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规章制度大全工业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按照公司工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引进、开发高技术高效益的工业项目,并加强对公司现有工业企业的管理,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工业部,作为总经理领导下职能部门,负责新工业企业的引进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并负责管理和协调公司下属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 第二节 引进和开发 第三条 工业部引进和开发新的项目,应符合市县产业结构和公司工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高新科技开路,独资合资项目领先;发挥地理优势,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发展拳手产品,组建专业集团。公司工业发展的方向为:新的计算机技术、新电子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机
2、电自动化、生物工程等。 第四条 工业部应了解、掌握国家关于引进和兴办自营工业的有关政策,法令,熟知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申办企业的所有程序。 第五条 工业部应逐步扩大和加强与海内外工商企业团体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的联系。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国内外工业发展形势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动向,同理大力宣传公司的良好投资环境,积极热情地做好接待、介绍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 工业部收到来自国内外企业(或个人)的项目建议书,应一律给予符复。一般项目,工业部部长2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有必要接受作进一步调研。重大项目,及时呈请上级主管领先审定。经确定暂不接受的项目,最迟5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对项目建议人应表示谢意,关
3、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七条 经认可立项的项目,由工业部组织洽谈,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八条 项目洽谈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新项目预报表,连同合营意向书(合同书)和可行性报告,经工业部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呈并上报。 第九条 所有项目洽谈均应及时出纪要报公司领导参阅,以便领导随时了解项目进程。所有谈判资料,包括客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样品和介绍材料,工业部应有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条 新工业项目从立项、报批到领取营业执照,由工业部负责完成。 第十一条 新项目的筹建工新企业的筹备给负责,工业部协助制定并监督投资计划的实施,直至生产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项目移交新企业后,项目负责人应将
4、项目全部资料整理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工业部存留1份副本。第三节 企业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对所属开业企业,每季一次向公司提交关于本企业现有规模、效益状况、发展构想及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报告,由工业部在原材料配套、产品展销方面予以协调,并在引进外资、技术,调整工业布局上给予统筹考虑,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企业的生产能力。 第十四条 新企业投产,应抓紧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新工人的技术培训、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 制定全体员工岗位责任制; 制定各项生产计划、质量指标、消耗定额和考核指标; 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奖惩制度等; 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如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等
5、; 其他有关保证正常生产运行的工作。 第十五条 工业企业每月都要以报表的形式将本月生产计划、质量指标、原材料消耗、设备完好率、劳动生产率和销售状况等上报工业部整理后呈报总经理。 第十六条 工业企业应注重培养自己的技术力量,不断提高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三来一补)企业应加强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逐步向合资合作和兴办自营工业过渡,在提高企业档次上下功夫。 第十七条 工业企业应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从企业深化改造中挖掘潜力,创造效益。 第十八条 工业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和成品的管理,尽量减少库存,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 (三来一补)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由我方委派. 第二十条 工业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令,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和发生的重大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因负责人失误、上当受编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需追究经济责任。触犯国家刑律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业企业有权对公司工业的发展和工业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有义务将了解到的合资合作意向推荐给工业部。对引进工业项目、促进公司工业发展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嘉奖。 第二十二条 公司每年一度对工业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检查证定范围包括维护、人才培训、职工福利等各个方面,公司将根据评定结果奖优惩劣,并向公司通报。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工业部负责贯彻执行。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