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民营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7:30—11:30下午:2: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5、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6、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医院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3
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3)无故损毁医院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医院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医院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医院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8)利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医院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在医院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二、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医院办公室,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用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员工服务承诺书》
2014年08月09日
第二篇:民营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民营医院
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7:30—11:30下午:2: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
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
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5、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6、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医院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
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医院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医院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医院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医院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医院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在医院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二、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医院办公室,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用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员工服务承诺书》
2014年08月09日
第三篇: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为使医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立于不败之地,使我院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和及时补充,使人员的选配、使用、培训与管理符合医院的组织结构有效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它包括以下内容:
招聘制度
医院的招聘工作应体现计划有序、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聘计划
(一)、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职能,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设置和增设必须的工作岗位,提出近期和中期的用工编制和用工计划。
(二)、办公室根据用工计划,以及各中心提出的人事增编申报表,拟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及总公司批准后,再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形式
(一)、内部选拔。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开发医院内部的人力资源。
1、提升:
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当有重要岗位缺员时,首先在医院内部符合条件的后备人员中挑选上报,经考核合格后可提升。
2、借调。通过借调的形式,对准备提拔的员工借调在拟聘岗位上进行试用,经考核合格后提升。
(二)、外部多渠道招聘。其目的是为了广纳人才,充分吸引外部的人力资源。
1、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
2、通过网络掌握人才信息或到人才市场,收集人才资料;
3、熟人推荐和职介所介绍;
4、日常人才资料的收集与储存;
5、开专场招聘会。
三、招聘的原则
(一)、“少而精”的原则。凡是招聘来的人员一定要充分发挥其作用,防止人浮于事。
(二)、“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无合适人选的前提下,一个岗位宁可暂缺,也不能滥竽充数。
(三)、“公平竞争”的原则。只有公平竞争才能吸引真正人才,激励人才,使才脱颖而出。
(四)、“增人增效”的原则。无论是上新项目,还是添新设备而扩编招聘,一定要考虑能否增效。
四、招聘程序
医院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程序。刊登招聘广告→收集应聘者资料→填写《应聘书》→审核应聘材料的真实性→根据需要招聘的岗位、人数和要求进行分类、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及考核内容→通知应聘者考试和面试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和面试→研究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及试工时间→确定试用期及相应薪酬。
应聘者个人资料应包括。照片、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上岗证、个人简历及有关资料,办公室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
1、有爱岗敬业的精神;
2、有诚实负责的态度;
3、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4、有钻研创新的能力;
5、有团结合作的意识;
6、有市场竞争的理念。
(二)各岗位要求
1、高层管理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决策、组织、协调、指挥能力。
2、中层管理者。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文字能力及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科带头人。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有组织、指挥、协调能力。
4、各专业技术人员。医生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职称;护士要求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职称,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能运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本岗位、本专业工作。
5、其它。初中以上学历,胜任本岗位工作。
六、招聘测试的内容
(一)心理测试。现场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的智力水平和个性差异。
(二)知识测试。出题进行笔试,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知识面及文字能力。
(三)模拟测试。假设应聘者担任某岗位某职务的工作,如何处理所面临的问题(含现场技术操作考核)。
(四)面试。与应聘者充分交流,了解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用工制度
医院录用员工实行竞争上岗、岗前试用考核、聘用合同制管理。通过“双向选择,优存劣汰”为医院的长期发展建立一支思想和业务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
一、试用期管理
被录用的员工接致电话通知或《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专长,安排其在相应的工作岗位试工或试用,并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1-6个月不等(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员工的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填写《新员工试用表》,根据试用期表现,决定提前或延迟转正或辞退。延长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员工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填报《试用员工转正考核表》并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二、辞职与解聘
1、员工的辞职或解聘均应按劳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辞职的员工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业务人员经医务科,非业务人员由办公室报院长批准,由人事科备案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3、医院所属员工表现不好或不称职,经下达《提醒通知书》后仍无改变需解聘,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和人事科,报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方可解聘。
三、劳动合同的管理
1、合同的签订。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与公司总经理委托的医院院长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用期为(1-3)年,合同期双方无异议则顺延。
2、合同的保管。医院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四、员工职级的任免和解聘应实行总公司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五、员工的使用和调动,要树立公司“一盘棋”的思想,在公正考核的基础上,做到“用人如器,各取所需”。因工作需要,人事科在接到总公司人事调整及调动通知后,积极与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所调整调动员工的各项工作,让员工以良好准备走向新岗位。
人事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了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各级员工工作和选拔聘用优秀人才,更准确反应任职期间的表现与业绩,把员工职位的升迁、经济利益和工作业绩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知人善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
(一)考评的程序按管理权限分级进行。医院院长由总公司和总经理考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和院长考评;
各中心及重点科室负责人由院长和人事科考评,报总经理审核;一般员工由所在科室和人事科考评。
(二)考评原则
1、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研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三)考核办法
1、临床各中心及各科室业绩与奖金挂钩的考评方法。见相关的考评规定。
2、年度考评。针对各中心及各科室负责人以上的考评方法。该部分员工通过自评或述职,对本人一年工作的德、绩、能、勤进行全面总结,结合下属员工评议及上级领导的考核进行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调配、职务升迁和合同续签的依据。
三、奖惩
(一)员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应视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嘉奖、晋职加薪等奖励。
1、有下列表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考勤纪律的;(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同事的;(3)经常受到服务对象口头和书面表扬的;(4)关心医院发展建设,经常提合理化建议的。
2、有下列表现者,可酌情给予奖金:(1)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2)为医院节约开支,成绩明显者;
(3)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给单位带来经济效益者。
3、晋职、加薪。(1)被大家认为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2)工作努力给医院带来较明显经济效益的,对医院有重大贡献的。
(二)处罚
公司员工因违章、违纪、失职,应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1、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人事科下达《提醒通知书》,并扣除部分月奖金。(1)因违反劳动纪律,如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工作时间处理私事、串岗聊天不及时到位等,而影响工作,但未造成医院明显损失的;
(2)因工作失误或违反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而出现差错,对医院造成一定影响,但损失不明显的;
(3)上级分派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4)被患者和服务对象投诉的;
(5)对下属管理不严,发现问题不批评不制止的;(6)未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的。
2、记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事科下达《员工处罚单》,并扣除当月奖金。(7)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的;
(8)违反医院及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对医院影响较大,造成医院明显损失的;
(9)不服从部门领导,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10)有吵架、骂人行为的或一个月内被投诉两次的;(11)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医院的资源,影响医院工作的。
3、降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职降薪处分。(1)长期无工作业绩的;(2)有严重渎职行为的;
(3)屡犯错误不改,或犯有严重有不足以辞退的;(4)工作责任心差,倦怠,纪律涣散的;
4、辞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奖金。(3)连续旷工三天者;
(4)一年内受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的;(5)不服从工作调配者;(6)工作懈怠,经教育不改的;(7)工作不胜任,经调动仍不胜任的;(8)服务的语言行为差,影响极坏的;
(9)因严重渎职行为,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者;(10)从事第二职业的;
(11)贪污、挪用公款,虚报假帐的;
(12)泄露医院机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3)对医院有欺骗行为,影响极坏的;(14)作风败坏,严重违反医院制度的。
员工如因上述原因被医院辞退,甲方不必提前通知乙方。
(三)奖罚程序
1、对一般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中心或科室提出申请,写明事由并签署意见,报人事科经院办公会决定后执行,人事科备案。
2、中心及科室负责人以上的奖励和处罚,由人事科申报送院长,报总经理决定。
3、对员工的处分,在决定前应将其过失或错误材料与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诉后,再作决定。
第四篇: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人
事
管
理
制
度
一、
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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