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处本单位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问题。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
2、用品的发放、使用。 八、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九、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
3、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四、定期或不
4、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 五、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六、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 七、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八、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十、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 员工
5、安全生产职责 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三、自觉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五、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六、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七、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6、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名称和参加人员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办负责,全体从业人员参加; (二)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三)车间班组例会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召集,车间班组全体成员参加; (四)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车间班组晨会每天召开1次; (二)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负责人同意临时召开。 三、企业安全生产和领导小
7、组例会内容 (一)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三)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四)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五)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车间班组会议内容 (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知识培训; (二)分析机器设备和安全设施安全技能,生产场所安全环境; (三)点评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并予以矫正,分析原因和应急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与现场救护; (五)典型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8、一、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五、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9、。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十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
10、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二、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三、分管安全厂长,每年12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
11、检查。 四、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4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公司)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五、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六、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班组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
12、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车间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车间班组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二、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三、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13、四、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五、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六、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七、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八、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操作者发现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二、
14、企业负责人、值班人员、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企业负责人对发生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四、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五、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六、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
15、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七、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八、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九、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十、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
16、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十 一、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十二、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十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安全管理
17、、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三、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七、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八、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
18、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九、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十、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一、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二、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三、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十 四、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十五、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规定进行定
19、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十六、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十七、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十八、经济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二、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
20、保养。 五、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六、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七、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八、每用对特种设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九、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十、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 1、带电作业: 2、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他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3、禁火区及
21、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道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二、危险作业的要求; (一)危险作业的要求; 1、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
22、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二)带电作业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三)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腰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
23、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四)、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 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三、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科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第17页 共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