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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林长制乡级会议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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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 第一篇: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乡林长制工作议事程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20xxx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各村林长或副林长,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召开。乡级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

2、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乡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研究确定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 4.研究林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方案; 5.协调解决有关全局性重大问题; 6.对区域林长的履责进行督查和考核; 7.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和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报告工作

3、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乡级林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会议由乡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有关村级林长或副林长,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三)会议按程序报请乡级林长同意召开,由乡林长办公室筹备。 (四)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委、乡政府和乡级总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区域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3.研究乡林长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 4.阶段性工作成果总结及问题分析; 5.乡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林长审定后印发。 (六

4、)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以及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乡林长办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有关厅局决策部署,以及乡级林长的指示批示; 2.审议拟提请乡级总林长会议或县级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5、; 3.审议拟上报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市有关厅局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听取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的,由相应责任单位成员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乡林长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乡林长办公室的,由乡林长办常务副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 四、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乡级

6、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经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协调督导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通报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3.商议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4.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5.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商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商定的事项,由乡林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 (六)会议研究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由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第二篇:兴和

7、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

8、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里点督办事项,由乡级河长牵头调度,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二、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第一条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乡河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级河长及相应河流联系部们主要负责同志,河流流经村

9、的村级河长等。 第一条会议经乡级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相应河流乡级联系部门承办。 第二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经乡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三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河流乡级联系部门牵头调度、督导检查,有关乡级责任单位及村河长承办。 三、兴和乡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各村支部负

10、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会议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乡河长制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全乡推进河长制工作重要事项;协调督导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2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3 第三篇:淮北林长制级考核制度试行XX市林长制市级考核制度(试行) 为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保障林长制全面实施,根据XX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1、,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开发区,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文旅体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建投集团等部分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及保障措施落实方面(1)林长设立及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情况;(2)配套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3)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4)地方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5)林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2、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方面(6)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

12、任制,林木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等情1 况; (8)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9)湿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情况。 3、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方面 (10)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情况; (11)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以及园林绿化建设情况; (12)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防护林、退耕还林、农田林网、石质山地造林、矿山复绿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情况。 4、提升森林质量效益方面 (13)商品林集约经营、森林蓄积量增减、林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情况; (14)推进森林

13、抚育经营管理,森林结构优化、生态服务能力提升等情况; (1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改革推进情况。 5、预防治理森林灾害方面 (16)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扑救能力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等情况; (17)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情况。 6、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方面 (18)地方林业法规体系建设情况; (19)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情况; (20)林业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 (二)对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3、

14、义务植树工作组织落实和尽责情况; 4、领导重视情况,是否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5、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完成户外宣传任务,每年向市林长办报送信息6篇以上; 6、绿化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三、考核办法 (一)实施主体 考核在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领导下,由市目标办、市级林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林长办”)组织实施。 (二)考核形式 1、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市目标办、市林长办组织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参考省林业厅考核结果等形式进行。 3、考核对县区全面核查,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各按不低于20%比例抽查;对各成

15、员单位全面核查,对各成员单位对口的下级单位按不低于20%比例抽查。 (三)评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当年11月上旬完成年度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林长办;当年12月上旬市目标办、市林长办完成市级年度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由市林长办按程序报市级林长会议审定后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将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六、其他 考

16、核不合格的县、区及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在结果 通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 各县、区可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对下一级党委、政府落实林长制目标任务情况考核办法。 2018年5月18日 第四篇:河长制制度永昌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

17、度考核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 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

18、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巡查台账记录情况,巡查台账每日一次,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

19、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永昌镇河长责任制度 一、镇级“河长”职责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 、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 、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 、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县级督查长和警长。 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二、村级“河长”职责 、负责协助社区级河长

20、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 、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永昌镇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村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

21、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 (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

22、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河长办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永昌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研究部署河长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

23、XX县区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凉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方针、政策,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措施;2.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3.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4.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5.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6.区级总河长批示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范围 会议由镇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村级河长、镇各站办所负责人、水管所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议事规则 河长会议原

24、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河长制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促进长效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1、巡查范围。全镇所有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 2、巡查频率。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日一巡查。除日常巡查外,河长可以结合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河长要督促河道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巡查内容: 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

25、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是否出现反弹现象等 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河道两岸30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 4、巡查处置。 河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处置权限属于河长,马上进行处置; 处置权限属于村级,河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村进行查处。 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5、巡查记录 河长要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河长巡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镇河道

26、保洁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结合我镇水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流畅、水清、岸绿”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村二级河长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长担任镇河长,村委会书记和主任担任村级河长。镇政府成立河

27、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治水工作。 一、河道保洁管理范围 永昌镇石羊河河段在永昌镇境内以白洪村八组为起点,途径张英村、校东村、东坡村、水磨村、张兴村,以张兴村九组为终点,河道左岸,长21.47km。 二、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建立河道保洁工作制度,并在主要河道边设立河长制度牌。按照各村所在河道的地理位置,明确本单位所保洁的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 2、必须保证保洁质量。保洁队伍要根据河道保洁要求,达到“四无”标准,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 3、实行监督与管理。对河道保洁承包单位,实行镇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抽查。 第五篇:201

28、8年林长制工作总结2018年林长制工作总结 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林长制工作自推进以来,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座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工作成效 1、加强领导,构建县、镇、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一是完成林长制体系建设。以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为目标,积极构建“三级”林长责任体系,确定了2名县级总林长、17名县级林长、220名镇级林长和约1000名村级林长。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县编办两次专门发文,成立了龙萌县林长制办公室,同时,核定了林

29、长办(县防火办)3名事业编制。三是县领导带头开展巡林。2017年12月底,我县召开了由县镇村三级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林长制工作大会,会议由县总林长同志主持,县委书记、总林长同志作强调讲话,会议总结了前期工作,对2018年工作进行全面动员。今年以来,县两位总林长先后到拟山镇、花泥路等地调研林长制工作。4月1日,县长主持召XX县区级林长工作推进会。随后,17名县级林长结合督查清明节森林防火,纷纷深入实地开展巡林。 2、建章立制,强化林长制工作职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分别制定了龙萌县林长责任制度等六项制度和龙萌县重点生态区域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镇也相应制订了林长制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各

30、项制度的出台,促进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切实保障了我县林长制工作的有力推进。 3、目标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林长制责任体系是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重点生态区域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各镇林长制考核得分纳入县201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其中对一类镇、二类镇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为2分;三类镇考核分值为3分,充分调动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20个重点项目共树立37块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工作提示单和检查记录制度。4月初,印发了林长制工作2018年第一号提示单,各级林长积极开展

31、巡林工作,查找问题,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5、加大投资,推进林长制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全县共投入林长制项目建设资金近1.2亿元。其中:环龙湖大道绿色长廊项目投入养护资金614万元,补植资金390万元;龙山路绿色长廊项目二期投入建设资金4100万元,龙城市政段投入建设资金1600万元,新建萌园投入资金420万元;国家森林公园萌梦风景区(含顾山、花寨林场)项目,森林抚育、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投入资金560万元;城东体育公园、环湖公园两项目,景观提升投入资金710万元;“四河”景观带、外环路森林长廊两项目投入建设资金3600万元。 6、狠抓落实,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一是全面完成2018年度省市

32、下达的7500亩春季造林任务,目前各镇正在组织自查验收。二是切实做好卫片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跟进监督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重点林长制项目推进情况 (一)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环龙湖大道重点项目。2017年6月份,县林长办在巡查环湖大道林长制项目时,发现近26公里大道存在杂草丛生、绿植养护不当、环卫保洁与绿化养护区域之间相互扯皮现象。经县总林长协调、研究,对环卫、绿化养护实行一体化大标段招标,中标价为614万元。通过管养模式创新,短短几个月,这一路段已经达到XX县区绿化管养水平。下一步:县林长办将加大巡林,督促各级林长坚持日巡查、周检查

33、、月考评,严格奖惩,确保养护资金使用质量。我们将把环湖大道森林长廊与沿途三镇5万多亩的苗木花卉基地进行适当链接,进一步打造环湖生态园。 2、龙山路森林长廊项目。2016年森林长廊一期工程结束后,经县总林长现场调研、决定,2017年对一期工程投入520万元进行补植和部分节点景观提升。从2017年9月开始,再投入4700万元实施二期项目,由县林长办统一协调沿途三镇73公顷的建设任务。目前,一二期工程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施工单位养护期内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积极探索提前终止养护合同,统一纳入市场化养护的新模式。 3、萌梦国家森林公园项目。2017年投入资金419万元,完成建设保护、提升和抚

34、育面积1228.2公顷。先后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标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标准等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巡林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到不留死角。2018年计划投资314万元,拟完成建设保护、提升和抚育面积1210.2公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齐抓共管力度不够。全民参与、社会共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2、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还没有形成常态化。镇、村两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把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少数建设项目存在少批多占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林”上做文章。一是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坚持人

35、工造林、封山育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加强新造林抚育养护,探索建立管护激励政策,提高林地管护质量,扎实开展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等工作。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薄壳山核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宣传落实县级“54321”产业发展政策,组织薄壳山核桃、省沽油技术培训。三是大力推进苗木花卉基地与森林旅游相融合,推进森林旅游发展。完成龙萌慢城森林旅游规划编制,引导林业企业和周边农户依托各地森林景观,发展森林休闲、农家旅馆、果品采摘等为主的森林旅游业。 2、在“长”上促长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入林长制工作,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把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列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切实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各级林长齐抓共管,带头履行好林长职责,坚持开展常态化巡林,促进林长制工作抓出长效。 3、在“制”上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县林长办将建立县级林长定期巡林提示单制度及巡查日志制度。制定林长制问题销号制度,巡林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跟踪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机制,镇村两级林长要制定并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迹可循 龙萌县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4月23日第24页 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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