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10067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35.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奖惩制度 质量、安全重于泰山。为了更好地抓好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明确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2、组织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班组长按周进行施工阶段或施工节点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和文明施工等分析会,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并形成记录资料,违者扣10分。 3、班组长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质量、安全操作检查,违者扣10分。 二、环境 1、施工现场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各类物品堆放整齐,违者扣项目部10分。 2、施工现场环境

2、污染、浪费材料及水电资源,每次扣项目部10分。 3、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警示牌齐全,区域划分明确,标识清楚,违者扣项目部10分。 4、办公室保持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违者项目部人10分。 5、严禁非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违者扣项目部20分。 三、不文明施工 1、随意动手打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2查记录、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安全检查,每少一次扣质量安全部30分。 6、各项目部每天对工地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检查施工人员作业安全和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做好检查台账,每少一次,扣项目部5分。 7、班组长施工前必须落实

3、班前检查制度,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没有落实,扣项目部10分。 8、不配合集团公司检查、拒绝在相关文件签字,每次扣30分。 9、上级业务部门下达隐患通知书各项目部要及时整改、推进,不及时整改,造成停工或其他惩罚,每次扣100分。 六、责任认定 1、集团各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2、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60%经济责任赔偿。 3、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40%经济责任赔偿。 4、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

4、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30%经济责任赔偿。 5、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经济责任赔偿。 6、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赔偿。 7、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扣相关责任人50分。 8、生产管理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任。 七、奖励 1、集团设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季度奖、年终奖。 2、在公司组织的每月质量、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奖励50分。 3、在公司组织的每季度质量、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奖励100分。 4、在公司组织的年度质量、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奖励2

5、00分。 5、被评为市级以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奖励300分。 6、对改善安全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措施的人员奖励效益金额的10%。 7、检举他人隐瞒事故隐患,隐瞒事故真相,奖励100分,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及时制止避免质量、安全隐患的,奖励100分。 8、本奖惩制度由集团领导、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监督执行,每分结合人民币10元,每月结算一次,随工资发放兑现,年终奖励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兑现。 -5- 第二篇: 3、安安奖惩制度集贤金三角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一、通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

6、方针,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矿范围内施工、生产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和技术管理负责;安全矿长对全矿安全综合监督与管理负责;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保安负责;各单位(科室、段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各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模

7、范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第四条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措施,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业务技能,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 第五条矿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严格禁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第六条实行安全奖惩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文明

8、生产的目的。 第七条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奖励 第八条矿工会、行政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召开安全表彰会议,表彰奖励为矿井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推荐,矿工会、安监处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给予记功和50010000元的奖励,并在全矿通报表彰: 1、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抢救事故或抢险救灾中贡献突出的; 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第十条在安全生产

9、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对安全有明显效果的,依价值大小奖励2002000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创造发明或进行技术改造,因而解决了重大安全关键问题的,经矿鉴定后,根据贡献大小实行重奖,可一次性嘉奖5005000元。 第十一条拣到一块炸药,能落实到丢失单位的,奖励100元,落实不到丢失单位的,奖励50元;拣到一发雷管奖励100元,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奖励50元。 第十二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监创优、地测防治水、调度、火工品、矿山救护等专业,季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人员给予重奖;年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分别给予重奖。矿井安全生产“双基

10、”建设工作实现矿下达目标的,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第十三条月度、季度、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模范执行职工“六项权利”的,由单位推荐,经工会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对有功人员每次奖励3001000元。 三、处罚第十五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罚款2005000元。 1、酒后下井者,地面特殊工种酒后上岗者; 2、锚网、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根锚杆不合格的责任者; 3、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未按规定打锚杆、挂网或打锚杆、挂网不合格通过喷浆掩盖的责任者; 4、锚索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任者;锚索外露长度超规定者。

11、 5、架棚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架棚不合格的责任者; 6、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或单体支柱连续三架或三棵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任者; 7、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宽度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 8、采煤工作面移架拖后作业规程规定5架以上时的责任者; 9、乘车时,开车信号发出后、未打停车信号或车未停稳进出人车者; 10、斜巷行车时行人不进入躲避洞者; 11、斜巷提升超挂车辆的责任者; 12、提升钢丝绳超规定使用或不使用标准销子的责任者; 13、斜巷提升时不带电放车的责任者; 14、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未经矿有关部门验收并发放运行许可证,而私自使用的责任者; 15、利用皮带、溜子运送物料或设备(无审批

12、的特殊措施)的责任者; 16、安全设施、安全装臵不正常使用的责任者; 17、井下打开矿灯者; 18、地面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者,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睡岗者; 19、无规程、措施施工(含补充措施不及时)的责任者; 20、带电作业的责任者; 21、造成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22、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臵不正常使用者; 23、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而又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而继续截煤的责任者; 24、采、掘作业时,干打眼的责任者; 25、私自进入采空区的责任者; 26、空顶作业的责任者; 27、耙装机运行期间,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逗留或作业的责任者; 28、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掘进迎头停风时间超

13、过20分钟的责任者; 29、破坏通防、通讯、安全检测监控设施、设备的责任者; 30、放炮未按规定设臵警戒的责任者; 31、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责任者; 32、在提升运输过程中跑车、放大滑导致人身伤害者; 33、井下放明炮、放糊炮的责任者; 34、斜巷提升时,蹬、爬车辆的责任者; 35、乘坐皮带的责任者; 36、携带烟火下井的责任者(因工程需要,有措施及安监科签发的入井证者除外); 37、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牌板、报表等)的责任者; 38、瓦斯超限作业的责任者; 39、瓦斯超限时,未制定排放措施私自排放的责任者; 40、私自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的责任者; 41、井下要害场所

14、岗位工脱岗的责任者; 42、丢失火药和电雷管的责任者; 43、盗窃火工品的责任者;私自将火药、雷管带到井上者; 44、炸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库私自存放的责任者; 45、无证放炮的责任者; 46、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而冒险施工的责任者; 47、故意破坏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的责任者; 48、锚杆、锚索私自截断使用的责任者; 49、井下打架斗殴的责任者; 50、盗窃电器设备、电缆、接地线的责任者; 51、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威胁、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2、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第十六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特别严

15、重违章论处,罚款100050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的处分,同时严肃追究责任者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汇报、不积极抢救或临阵脱逃者; 2、造成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第十七条段队被矿或上级检查集体罚款的,段队班子成员承担罚款数额的30%,剩余部分从段队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 第十八条段队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研究会议,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细,无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查资料记录),罚责任单位300元;不按规定进行每日一次的隐患排查,每

16、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排查出的问题未认真组织整改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九条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无故不按时召开或不解决具体安全问题,每一次罚矿长200元(矿长不在时,罚代理者)。应参加者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 第二十条每月24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一次全矿重大隐患排查会议,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及时汇报本矿。否则,每缺少一次,罚总工程师200元,对不按时参加会议者每次罚100元。 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若因材料、设备等问题影响不能按期整改时,必须提前写出延期处理的申请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安监科备案。)

17、每拖一天罚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罚单位500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后,必须及时反馈给安监科信息办,否则按未按期完成论处。 第二十二条矿召开的各种会议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将手机关闭或打在振动上,否则,每发现有一人手机响,罚责任者50元;矿规定的各种会议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不按时参加人员,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 第二十三条矿调度室每天必须有矿级领导、生产、机电管理人员、调度员各一人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矿;调度员不得离开调度室(吃饭、方便除外,但必须有生产、机电值班的管理人员代听电话);生产、机电管理人员值班期间离开调度室时,必须向值班调度员说明去向;值班人员

18、必须掌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交接班时必须有重点的监听段队的汇报;值班矿领导按时向本矿汇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四条矿安监科每天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和一名信息员在信息办值班。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听盯班安监员的井下班汇报和主持盯班安监员的班前会,全面掌握井下安全情况;值班信息员必须对安全信息及时筛选、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处理解决。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员。 第二十五条段队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必须亲自主持召开班前会,详细布臵、安排安全工作,根据现场安全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要求,并明确责任人,且作好记录;否则,每

19、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100元; 第二十六条矿和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故脱岗一次罚款100元。不执行矿有关规定提前离岗、脱岗,因而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者3001000元。 第二十七条采、掘、运、安装段队,每小班必须有一名段队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必须同职工一起上、下井,并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一次空班罚段队长200元,带班责任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矿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井下现场带班,并亲自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职工一起上、下井,且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汇报矿安监科和调度室

20、,矿调度室要立即汇报有关矿领导,通知有关科室、段队,有关科室、段队的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否则,每次对责任者2001000元。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后,由主要业务科室、安监科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分析,重伤以上事故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重伤、二级非伤及以上事故由分管矿领导、主管业务科室组织调查分析;轻伤及三级非伤事故由主管业务科室、责任段队组织调查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分析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后必须分析出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主管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否则,扣罚有关责任者10

21、0500元;所发生事故与当班安监人员及去现场检查的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有关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有关人员100500元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各类工程质量、设备安装质量必须经检查验收,每缺一次,罚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1001000元。 第三十二条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矿的矿领导、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的负责人、采、掘、机、运、通、准备段队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签字报安监科存档),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三条矿安监科下卡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200元/条。 第三十四条对矿、安监科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动态检查查出上安全检查表的隐患,不按时整改、反馈的

22、,每拖一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条,情况反馈不属实、存在的问题反复出现的将加倍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矿、以及上级其他部门来矿检查出的重要安全隐患,每条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到期不按时整改的,每拖一天罚单位500元。 第三十六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在作业前510日对现场调查后编制,作业规程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可行。不按要求编制送审的,每次罚单位技术主管100500元。各有关科室接到作业规程后,2日内必须组织审批,否则罚分管责任人50300元。第三十七条作业规程学习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学习考试的人员上岗,按违章论处,每次罚责任者50元;贯彻作业规程要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学习日期、考试成绩等,否则,缺一人罚

23、单位主管技术员50元。严格按规程“十个环节”(编制、审批、干部学习、工人学习、考试、补课签字、现场实施、复查规程、检查补充、再贯彻)操作。否则每少一个环节罚责任者5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采掘施工地点在开工前,必须配备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牌板(含支护断面图、爆破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等)和班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否则每拖一天罚施工单位100元。 第三十九条由于保管不善,隐患查处登记台帐每缺一页罚责任者100元,若查不出责任人每缺一页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四十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100元;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每次对责任者罚100元,对责任单

24、位罚1000元;特殊工种资格证必须按期审核,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井下工作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安监员必须挂上停止作业牌,并汇报安监科和调度室,任何人不得强行做与整改隐患无关的工作。否则,对负责该地点的单位罚款1000元。隐患消除后,由安监员亲自将挂牌摘下,其它任何人不准摘牌或无故挪动、损坏,否则,加罚10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矿、段队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3001000元罚款。 1、不执行上级发布的指示和命令、决定等,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导致工人无章可

25、循,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现场管理混乱的; 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安排无证人员或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设备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5、作业人员因患有某种病症,应调离岗位而未作调离造成事故的; 6、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的; 7、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按时编制和不按季修改、补充,不认真传达贯彻执行的。 第四十三条巷道贯通时,测量部门未按规定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每拖一天对责任者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地质部门必

26、须按规定及时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否则每违犯一次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挂牌开工的,罚责任者100500元。 第三篇:质量奖惩制度质量奖惩制度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

27、: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

28、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

29、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

30、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

31、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

32、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

33、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

34、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

3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

36、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

37、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

38、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

39、,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

40、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

41、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

42、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

43、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

4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第四篇:施工质量奖惩制度施工质量奖惩制度(草稿)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45、,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杜绝各种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奖惩要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搞好质量管理工作,为提高工程质量做出优异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班组和有关人给予处罚。 二、质量事故范围 (一)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国家质量标准的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缺陷者。 (二)凡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 三、质量事故分类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