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1、突发事件包括。火灾、道路交通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事故和疫情。
2、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村民联络员负责向村民族宗教负责人提供有关情况。
3、村民族宗教负责人应在获悉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报告村领导,同时报告镇民族宗教办公室,必要时,报告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村负责人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
4、对火灾等有能力先期应急处置的事件,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开展救助;对没有能力先期应急处置的,要带领民兵应急分队,维护好现场秩序,收集报告信息,配合上级处置。
5、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后,要协助上级做好善后工作,负责信息动态的续报。
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落实各项责任
制定民族宗教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推进措施,并对本区域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组织年度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应提出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并积极协助上级民族宗教和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加强对行政村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做好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局、镇民族宗教领导小组、镇民族宗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传教问题
将反邪教、反非法传教工作纳入民族宗教建设,建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传教问题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四无”乡镇和“四无”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反邪教、非法传教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进村(居)入户、进学校、进课堂、入堂点,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识别、抵制邪教、非法传教的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挤压“法轮功”、其他邪教组织和外来人员非法传教活动的空间;认真做好刑释解教的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各堂点有关人员(有和非法传教接触的)接茬帮教和巩固工作,逐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帮教责任,巩固帮教成果。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1、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和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民族宗教的第一负责人。
2、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把驻我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进行部署。每半年度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任务;主动了解、调研各单位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对重大不稳定因素,会同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化解和处置措施。
3、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和重点工作对象的教育稳控工作。健全处置民族与宗教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民族宗教办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民族宗教局要求,结合本镇民族宗教的实际情况,制定镇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年度目标。
二、定期排查本地区民族宗教问题。
三、指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宗教,提高辖区内民族宗教的覆盖面;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施。
四、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
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
七、办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社会稳定信息预警机制
1、健全深入基层、覆盖广泛、渠道畅通的民族宗教信息网络,整合各机关、各单位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做到情报准、信息灵、反应快,掌握民族宗教工作主动权。
2、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
3、严格报告和通报制度,重大紧急情报及时报告,严防瞒报、迟报、漏报。在重大活动日和敏感期,民族宗教办实行日报告制度;情况正常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
负责制定村(居)区域处置突发事件的具体预案,做好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重大事项对社会稳定影响的评估制度,加强预警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挖掘深层次、内幕性的信息,认真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经常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增强发现能力,超前组织应对,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对自身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要果断迅速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搜集、报送及其他善后工作。
一、五集中:集中人力
二、五统一:统一名称
三、五联合:联合调解
四、五到位:组织建设到位
民族宗教工作机制
集中物力集中场所集中信息集中手段统一人员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考核联合防范联合管理联合整治联合创建人员经费到位硬件达标到位资源整合到位制度运行到位
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XX省宗教事务条例》、《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每月至少一次,由社会事务办具体安排实施;个人学习时间由自己确定。
三、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资料台帐制度
一、是基础台帐。包括乡镇民族宗教组织网络情况,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方案、总结,检查考核及落实责任制情况。
二、是民族宗教状况台帐。包括宗教堂点、宗教人员、少数民族人群分布统计情况。
三、是重点工作台帐。包括民族宗教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法制宣传等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第1月5日开一次工作例会。民族宗教办一般情况下应每月3日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也可根据各个时期民族宗教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篇:村级民族宗教工作制度1、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代表性人物的联系,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3、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政策和法律,妥善处
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4、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5、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及境外利用宗教势力的渗透。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来信来访和身份认定工作。
7、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发现不良现象和苗头及时处理。
年三月十九日
第三篇: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制度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升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陈家河镇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组成
会议由镇党委主持召开,由镇民政所、镇教育办、镇妇联、镇派出所、镇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视工作需要,可邀请镇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信息沟通。具体包括:
1、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确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2、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全镇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镇委提供政策性建议。
3、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
重大突发事件。
4、完成中央、省、市、镇委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
5、研讨其它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议题。
三、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委。负责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在重大方针政策上把好关,并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
2、镇派出所。要及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信息和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民族宗教渗透活动,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查禁封建迷信活动。要注意发现掌握与敌对势力有联系的境外民族宗教组织、个人的背景和活动情况,密切掌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策略及动态,并对其利用宗教从事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进行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
3、镇民政所。负责本镇内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教育工作,抓好“两支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所引发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拒
绝邪教。
4、镇教育办。负责做好少数民族教职工、学生及信教职工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镇总工会、镇妇联、镇团委。负责做好各自所联系群体少数民族、信教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加强协调,充分发挥本单位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的要求适当增加。
2、报告制度。每年要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向镇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并向镇人大、镇政协进行通报。
3、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涉及敏感性的、重要的工作情况应及时提供给联席会议交流与研究。顺来
4、调研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就全镇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联合调研,了解、分析情况,提出建议,为镇委决策提供参考。
5、协调制度。对于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问题,
积极沟通、协调镇直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五、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机构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要求,加强协调,开展好常规性工作。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保管;领导批示、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落实和反馈。
第四篇: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工作
基本情况
黄墩镇总面积153平方公里,总人口5.6万人。辖54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共有少数民族人,分布在个村。全镇信教群众人。其中男人,女人,分布在全镇个村。
民族工作主要任务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宗教工作基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
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
侨台联络办工作
工作对象
镇侨台联络办的工作对象是华桥华人、归桥侨眷、海外留学生、台胞台属、台商及其眷属。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对中国共产党侨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2)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对归桥、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有关政策;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及侨属企业搞好服务,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联谊、交流活动。
(3)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落实本镇的对台经贸工作和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本镇的台商和台属企业搞好服务,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本镇的台胞定居工作,协调台胞与本镇人民之间的人员往来工作;具体负责本镇的台胞接待工作,协调处理交往中衍生的问题;负责本镇的台属工作。
重点工作范围
(1)围绕中心,做好为经济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本镇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已建立的各种联系网络,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招商引资、招
贤引智工作。
(2)以人为本,做好侨台界群众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切实为侨台界群众搞好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他们中的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调查研究,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紧紧围绕本镇的中心工作,围绕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侨台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不断提高组织的影响力。
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职责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相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学习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好业务,广泛涉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中外历史知识等,学习贯彻区、镇党委、政府的各项重要部署,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了解情况、反映呼声。了解各自所在单位、部门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从工作大局出发,及时反映他们的思想动态,反映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围绕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广大知识分子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建议。
四、履行职责、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联络员职责,为全镇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建言献策,每年至少要有2篇情况反映。要爱岗敬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篇。民族宗教今年上半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xx社会的稳定,促进了xx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
1、开展了对全县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情况调查。今年5月以来,我局针对全县少数民族比例逐年上升的实际,在征得县委统战部的同意后,着力开展了对常住少数民族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一是设计制作了调查表样。按照少数民族的类别、人数、分布、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进行分项统计。二是组建了调查工作临时机构。由统战部牵头,民宗局、民政局、公安局、乡镇、居民社区共同参与。三是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民宗局拟订调查工作计划(5月中旬—6月中旬);第二阶段由统战部召集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工作(6月底);第三阶段调查工作全面铺开(7—8月);第四阶段统计情况汇总。目前,整个调查摸底工作已进行第二阶段。
2、实施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今年伊始,我局按照民族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发展资金。3月完成了河舒镇桃花村建设村道公路的项目资金20万元的方案申报工作。目前,整个项目审批已在进行中。
二、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个别场所主要负责人闹不团结的现象,实施了大力度整顿领导班子行动。在更换负责人的过程中,我们按照队伍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被更换人员的思想工作,整个工作交替井然有序。在此基础上,我局在3—5月专门举办了3期共10天的宗教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参与的政策培训班,从政策理论、八荣八耻、法律法规、爱国爱教、社会责任诸多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半年来,各场所管理组织呈现出了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2、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指导场所按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运行。近年来,全县5个宗教场所不断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但由于宗教场所是较为松散的民间组织,在具体的运转过程中,仍存在流于形式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尤其是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为突出,随意性大,信教群众意见强烈。而往往出现宗教场所不稳定、不和谐情况,大多源于财务上的不清楚或是财务不透明。今年来,我局在去年对各宗教场所进行《社会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的基础上,严格要求各场所按新会计制度执行,对场所的注账、报表等均要求统一模式,并严格监督各场所坚持每月一次或定期向信教群众的公布帐目。同时,我局对场所管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岗位制度、财产保管制度、教务制度、安全制度等的执行方面,要求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从管理成员,每一位教职人员做起,人人遵守、人人监督,从而形成良好的场所秩序。
3、建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机构。今年4月7日,我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对设立场所建立管理组织的具体要求,经过长期酝酿准备,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依法成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同时,指导该场所制订了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4、清理整治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老大难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上级指示,汇同县国安大队、各片区派出所及相关乡镇,对全县XX县区、新河、福德、罗家、三坝、兴旺、河舒、马回、利溪、徐家、柳滩、中华等地重点清理了私设聚会点突出问题,依据政策制止了6个不合法的聚会点,规范了2个家庭聚会,取缔了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非法聚会传教活动点3个,较为彻底解决了我县基督教信众无序活动的重难点问题。
5、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日常化、经常化管理。今年来,我局既突出了重点工作,也对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紧抓不放。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XX省教职人员管理规定》把好了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具体管理。一是从严规范场所的各项事务,对不合法的行为或事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教职人员实施挂牌管理,重点对那些不服从领导的教职人员特别是游走教职人员严格进行宗教场所、县级主管部门二级审验管理,经教育不改的,我局从严执行驱逐或解聘或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惩戒;三是实施举办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严格对大型宗教活动或跨行政区域宗教活动的时间、内容、规模及方式进行把关,同时对举办活动的场所涉及安全问题如消防、食品卫生、活动秩序等,我局都要亲临现场专事监督指导进行重点防范,坚决杜绝不必要的事件发生,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协调宗教界内外部关系,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我局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宗教界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等各种复杂的矛盾,倡导宗教和顺,社会和睦,引导宗教逐步以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此基础上,我局今年以来大力开展了为宗教界服务的活动。一是为龙云寺协调解决好进山土路的修复问题。由于该寺庙进庙土路地处南渠路高左侧,南渠路在修建过程中毁损了土路,导致进庙烧香车、人不好进出。今年上半年,我局与龙云镇、南渠路工程指挥部进行了积极洽商,现道路已修复如初。二是南海寺开初建庙在经济上与大森沟水库有绞织,在成立南海寺管委会前,我局就着手对双方的经济利益进行了双赢式的划割区分,从经济和管理上理顺了寺庙的自主管理体制,保障了寺庙民主管庙的正常运作。三是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统战政策,多次向统战部反映,在政策范围内为宗教界代表人士解决生活补贴问题,经多方努力,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审批程序。
三、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编制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今年5月初,我局按照省、市、县要求,成立了应急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副局长、各宗教场所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应急小组职责、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事项,至此我县已牢固构筑了一道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堤坝。
2、坚持了安全教育的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局针对各场所基本无建修任务、安全防范意识渐趋淡薄的实际,有的放失地结合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进行了安全教育,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活动秩序,电线、食品、山岩、房屋等凡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求立整立改,并要求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实行全日制安全监控。半年来,我局共发放安全资料300余份,举办场所安全保卫人员培训20余人次,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爱国爱教信念,不断增强抵御渗透的能力。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向格达活佛学习,坚持爱国爱教”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重点实行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通过时势宣传、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的信念,自觉参与抵制地下宗教势力的渗透。到目前为止,我县尚未发现外来宗教势力的渗透事件。
总之,半年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和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深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下半年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XX县区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XX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XX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XX县区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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