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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预警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10456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4.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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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为此,制定本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鉴于人员变动,学校及时调整安全领导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水池(储水器具)、水井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水源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水质安全;饮用水和非饮用水要分开供应;要为师生提供充足卫生的饮用水,教育学生不共用饮水茶具,开水桶要及时加锁;对学校食堂卫生进

2、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实行食品准入制度,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把进货关、操作关、存放关、销售关,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的过程管理;逐一落实责任,严格细化管理。检查校内商店是否存在霉变、超保质期、无产址、产名、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 4、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食堂、图书馆、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通道出口处要安装应急灯。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

3、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

4、全的氛围。 2、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3、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对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可能性大的路口,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管理,确保学生的上学、放学安全。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少先队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定期检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5、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6、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

5、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食品安全预警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使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处于可控制状态,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风险隐患,全面履行食品流通领域、生产加工、餐饮消费以及种植、养殖、包装、仓储、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

6、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需要由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处置的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隐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据本制度,发布预警警报: (一)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定期监督检验中,某一类(种)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指标合格率低于该类食品的五年平均合格率。 (二

7、)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执法案件以及年审、巡查、回访等监管工作中,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社会维权组织、大众媒体反馈的食品安全质量信息中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危害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三)出现多点散发的同一原因或相似原因的食源性疾患。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以人为本,减少危害。要坚持事前防范的总体原则,建立检测网和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各有关监管部门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以及种植和养殖、包装、仓储、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五条统一领导,市区县分级负责,责任明确。市人

8、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质量风险预警警报的发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六条快速反应,长效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农牧业、粮食、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盐务、公安、财政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分析评估,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要定期对所管辖行业和区域的食品质量状况、定期监督检查情况、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9、,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隐患,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化解,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拿出处理意见,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隐患,要及时发布预警警报。 第三章预警分析 第七条各监管部门在工作中要及时收集执法检查、巡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和媒体报道的、有关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已经采取措施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一经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同时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工作,应在2个小时内完成整理、登记、上报工作。

10、 第八条建立安全应急处理专家库。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隐患信 息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危害、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是否发布预警警报及警报级别,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 第四章预警警报分类 第九条通过对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析评估,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警报分为三级:黄色、橙色、红色警报。 第十条黄色警报。当某一行业或某一类(种)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指标合格率低于该类食品的五年平均合格率;出现一般项不合格情况或区域性不合格情况,造

11、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出现涉及全市区域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 第十一条橙色预警警报。当某一行业或某一类(种)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指标合格率低于该类食品的五年平均合格率的90%(。);出现区域性食品制假售假情况或少数企业出现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布橙色预警警报。 第十二条红色预警警报。当某一行业或某一类(种)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指标合格率低于该类食品的五年平均合格率的80%(。);出现大范围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非

12、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布红色预警警报。 第五章预警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报告系统。 区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告。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预警发现单位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后,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直接上报市政府(如出现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恶性事件) 第十五条报告

13、范围 (一)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定期监督检验中,某一类(种)食品质量合格率低于五年平均合格率; (三)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执法案件,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以及年审、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工作、社会维权组织、大众媒体反馈的食品质量信息中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危害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四)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已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十六条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

14、条责任报告单位 (一)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贮存企业及餐饮单位; (二)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三)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发生(发现)单位; (四)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责任报告人 (一)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 (四)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 他人报告。 第十九条报告时限要求 食品安

15、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该食品安全预警情况后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预警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预警处理结束后日内做出总结报告。第二十条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可能导致的危害程度、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以及该预警情况发生发现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等。第二十一条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预警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原因等。第二十二条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隐患鉴定结论,对该预警情况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

16、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第六章预警警报的发布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是否发布预警警报及警报级别,并立即向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并提出发布预警警报的建议。经审议批准后,应在12小时内发布,并启动快速反应,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四条黄色预警警报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橙色、红色警报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红色警报同时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预警警报由发布单位根据情况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发布,同

17、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第二十六条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单位要立即根据情况制定整治方案。 第七章快速反应 第二十七条在收到食品安全质量风险预警警报后,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第二十八条调查评估。要针对预警警报中提到的问题,尽快组织对辖区内的相关食品流通领域、生产加工、餐饮消费以及种植和养殖、包装、仓储、运输、消费等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查清食品原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信息,科学评估预警警报中涉及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危害,并按要求尽快上报调查评估结果。 第二十九条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同时启动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执法检查。针对发布的食品安

18、全风险预警警报,要制定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流通领域、生产加工、餐饮消费以及种植、养殖、包装、仓储、运输、消费等环节的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立即封存,对有关生产加工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 第八章信息发布 第三十一条坚持信息发布统一归口的原则,根据对风险信息的评估向社会发布风险信息警示通报,提醒消费者、企业采取措施预防风险引起的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危害。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导向工作,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对于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统一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未经

19、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公布。 第九章预警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食品突发事件或预警警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缓解、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群众饮食安全和健康的威胁已经消除,由发布预警警报的单位负责解除预警警报。预警警报解除后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工作,以便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借鉴。 第十章工作保障 第三十三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提高改善民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三十四条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预警的专

20、项信息报告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该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二)人员保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食品安全预警的调查处理。 (三)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预警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预警时,受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或)相关监管部门委托,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验和监测,为食品安全预警警报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各级医疗

21、机构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特效药品的储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整合资源,加强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突发事件风险预警警报一经发布,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协调沟通各职能部门,整合资源,使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有效地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延误应急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五条通信畅通,及时反馈。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预警一经启动,要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报告、反馈、传递、交流网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时准确掌握食品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保证食品安全问题或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有效处置。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学校安全工作预警和检查制度学校安

22、全工作预警和检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预警和检查制度。 一、安全工作预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 3、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认真落实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实行食品准入制度,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把进货关、操作关、存放关、销售关,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的过程管理;逐一落实责任,严格

23、细化管理。检查校内商店是否存在霉变、超保质期、无产址、产名、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 4、学习和生活场地的安全。对学生教室、食堂、图书馆、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通道照明正常,通道出口处要安装应急灯。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

24、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源跟踪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结对教育措施。 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2、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3、加强对学校

25、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对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可能性大的路口,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管理,确保学生的上学、放学安全。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各班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定期检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5、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6、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

26、小组 组 长:马佑光 副组长:齐璐 胡昭 组 员:张伟红 邹松林 唐姿 白石铺中心小学 2017年下学期 第四篇:小学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城山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维护好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集体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度。 学校成立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旭中 副组长:谢文华 组员:谢彭谢卫国袁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级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的相关工作。对未认真履行安全预警、应急处理等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二、应急预案制度。各级组负责人结合各年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27、,相关师生即可按部就班投入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应急值班制度。在发现安全异常情况时,各级组要指定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事件发展动态和上级的工作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 四、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与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出现安全异常情况时,相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小组领导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教育局汇报,不得延误。 五、预防检查制度。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实际,制定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处理。 六、应急处理制度。出现安全异常情况时,有关人员

28、要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迅速组织处理,并向教育局报告。 第五篇:学校安全工作预警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现代化顺利的大事,其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站在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来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坚持预防为全的方针,为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尤其是思想隐患,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我校安全预警制度。 1、健全学校安全组织,完善安全网络,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管理员职责,督促其认真履行; 2、做好学生的安全常规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购“三无”食品,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课间活动注意安全等,使学生及时了解

29、学校的安全制度。 3、强化饮水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专项整治实施 4、学习和生活场所的安全,对学生教室,团书馆,厕所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等场所做好清洁通风,进行必要的消毒,对安全通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道无阻。 5、消防安全,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正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及时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能用,够用,会用,检查线路,开关,用电设施是否安全,禁止学生携带易燃物品,引火器材进入校园。 6、交通安全,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要求严守交通规则。 7、安全防范,做好有关安全预警,隐患排查,目击报告,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雷击、台风,暴风雨等及地质灾害的防范,禁止学生携带凶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险制度,落实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落实安全对教育措施。 黄埠中学第19页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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