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主要领导负责,有一名副职分管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二、领导班子坚持每季专题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按规定办事。 1、不准用公费购买通讯工具,严格执行话费报销标准,不到下属单位或私人老板帐上报销费用。 2、严格按规定标准招待来往客人,不搞相互吃请,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由个人支付。不准私客公请,一旦发现,按其费用量加倍罚款,由当事人承付。单位招待费比上年下降15%以上
2、。 3、用公车办私事,包括接送家属子女、婚丧喜事等。如有特殊情况需用车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用车人支付油费及其它费用。 4、移风易俗,全体工作人员如有婚丧喜庆事项,不准大操大办,做到一切从简。 5、不违反规定乱发钱物。 6、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不设小金库。 7、每半年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一次党风党纪廉政教育。 8、不以权以岗谋私,秉公办事。在农转非、招工聘干、工作调动、工程发包等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9、领导带头廉洁自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准违规建房、购房、装修住房和多占住房,不得违规办企业,一旦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