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就近免试入学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14230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就近免试入学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就近免试入学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小学生免试入学制度 1、严禁入学时进行考试 《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招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特殊情况的须报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的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小学在招收适龄儿童入学时进行面试和考试,学校只登记适龄儿童的学区、年龄等自然情况。 2、保障农民子女正常入学 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也就是说,对已经在本市购房的流动人口子女,依据其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安排到所在学区就学;对于租房的流动人口子女,依据其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负责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不得将竞赛证书作为入学条件 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学校要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积极为新入学的儿童创造适应小学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为从根本上遏制幼儿园小学化,任何小学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笔试、面试等测试形式选拔学生入学,不得根据学生已经掌握的课本知识的程度分班,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进度。任何初中(含民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择优选拔性考试招生,不得委托各种社会培训机构为其举行选拔考试,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的考试成绩和推荐的名单为依据招收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社会各类考试成绩和证书或者捐助作为入学的条件。各小学也不得为任何初中的招生提供动员、组织学生等服务,不得向学生及其家长作招生考试宣传。 4、学区划分要保持稳定 学区划分应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要充分照顾学生入学方便,并尽早发布调整方案。各小学、初中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初中不得以开办特长班(含双外语班)等名义跨学区招收学生。跨行政区招生,必须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按计划招生。除小学一年级新生外,学校不得擅自接受无学籍档案的学生。 5、学校不得设重点班 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以及《XX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关于“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的规定。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办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的特长班,不得按学生学习成绩编排快慢班和重点班,也不得以分层次教学的名义变相分快慢班和重点班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