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维稳工作制度 维稳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维护稳定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局维稳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支部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度 各科室负责人对全支部维护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为本科室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承担具体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其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科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承担责任 1、全面掌握科室工作内政治动态、高度重视稳定的重要情况和信息。 2、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把不稳定问题解
2、决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三、维稳办职责 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简称“局维稳办”。主要任务是在局党组和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省、市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围 1绕我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掌握信息、深入调查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影响稳定的新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局维稳办的基本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对局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 2、掌握局内稳定情况,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局党组和市维稳办。 3、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预测
3、,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4、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要问题,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对敏感期间、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全市重大庆典和重大节日期间以及局内可能发生的不稳定情况,应及时向局党组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完成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维稳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是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局维稳办负责牵头,各单位共同参与。 2、局维稳办在市维稳办的指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3、局维稳办和各单
4、位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 2纷排查情况要定期综合分析、预测形势、提出对策,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局党组和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责成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调处。 4、明确专人负责重大不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建立专门档案,实行跟踪督察,确保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到位。 5、局维稳办及相关单位每季进行一次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由局维稳办汇总综合后,向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市维稳办书面汇报。 五、维稳信息工作制度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科室必须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掌握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动态。信息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有情必报、要情
5、专报、归口报告、准确及时的原则。 2、信息报送范围 (1)敌、社情动态。包括。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情况;正在酝酿、策划的政治骚乱、暴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大规模群体性闹事动向的情况;其他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敌、社情动态。 (2)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3)正在发生的政治骚乱、暴乱事件;较大规模的非 3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较大规模的聚众围堵局办公,严重影响全局正常秩序的事件;较大规模的械斗事件;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和涉外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及其他影响局内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在报送信息时,对闹事人群的确认要分清
6、参与者、旁观者、驻足者的人数,避免因工作疏漏,把事情扩大化。 3、信息报送的方式、时限、程序 报告方式。各单位报告重要信息,应根据先报内容的紧急程度和保密等级,采取口头传报、电话传报、密报、专人专送等方式,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简报,随后补书面报告。 报告时限。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报告和续报,重大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重要信息应在3小时内报告。 报告程序。各单位凡涉及局内稳定方面的重要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局维稳办报告,同时向局党组、上级行政机关和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事态正在发展和正在对已发现掌握的敌、社情动态,应跟踪调查、核实动向,准确及时续报。 六、奖惩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维稳工作奖励制度,将维稳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对维稳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致使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影响稳定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