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尘与防毒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2、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露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3、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化,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二、治理与防护 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等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治理与防护措施。 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音操作以无毒或低毒
2、代替毒害大的无聊,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3、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净化处理和回收利用等措施。 4、在生产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住房或工棚。 5、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的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毒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防护和急救器具专柜、安全淋浴,并有禁止饮食、吸烟及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标记。 8、所有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
3、有警告标签。 三、检测与标准 1、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工人作业地点空气粉尘及有毒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各项检测应由检测机构和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 3、对作业场所,工人作业地点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每月至少测定二次。 四、体检和职业病 1、新员工入厂,应经健康检查,不适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进行预防性治疗,岁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要积极进行治疗和妥善安排。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