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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制造质量责任人职责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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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制造质量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在部门内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负责公司的经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和“顾客沟通”的制定、修订、实施。 3、负责对外签订意向合同和公司合同评审。 4、处理合同有关事项和对外接口协调工作。 5、负责产品服务质量信息的处理。 6、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职和不称职的业务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参加调查处理。 7、负责对从成品库发放的产品的防护,这种防护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8、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以顾客为中心,并满足顾客的要求。 财务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保证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及体系的有效性。 2、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工作,监督检查财务收支情况,监督资金和资产的安全运行,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3、负责遵照国家会计法,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督导执行。 4、负责建立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成本分析,并做出评价。 5、负责公司拟定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和制度及核准后的督导执行。 6、参与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的审查和评定,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 7、负责对质量体系运行提供资金保证。 物供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在部门内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归口管理“采购过程”、“采购信息”和“采购产品验证”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依据公司生产计划、设备计划及认购通知拟定采购计划(包括物品种类、规格、数量与日期等)和采购制度(包括文件及工作流程)。 3、负责建立供应商的关系及汇集供应市场的情报(包括物品种类、价格、供应来源、交货条件、付款条件)。 1、负责公司的物资采供。 2、负责公司物资的合同签订和对不合格物资的退换和索赔。 3、公司对主要原辅料供方的评审和筛选。 4、会同检验人员及品管人员办理验收工作。 生产技术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在部门内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归口负责管理“基础设施”、“工作环境”、“产品实现的策划”、“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顾客财产”、“产品防护”、“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等过程的有关程序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正确处理质量、进度和效益的关系。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安全措施实施落实,保证生产的正常和产品质量有效控制。 5、负责制定原辅材料库房的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入库、贮存、保管、发放、搬运、交付等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6、负责设备管理工作,使其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及安全生产需要。 7、负责建立健全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技术工艺管理等规章制度,对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艺问题负责。 8、负责产品的开发工作(当顾客委托我们进行产品设计和制造时,本公司将根据我方的设计能力及生产能力确定接受顾客与否,当能接受时,启动设计程序)。 9、负责顾客提供图样的管理。 质检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工作;对重大质量问题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对产品质量负责,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有效决定奖惩。 2、编制审定质量文件、质量标准、操作规程等,并负责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测量、分析和改进”中的“总则”、“监视和测量”、“不合格的控制”、“数据分析”和“改进”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实施对检验测量和实验装置的控制。 4、在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改进及认证和认证后的复审等具体实施工作。 5、负责质量记录统筹管理,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负责审核质量记录格式。 6、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编制工作,负责质量手册的编制、修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对产品标识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8、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跟踪,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9、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10、负责对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试验和验收。 11、负责不合格判定,公司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12、负责统筹安排统计技术的使用,搞好数据的收集与分析,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及其持续改进的就会。 13、负责针对产品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办公室主任质量责任 1、宣传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质量职责,保证质量体系在本部门内有效运行。 2、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人力资源”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人员的选择和安排,编制《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协助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和劳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进行考核、考评,保证人员素质符合要求。 5、负责公司工作环境的归口管理工作。 各分厂质量职责 1、按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和程序文件等规定组织生产。 2、严格遵守过程规定,执行检验制度,重视产品质量、针对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和质量体系审核的不合格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督促检查。 3、对本分厂职工进行质量意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4、作好生产、质量等记录和产品标识。 5、作好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工作。 6、各相关人员质量职责详见分厂职责分配表。 质量保证工程师职责 1、全面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产品质量能否达到要求出厂放行有否决权。 2、对生产过程中及物资进货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责任参与解决并对处理情况有充分的表决权。 3、ff负责对公司各个部门执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并对该项工作的质量负责。 4、要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a类物资的进厂检验和验证予以确认签字。 5、有权对设计图像、工艺文件提出异议。 设计责任人职责 1、负责组织和策划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老产品的改型和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特殊产品及配件的设计开发工作。 2、负责对新产品开发项目提出设计方案并参加设计项目的最终验证和确认。 3、负责产品样机的试制。对生产出现的技术问题要予以解决和处理。 4、负责产品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正确、齐全、完整和统一。 5、有对产品结构的否决权,对组成产品的外购件质量有否决权。 材料责任人职责 1、要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有一定库存,在材料用完前要及时上报计划,不得影响生产。 2、协助原材料的进货检验,保证原材料的检验合格率在90%以上,对不合格的材料负责退货。 3、负责外购产品和外协件的购置和加工,并协助质检部让合格供方和协作方出示合格证、材质书等相关资料。 4、负责对材料库的管理。保证材料不混淆,不影响车间正常生产。 5、对经过评审合格的供方及协作方在其质量不稳定时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工艺责任人职责 1、制定产品工艺方案,并根据工艺方案进行工艺(工序)设计、编制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协助设计方案。 2、负责指出和纠正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加工方法。 3、及时处理生产现场发生的较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不断改进工艺和工序控制。 4、保证生产现场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有效性。 5、参加新产品设计方案讨论,工艺性审查。 6、有生产工艺修改的唯一决定权。 焊接责任人职责 1、负责指导电焊工按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焊接操作。 2、对特殊焊接要从技术分析角度对处理过程作出准确判断,并指导电焊工的操作。 3、要随时掌握和检查焊接工件的质量及焊前、焊后处理情况,并在焊接记录中对焊接处理情况及采用工艺数据予以确认签字。 4、对焊接工作质量负责。对工件焊接处理方案有否决权。 热处理责任人职责 1、负责指导热处理工按工艺文件进行热处理操作。 2、协助质检部确保热处理设备仪器仪表的准确度,保证热处理设备的正常工作。对热处理加工质量负责。 3、在热处理记录中对进行了热处理的零部件所做过的处理结果数据给予确认和签字。 4、负责对热处理需要外协的联系工作。对协作方提供的过程记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果数据的检验,并对热处理报告进行确认签字。 5、对热处理质量有否决权。 设备责任人职责 1、负责企业生产设备的建账。掌握生产设备的调动增减情况,参与新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指导工作,保管设备资料。 2、负责安排设备的大、中、小维修计划和日常维修工作。组织并参与设备事故分析处理,检查并督促各车间对设备合理使用及正常维护。 3、负责督促和检查维修工的日常设备点检与维修记录,作好每年一次的设备普查及设备完好标准检查工作,对设备的完好负责。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验设备的“自校装置检定校准”工作。对设备能否使用有否决权。 标准化责任人职责 1、负责选择适合本公司产品和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保证企业内部采用的国标、行标为最新标准,并组织贯彻执行。 3、对没有国标、行标的新产品,负责配合设计部门制定产品技术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4、负责对设计和工艺图纸、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保证生产图纸、工艺文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有权对设计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事实给予纠正。理化责任人职责 1、负责制定和执行对原材料理性化性能检测外协项目的计划和实施。 2、对外协方提供的理性化性能试验报告进行确认签字。 3、负责提供顾客需求的产品原材料理化性能报告,并对检验结果有解释权。 4、对经过理化性能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阻止继续使用。无损检测责任人职责 1、负责制定和执行对外协件和焊接件的无损探伤检测外协项目计划和实施。 2、对外协方提供的无损探伤检测报告进行确认签字。 3、负责提供顾客需求的产品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4、对经过无损探伤检测不合格的外协件、焊接件有权禁止使用并对其做出处理。计量责任人职责 1、根据生产情况和使用情况制定各类计量器具和仪表的检定计划,按检定周期和检定计划定期将计量器具和仪表送计量部门检定、修理。 2、保证现场在用量具和仪表在有效周期内使用。对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值的统一性、准确性负责。 3、对计量器具、仪表的配置进行计划编制、报批。对进厂入库验收、使用、送检、报废等进行登记记录,建账造册,建立健全计量工作档案。 4、对损坏、遗失的计量器使用者,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示值不准确的计量器具的使用进行否决。检验责任人职责 1、负责全面指导、安排和督促检查工序检验、成品检验的工作,杜绝发生漏检情况。协助检验员做好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等质量记录工作。 2、按照标准和订货合同负责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a、b类物资进厂检验和验证,并对出厂产品进行总检把关。 3、对生产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责任汇同技术、工艺、生产责任人一同解决。并对产品的放行有否决权。 4、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a类物资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有权做出退换和降级使用的决定,并对检验结果做出确认签字。 5、负责保管本部门质量记录档案及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附带的材质书、合格证、无损探伤报告等资料。 5.5.2管理者代表 公司总经理指定公司领导层中的一名,作为质量体系管理者代表,具体规定及职责详见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5.5.3内部沟通 公司总经理确保在公司范围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公司将利用各种会议、文件会签、布告栏,总结汇报材料和宣传资料等途径,并利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等,在各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和全体员工之间建立纵向和横向联系,沟通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 第二篇:塔吊设备责任人岗位职责施工现场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管理责任人7 岗位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租赁的塔吊和起重设备出租方资质等相关资料的验证和收集管理工作。 二、参与塔吊和起重设备的拆装方案的审核验证工作,负责塔吊和起重设备的进场安全检验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负责对塔吊机组人员和起重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严禁无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组织各机组负责人定期检查塔吊各限位装置及保险装置的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做好相关记录。。 五、组织人员定期对塔吊基础的均匀沉降进行测量,如发现沉降度超过3mm,立即上报,与技术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负责各机组在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七、搞好塔吊基底边坡的日检工作,发现土质松动、开裂等现象,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监督机组人员及起重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疲劳作业。 九、对于塔机维修时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监督清理干净,避免环境污染。 责任人:审批人: 田华五公司第一项目部 年月日 第三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申请提交的附加资料: 1.工厂概况介绍; 2.典型产品样本及参数和规格; 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质量手册。申请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保证制造产品的安全要求。 第二步受理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范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三步产品试制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或增项、升级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试制。 第四步鉴定评审约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1份); 2.质量保证手册; 3.试制产品的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复印件)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重新提出申请。鉴定评审的接受:鉴定评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接受约请或不接受约请的决定。不接受约请的,应在做出决定的同时,退回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将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寄发或传真《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鉴定评审机构一般将从接受约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提出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材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应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步审批发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的:在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决定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1份)。申请单位的许可证有效期,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算起。 第六步复查换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程序与新申请相同。未在原证书有效期内提出换证申请的制造单位,需要再次申请制造许可的,按照新申请对待。进入申请 第七步许可证变更或延期许可证变更: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在发生变化1个月内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变更申请提交的附加资料: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单位变更证明材料。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的,在收到变更申请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变更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许可证变更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变更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第八步补证与注销进入补证申请。o补证与注销获证单位的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补发申请表》,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o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补证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许可证。获证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许可证工本费。进入注销登记o获证单位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不准备继续从事锅炉制造工作的,应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注销登记表》,到原发证部门进行登记,并交回《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o原发证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材料不属实的,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材料属实的,应立即进行登记。o获证单位注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后,可以不履行锅炉制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未进行注销登记的,应继续履行锅炉制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特种设备制造地、安装、维修、改造单位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保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质量方针发、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 第25页 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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