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队员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有利于工作开展,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 第二章志愿者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志愿者权利 (一)享有参加志愿者队基本志愿服务工作及接受相关志愿培训的权利; (二)有权对志愿者队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 三有权优先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总队给与帮助解决; (五)有权获得志愿者队队内的荣誉和奖励; (六)有权申请退队,队员提出退队申请,经上级同意后方可退队。第四条志愿者基本义务: 一志愿者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志愿者队队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志愿者队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二自觉遵守山东管理学院及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自觉维护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图书馆以及学校的形象,维护志愿者队的合法权益; 三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五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
3、、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的,须经批准; 六按时参加例会,并积极参与发言与讨论,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 (七)关心队伍工作,主动向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八)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志愿者不得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以志愿者队伍的名义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 第三章队伍条件及任务 第五条队员条件 申请加入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图书馆志愿者队的相关规定,以自身的行动,不断努力学习
4、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二拥护志愿者队章程,志愿加入志愿者队;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的同学加以规劝和指导; 四工作积极认真,具有拼搏进取的工作精神、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 五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志愿者队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第六条队员任务 (一)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二)代表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形象,致力于“服务图书馆、服务读者”,积极推动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 (三)积极为队伍提出创造性意见,致力于扩大图
5、书馆志愿者队的影响力;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的成员须提前向该组组长请假,组长将队员的请假情况和原因整理好后上报。队员连同例会两次无故不到或四次请假未到视为自动离队。第八条工作时认真努力地完成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负责,态度端正。 第九条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并规劝违反制度的同学。第十条按时参加志愿者队的例会,积极发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并且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第十二条积极宣传爱书、爱馆,文明使用图书馆,对行为不文明的同学加以规劝和指导。 第五章队员选拔 第十三条凡系山东管理学院
6、全日制学生,每天保证1-2节课余时间在馆内工作,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本队成员。 第十四条每学期初队伍将会开展招新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招新期间提出入队申请。第十五条入队程序: (一)填写入队申请书; (二)筛表:根据入队申请书,筛选一定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根据面试情况,选出预订人数的申请者; (四)培训:有图书馆老师对所有队员进行统一的上书、排书等知识的培训; (五)考察:经一个月考察合格者方可留队,不合格者由志愿者队长给出明确理由; 以上程序通过后方可正式成为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注册队员,办公室统一对新队员建立档案,保管信息; 第十六条每学期期
7、末队伍进行留队人员统计,队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留队,根据留队人数,确定下学期招新人数。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队员,队长有权利剥夺其继续留队的权利,须上报图书馆领导。 第十八条组长和队员换届。每学期更换一次组长和队员,组长和队员均在新学期面向全校重新招募。老队员若想继续参加也需重新报名登记,但享有优先权。组长由队长任命。 第六章队员奖惩 第十九条为激励队员,进一步调动队员责任心和积极性,健全完善队员管理制度,特制订此章。第二十条奖惩要求: (一)公开、公正; (二)实事求是; (三)不搞形式、及时兑现; (四)对外公布。 第二十一条奖励原则。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
8、主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通报表扬; (三)发奖状、证书; (四)授予称号;第二十三条奖励种类: 一、每季度志愿者之星的评选1.评选时间:工作时期内的每一季度 2.评选对象:本季度参与志愿者工作的所有队员3.评选程序:各小组组长根据本组队员的工作情况向队长推荐,队长根据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考评与比较选出志愿者之星,并及时上报。 二、每季度优秀组长的评选 1.评选时间:工作时期内的每一季度 2.评选对象:本季度参与志愿者工作的所有组长 3.评选程序。队长根据该组的工作情况和组长的工作与活动表现谨向综合考评选出每季度的优秀组长,并及时上报。 三、学期十佳志愿者的评选 本
9、队的非组长志愿者均有参选资格。人数为每学期10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减。在每学期总结大会之前选出。具体办法如下: (一)每个队员给定底分100分; (二)以下情形给予加分: 1.准时上班,认真工作,表现突出,经组长推荐,队长确认,给予加1分,每组不限人数,一般每周不多于3名; 2.被评为当季度志愿者之星,加2分;写工作心得的每次加1分; 3.参加队内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加3分(包括前述1分,下同),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参加队间联谊活动,每次参与加1分,若为竞技活动,赢得比赛,第一名加3,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5.参与到总队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每次加2
10、分; 6.积极参与到例会的各项活动的加0.5分; 7.积极参加总队活动的相应加1分; 8.其他加分情况,由队长酌情决定,报请图书馆老师批准。 (三)以下情形进行减分: 1.无故缺席例会和工作每次扣4分; 2.请假,没有参加工作和例会每次扣1分; 3.工作早退迟到者每次扣0.5分; 4.怠工,不积极工作者,每次扣0.5分; 5.只签到,却没有参加工作,每次被发现扣5分; 6.特殊情况,如全校考试等,不扣分; 7.其他有损志愿者名誉或者违反纪律的情况,酌情决定。 8.如出现队员调换时段的,视为志愿上班,原时段仍然算请假,相应扣分; 9.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参见章程及相关制度。 五、学期优秀组长的评
11、选 本队的组长均有参选资格。人数为每学期2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减。在每学期总结大会之前选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每个组长给底分100分; (二)以下情况加分: 1.认真负责,组织好本组工作,当次工作本组全勤的,每次加2分; 2.组长被评为当季度优秀组长的,每次加2分; 3.参加总队比赛性质活动,每有一位组员参加给组长加0.5分,但是每次最高不超过3分;赢得比赛,第一名加3,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参加总队联谊活动,每有一位组员参加加1分,但每次不超过3分; 5.参与总队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每次加2分6.其他加分情况,报请分队长,酌情加分。 (三)以下情形减分: 1.本组队员
12、缺席1人不扣分,缺席两人扣0.5分,缺席三人扣1.5分,以此类推,最多每次不超过3分;组员早退迟到的,每人次扣0.5分;特殊情况如全校统考或者放假等,不扣分;每次组长无故缺席的,扣5分;请假的,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的扣1.5分; 2.每次活动,如队内队间活动等,没有积极组织本组成员参加的,视活动性质酌情扣分,没有组员参加的,每次扣2分; 3.每次例会,缺席1人不扣分,缺席两人扣0.5分,缺席三人扣1.5分,以此类推,最多每次不超过3分; 4.对于严重不负责任的组长,经组员提议,队长决定,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者撤职; 5.本组的组员因各种原因被强制离队的,每人次扣2分,自愿离队的不扣分; 6.其他减分情况,报请队长决定酌情扣分。第二十四条惩罚形式: (一)批评: (二)警告; (三)退队;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参考)的队员,经分队长上报、委员会讨论,视情节严重,给予不同形式的处分: (一)违反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二)工作中不带工作牌,态度散漫等; (三)无故缺席工作、会议、活动; (四)做出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者;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 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 2015年7月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