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料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1.交班前各岗人员应详细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检查设备,认真搞好本专责文明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和设备情况汇报当班班长。 2.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三十分钟到达交接班室,参加班前会,听取班长工作安排及安全布置。最少提前10分钟到达生产现场,保证正点交接班。 3.班前会后,各岗人员进入本负责现场,对其所辖的设备及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交班人员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检修、备用、异常及设备缺陷等情况。并将设备检修结果及设备存在的问题等情况通过电话汇报给本班班长。 4.接班后,班长应向值长汇报当班设备情况及生产安排。 5.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故或有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可
2、在交班人的指挥下协助工作,当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经双方同意,方可进行交接工作。由于值班员失误造成堵煤或跑煤,由当班人员解决。(除设备问题和煤质问题等特殊情况由领导协调解决。) 6.如发现接班人员患有疾病或酒后上班,则不得进行交接班,并将情况立即通知接班班长。 7.如本岗人员迟到或缺勤而无人接班时,应通知本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待接班人员到岗,并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岗,否则不得离岗。 8.交班后交班班长应及时主持召开班后会,并对当班期间的安全生 产和生产指标等情况进行总结。 9.在当班期间发生事故、障碍、异常等情况应及时汇报输煤运行主管和运行专工。 10.正常交接班不允许落煤管、溜子里有粘煤和存煤现象。 11.当班有重大的事故、设备缺陷及操作,交班一定要记录清楚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