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渔农民流动医院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12482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6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渔农民流动医院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渔农民流动医院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渔农民流动医院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建立健全**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偏远小岛渔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保障渔农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市红十字会海岛巡回医疗队)是市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疗机构,由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局共建共管。流动医院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红十字会,日常管理以市红十字会为主。 流动医院下设6个分院。第一分院设在**市妇幼保健院,第二、第三分院设在**市人民医院,第四分院设在**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第五分院设在解放军413医院,第六分院设在**警备区医院。 二、人员组成 (一)领导班子成员。**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市红十字会海岛巡回医疗队)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院长由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兼任,副院长由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医政科教处处长兼任。各分院院长由分院所在医院推荐,由流动医院任命。 (二)专职管理人员。流动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流动医院巡回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药品采供保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志愿医务人员。志愿者300-400名,由市、县(区)红十字会和卫生局联合在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和驻地部队医院中,招募以医、药、护、技等科为主体的有执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志愿者每人每年志愿服务不少于3天,服务时间计入其本人晋升技术职称要求的下基层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 (一)居住地无医疗机构(点)的偏远岛屿、乡村的渔农民; (二)居住地虽有医疗机构(点),但医疗技术力量较弱,且所属县(区)或当地乡镇政府要求提供医疗服务的岛屿、乡村的渔农民。 四、工作职责 主要为全市偏远岛屿、乡村的渔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保障渔农民身体健康。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负责做好**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医疗服务计划;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巡回医疗服务;负责市级医疗单位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和管理;负责药品采购、发放及医疗器材使用保管;负责经费使用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县(区)红十字会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所需医疗服务计划,并于每年年初上报**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办公室;做好本县(区)医疗单位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工作;配合**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在本县(区)的巡回医疗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偏远岛屿、乡村的日常巡回医疗服务工作。 卫生部门。市卫生局与市红十字会共同管理**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的巡回医疗工作;落实每次巡回医疗服务的志愿者,并做好志愿者的资质审核和巡回医疗业务指导工作。 县(区)卫生局与县(区)红十字会共同做好本县(区)内医疗单位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偏远岛屿、乡村的日常巡回医疗服务工作。 交通部门。支持**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的巡回医疗工作,为流动医院下岛服务提供交通(船只、车辆)运输的方便,优先让流动医院的医务人员上船(车),并免费运输医疗药品及器材。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的巡回医疗工作经费,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款,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有关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落实流动医院下岛服务时的岛际交通船只车辆和医疗服务场所及水、电保障,并组织、宣传、协调本乡镇、村(社区)的渔农民按时有序就医,原则上优先安排低保贫困人员和老年人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设立流动医院分院的医疗单位。根据流动医院巡医计划,按时组织人员下岛服务,保证巡回医疗任务的完成。 五、服务方式 实行按区域相对固定、分期分批巡回医疗服务方式。流动医院6个分院分别对口联系和负责各县(区)偏远岛屿、乡村的巡回医疗工作,各分院对口服务的县(区)每年轮换一次,遇特殊情况时由总院统一调配。每批次服务志愿者一般10-15人左右,且至少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志愿者参加,重点解决疑难、重症病人的看病难问题。 流动医院在巡回医疗服务中,要建立好渔农民的诊疗档案,为患有慢性疑难或重症疾病者提供便捷的后续医疗服务或实行双向转诊,并建立随访联系制。医务志愿者应向当地群众发放就医联系卡,以方便渔农民再次就医和健康咨询,建立医患双方联系制。 六、送医送药原则 (一)免费送医送药对象: 无医疗机构(点)的偏远岛屿、乡村的渔农民;虽有医疗机构(点)、但医疗技术力量较弱的岛屿、乡村的困难群众。 (二)免费送医对象: 虽有医疗机构(点)、但医疗技术力量较弱的岛屿、乡村的渔农民。 (三)免费用药标准: 治疗药。急性期的病人,一般送药量为3-7天;慢性期的病人,一般送药量为15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 备用药。一般送药量为5-7天。 七、经费来源与使用管理 (二)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困难人群的免费用药、检查,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补贴及购置仪器设备等。 (三)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舟财社〔2007〕14号),实行专款专用。市红十字会负责做好经费使用预算和决算,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八、考核与奖励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流动医院工作任务与要求,结合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 本管理办法由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