三年移交一次档案室;各部门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原件交档案室统一保存。 4.2.7如归档的为数字化档案,文字材料统一采用pdf格式,图纸采用cad的dwg格式,文字扫描分辨率不小于200,图纸不小于300,并且数字化档案应以文件内容或主要文件命名并标识归档日期。 4.2.8技术研发资料由技术部负责人每月进行硬盘备份并于每月5号前归档到公司档案室,由档案管理员存放于档案室保险柜内。 4.3档案借阅 4.3.1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在档案管理员处借阅,借阅人应在一周内归还文件,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若特殊需要需将原版文件借出,应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3.2档案属于公司秘密,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4.4档案保管与销毁 4.4.1公司设有档案室,各部门配有资料室及存放档案的箱柜,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安全整洁条件。档案资料室是保管档案的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4.4.2各部门归存到档案室的档案,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类别建立电子台账,实物件存放于档案室相应标识类别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类别、档案存放位置、计算机台账目录协调一致,以便于查找使用。 4.4.3各部门记录文件以便于追溯为原则,做到分类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阅。应统一使用公司申购的档案盒或档案袋进行规范化整理:在档案盒脊处或档案袋封面左上角用标签备注档号、归存年月、文件名称、保管期限等,并附文件整理说明及清单一同放入每个档案盒或档案袋中最尾处,需长期保存的记录文件应使用档案盒归存。 4.4.4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需销毁的档案编造销毁清册,填写《文件删除/销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室永久保存。 4.4.5各部门记录文件的销毁,由部门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填写《记录销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销毁。 4.5档案管理处罚条例 4.5.1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罚(相关责任人与部门负责人一并处罚),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1.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等管理不善行为; 4.5.1.2擅自向外提供、抄摘企业档案行为; 4.5.1.3未及时上报归档或未按期归还档案行为; 4.5.1.4涂改、伪造档案行为; 4.5.1.5其它对公司档案文件管理造成损失的行为。 5.相关文件无 第三篇: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有限公司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加强公司供应商及客户信用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提供公司信用管理的水平。2范围 股份公司及所属控投子公司。3职责 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实施。4程序 4.1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4.1.1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各种许可证书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4.1.2反映客户信用申请和相关调查的资料,包括信用申请表、现场调查表、客户相关方调查表、资信调查报告或信用分析结论等; 4.1.3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1.4批准资料,包括每次授予额度后的授信额度表及通知函; 4.1.5赊销后的管理资料,包括与客户的通话记录、催账电话记录、对账单、付款承诺等; 4.1.6客户其它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宣传材料、网页资料、名片等公开资料。 4.2公司所有客户档案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和保存信用管理台帐和相关材料。 4.3根据本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当年和去年的信用管理档案保存在各市场部门,前年的信用档案必须移交到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对信用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4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种资质证书、许可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客户信用申请表、现场调查表、资信调查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授信额度批准表、客户通话记录、对账单、付款承诺、其他客户资料。 4.5移交到档案室归档的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档案查询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查询。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2 4.6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4.7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发布、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2/2 第四篇:信用评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2.《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于2006年11月21日发布并实施。 3.信用评级的对象一般分为两类,即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 4.债券信用评级是以企业或者经济主体为对象进行的信用评级。 5.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如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有利益关系,应当回避。 6.如发债主体存在分期发行或滚动发行债券的,评级机构应对发行人主体主体评级失效或未进行过主体评级的和债项予以重新评级。 7.评级机构的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应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独立做出评判,不能受评级对象发行人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 8.信用评级要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信用等级。 9.主体信用等级的设置采用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10.银行间债券市场短期债券信用等级划分为四等六级,符号表示分别为:a- 1、a- 2、a-3、b、c、d,每一个信用等级可进行微调。 11.信用评级机构应就评级资料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永久保存。 12.信用评级机构要妥善保存信用评级机构统计报表、信用评级报告全文、跟踪评级安排及跟踪评级报告等材料,不一定要向主管部门报送。 13.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以违约率为核心考核指标的检验体系,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验证。 14.对信用评级机构不遵守评级程序、恶性竞争、评级诈骗、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等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向向社会公开评级业务。 15.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实质上是对开展商票业务的企业进行的主体评级。 16.评级机构退出信用评级市场的情形分为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 17.信用评级机构主动退出市场不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直接退出即可。 18.信用评级报告正文部分包括评级报告分析及评级结论两部分。 19.跟踪评级安排是指对已评对象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加快征信业健康发展,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规范征信业务活动,加强征信市场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自2005年底组织启动了征信标准制定工作。 21.征信数据元是用一组属性描述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22.一个征信数据元可以使用多种分类方案进行描述,如按征信数据元本身的结构分类,或者按征信数据元所属业务领域分23.征信数据元注册机构的职责是受理数据元提交机构的数据元提交业务。 24.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客观的记录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信用活动,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书面文件。 25.浙江是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全国首批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地区。 26.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惩戒机制。 27.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机组成部分。 28.权力和义务对等是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立和使用的原则之一。 29.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可通过信用调查机构征集。 30.2008年,国务院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1.2008年,国务院明确人民银行承担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 32.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采集负面信息。 33.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 34.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出错,须直接到人民银行修改。 36.商业银行的任何工作人员均可在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中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 37.授信机构就是指提供信用服务的机构,包括给您贷款的商业银行、提供赊销服务的百货商店、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 38.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依托当地人民银行为农户、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和适合农村经济 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求。41.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先从企业环保审批起步,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并逐步将环境违法信息、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以及环保先进奖励等其他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42.各商业银行要结合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严格授信条件审查,严控污染企业信贷风险,同时做好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43.经监管部门认定的欠薪企业信息已于2008年开始在企业征信系统中披露。44.企业征信系统中欠薪企业信息披露期限为5年,到期自动撤销该欠薪行为信息的披露。45.企业对披露的欠薪行为信息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人民银行提出,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和处理46.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发文提出的《欠薪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建议书》中提到的披露原因包括欠薪逃匿、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拖欠总额超过20万元、历史拖欠未清理、其他须披露的企业恶意欠薪行为。47.浙江辖内人民银行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信息,在征信系统中披露被执行人名录,是履行法定协助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48.从2008年7月开始,征信中心已将社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向各商业银行开放查询功能。49.如果个人征信系统中查不到当事人的社保信息或查到的社保信息与当事人提供的信息不符,应中断信贷审查程序,同时告知当事人到其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信息。50.查询单位信用报告,应按照现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不必获得单位授权。51.个人享受电信企业和水、电、燃气公司等公用事业机构提供的先消费后付款的服务、每月缴纳电信和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的行为本质上不是一种信用活动。52.借鉴其他国家发展征信的经验,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不采集个人之间的信用交易信息。53.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贷款等信用交易业务,其相关信息不会被报送到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54.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或住房公积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55.如果一个人不贷款,也不使用信用卡,结果就会因缺乏评价这个人信用状况的依据而难以作出这个人信用好还是不好的1.某借款人持有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发放的贷款卡,向宁波某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时,应再向人民银2.行XX市中心支行申领贷款卡。 2.贷款卡编码唯一。 3.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检查借款人的贷款卡,并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贷款卡的有效性和借款人资信情况。 4.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制度。 5.企业征信系统中,对于借款人提出其信用报告中注册地址有误的情况,属于企业异议处理的范畴。 6.企业征信系统中已被注销的金融机构不在“机构管理”功能菜单中显示。 7.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当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了贷款合同,但还没产生借据时,其他金融机构用户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8.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新建的用户都需要进行授权才能正常使用。 9.在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借款人欠息信息时,欠息余额为0与没有欠息信息意义相同。 10.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的网间互联平台接入人民银行内联网访问企业征信系统。 11.在企业征信系统中,若借款人对企业大事记信息有异议,人民银行可以不予受理该异议申请。 12.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的机构管理原则之一是属地管理。 13.企业征信系统中,借款人基本信息的来源只有人民银行分支行。 14.企业征信系统中,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员不具有查询借款人信贷信息的权限。 15.金融机构在企业征信系统被注销后,该机构下的所有用户将处于停用状态。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进入企业征信系统。 17.企业征信系统的报文预处理子系统为网络联机版软件。 18.企业异议信息申请表中,“异议信息描述”可以描述借款人在多个金融机构发生的多个异议业务。 19.企业征信系统中,对于企业异议信息申请表中的同一金融机构发生的多条异议信息,受理人民银行只需建立一个异议申请档案。 20.中国工商银行XX县区支行可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向本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注册地在XX省XX市借款人的资信情况。 21.金融机构向第三方泄漏企业资信情况的,中国人民银行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2.企业征信系统中,企业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必须是大于0的有效数字。 23.企业征信系统中,查询借款人明细信息时,贷款还款信息中的“还款金额”为本息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贷款卡经中国人民银行赋予贷款卡编码和借款人确认密码后即生效。 1.信用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2.征信,既不是诚信,也不是信用,而是客观记录人们过去的信用信息并帮助预测未来是否履约的一种服务。 3.个人信用信息是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敏感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因而不能像公共产品一样无条件共享。 4.可以随便看他人的信用报告。 5.负面信息是指您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即违约信息。 6.如果查实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信息是因商业银行等报送数据机构搞错了,则征信机构必须协调出错的数据报送机构更正错误7.为保证征信信息采集的客观性、可行性、及时性和连续性,征信机构一般不向本人征集信息。 8.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尚未采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9.未按时还款的信息,即逾期记录,只要后来还清了借款,就不会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10.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用采集。 11.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在境外的信用交易信息。 1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采集个人存款信息。 13.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规范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采取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 14.逾期信贷信息是指个人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时,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项而产生的相关信息。 1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要采集“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16.没有贷款的人就没有信用报告。 17.商业银行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可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 18.本人可不经授权,直接查询包括配偶、子女在内的直系亲属的信用报告。 19.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除身份证外,其它所有证件均无效。 20.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等,事先为申请人设定的最高使用金额,这反映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程度的肯定。 21.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 22.信用报告中“法人机构数”和“机构数”是一个含义。 23.查询记录记载了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五年内被查询的情况。 24.最高逾期期数是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 25.“当前逾期总额”对贷记卡而言,是指当前未归还最低还款额的总额;对贷款而言,是指当前应还未还的贷款额合计。 26.个人声明”是当事人对异议处理结果的看法和认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保证“个人声明”是由本人发布的,不对异议声明内容本身的真实性负责。 27.当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反映的信息持有不同意见时,可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还可以到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数据报送机构核实情况和协商解决。 28.您信用的好坏银行说了算。 29.偿还欠款后,曾经逾期的记录不会在信用报告中保留。 30.信用卡注销后,欠年费的记录也会马上删除。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注册为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后,查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信息。 3.融资租赁登记由出租人登记。 4.登记的租赁物包括个人、家庭消费目的使用的租赁物。 5.登记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 6.登记系统的用户注册信息中的联系信息,仅供征信中心与用户联系时使用,不对其他用户展示。 7.登记系统的申请机构,在进行身份资料现场审核时,需要向当地征信分中心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用户服务协议》。 8.应收账款质押的出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办理完毕时不需要通知质权人。 9.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人、出质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质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 第五篇:信用评级信息保密制度信用评级信息保密制度 2011年6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评级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投资者、评级对象和公司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保密信息和密级 第三条保密信息是指公司在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评级对象(发行人)的商业秘密、协定的非公开信息、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信用级别及其他评级信息。 第四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电子信息数据或其它任何形式的物品承载的保密内容。第五条保密信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密级。 第六条绝密信息包括征求意见稿、未正式对外披露的评级报告、协定不对外公布与评级有关的其它核心信息。 第七条机密信息包括评审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发行人)提供的全套原始资料和特别要求保密的文件、评级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料,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报备的材料。第八条秘密信息包括尽职调查记录与数据资料、工作底稿和质量检查文件、购进的不宜公开的参考资料、项目开发建议书、工作方案、通知书和联系函等。 第九条公司可以应评级对象(发行人)的要求进行保密评级,该保密评级不得公开、公布。公司对该项评级不予披露,不向公众披露任何与此有关的信用等级的变化。此保密评级不得用于任何债项发行。第十条评级结果发布之前,评级对象(发行人)请求评级的事实本身属保密信息。评级对象(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评级结果。评级对象(发行人)不接受最初评级结果的情况下,未经其书面认可,公司不披露评级结果。但评级对象(发行人)接受的评级结果发布之后,公司披露对其有关评级的变动情况,无需征得认可。第三章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均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评级报告撰写过程保密 1、分析师对在评级过程中获取的评级对象所有评级资料应当在公司工作场所使用,防止其他非项目相关人员获知,下班后应将评级资料锁入柜中; 2、分析师计算机中的保密信息必须设置口令,所有存在于评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不得导出系统; 3、分析师要外发邮件的评级相关信息应从公司的电子邮箱中邮发,不得采用其他方式传送。第十三条评审保密 1、评级秘书在召开评审会时应将评审流程材料亲自交给评审委员; 2、外聘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议时,会前评级秘书须请专家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并将此作为评审文件一并存档; 3、评审委员、分析师和其他与会者不得向评级对象透露相关评审细节; 4、评审委员会主任应当阻止与评审会无关的人员参加和旁听评审会。3第十四条文印保密 1、文印人员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打印、复印和扫描,文印文件须严格进行登记; 2、文印人员对文印的多余或作废保密文件,要即时进行销毁,不得留存或以废纸利用形式流出文印室,用于打印和扫描后的电子文件发送相关部门后应于当日进行物理性删除; 3、文印人员应及时收发传真,避免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传出,收到传真后要及时交给收件人。第十五条纸质文件收发保密 1、前台人员收发所有纸质评级文件和资料,邮寄、接收和送交邮件须严格进行登记; 2、邮寄前应明确双方的联系信息,使用公司专用信袋。前台人员应按照时限要求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并保证能够对邮寄过程进行监控; 3、前台人员在收到邮件后应及时将其送交收件人,如收件人不在可向其部门负责人移交代收,收件部门、收件人有误或不详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请示。第十六条评级信息系统保密 信息技术部人员随时对导出系统的评级信息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查实,防止内容外泄。第十七条存档保密 1、分析师在出具正式评级报告前应将其获取的评级信息按规定分类存档,对于存档密级应当注明,档案室人员应当将绝密和机密信息单独订卷; 2、评级秘书出具正式评级报告后将相关信息按规定分类存档,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分别存档; 3、数据中心接收及保管所有电子文档,档案室接收及保管所有纸质文档。 第十八条评级人员借阅存档评级信息时,数据中心和档案室管理人员要经有密级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1、评级人员借阅本人参与评级项目的保密信息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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