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多部门联席会议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12134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1.5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多部门联席会议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多部门联席会议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的协作沟通,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后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牵头部门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第二篇: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XX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群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填写《提请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议案表》,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日常性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于超过合理期限仍未落实的,办公室应以督办函形式通知承办单位限期落实,由承办单位办理并按时报告结果。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无合理理由未报告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在职能科室绩效考核时按有关规定扣分处理。 第三篇: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综治委、纪委、党务、人事、监察等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建设“平安二塘”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综治委、纪工委、党务、人事、监察等工作单位共同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由乡综治委主任主持召开,综治委、纪委、党务、人事、监察等的成员和分管领导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议题: 1、研究商议我乡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规定、决定的办法和措施;研究对各单位和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建设“平安二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办法及相关奖惩规定。 2、根据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二塘”工作情况,研究加强全乡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根据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实绩,依照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规定,讨论对有关单位和党政领导的奖励表彰,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综治一票否决的建议意见,研究对因领导干部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查究的事项。 4、研究落实中央、省、市五部门及乡综治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召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综治办事先与纪委、党务、人事、监察等单位商议确定。会议召开前,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议题做好有关准备。会议由乡综治办负责记录,议定的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 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第四篇:岗乌镇部门参与联席会议制度岗乌镇部门参与联席会议制度 岗乌镇政府召集镇辖区范围内派出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召开计划生育联席会议,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职责,并建立了岗乌镇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针对当前计生工作管理手段严重缺乏的现状,该镇从促进新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岗乌镇计生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协助镇政府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落实非法怀孕引流产等计生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形成岗乌镇计生工作“信息共享、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 二、联席会议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参会人员为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还建立经常性碰头磋商、信息反馈、交流协调机制,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视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在年终由分管镇长牵头组织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计划生育职责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实绩向镇党政联席会议汇报,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篇:吉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会商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 (三)加强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执法工作,查处典型消费侵权事件; (四)整合我市消费维权工作资源,协调解决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治理; (五)加强对有关行业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 1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药监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市消协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主持人,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任由市工商局主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召集工作,协调、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专项执法、信息互通等方面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联络员,主要任务是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会议组织筹备、宣传、联合执法、信息交换等方面工作;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本部门承担的消费维权工作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2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工商局。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方案;承担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移送、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或者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消费者协会不提起诉讼前提下,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市教育局。负责推动在各类学校开展有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司法局。指导各地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市财政局。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综合物业服务的住宅区的物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用局:监督我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守法经营。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理 3消费者有关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投诉;依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依法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依规承担车辆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机动车维修服务领域的监管规范和有关标准。 市商务局。加强对商业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监督家电维修服务、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染业等领域的法规和有关标准的执行;发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组织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市场等进行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以及报纸、期刊广告刊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规范广播、电视运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关乎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消毒产品的监管。 市旅游局。规范旅行社企业和导游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对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市质监局:依法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设,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从源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4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各地质监部门加强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建设,处理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的诉求。 市食药监局。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问题产品召回义务;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市金融办。负责指导、协调本区域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 市法制办。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市互联网信息中心。负责对网上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敏感信息进行监测,视舆情发展态势进行网上舆论引导。 市发改委。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指导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做好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等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对全市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查处侵害邮政服务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申诉和举报。 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 5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就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根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要求,通报、协调各部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各成员单位应在联席会议框架内,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本部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照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相关维护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向联席会 6议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和运用好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7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林雨坤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召集人:康 壮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刘守杰 刘 洵 钱大波 于培业 于 平 沈国庆 汪彦华 关 兵 高闻序 李宗民 王 磊 陈 琪 张英祥 王传江 常 会 王富有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党委常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财政局调研员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市公用局调研员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常委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金融办副调研员市法制办副主任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督学 张国忠 市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 郑 宏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 挺 市物价局副局长 桑利伟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9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市教育局 XX市司法局 XX市财政局 XX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XX市交通运输局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XX市人民政府金融 服务办公室 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XX市邮政管理局 XX市消费者协会 XX市市政公用局XX市商务局XX市旅游局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XX市互联网信息中心XX市物价局 第16页 共16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