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田煤矿XX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制度精选 关于印发XX县区勺窝乡沙田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科室、组、队: 为了全面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扎实地做好我矿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奖惩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奖惩领导小组:组长:郝厚银(矿长)副组长:王迪(总工程师) 成员:张广金(生产矿长)、何登禄(安全矿长)、 贾阳章(机电矿长)、王西先(通防副总)、雷泽富(掘进副总)、张桃生(地测副总)、蒋永红(采煤副总)、余东松(机电副总)、李玉
2、金(后勤矿长)及各科室成员。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奖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矿长何登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技术室要全面做好达标工作的资料存档和现场检查验收。 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任务 矿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制度、标准、规范、考核指标。 总工:负责“一通三防”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工作指导。安全矿长:负责生产科、采掘系统达标工作指导和动态监管及考核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每月的安全质量大检查验收,月度百分考核防治水和达标工作日常监管。 机电矿长:负责机运系统达标工作指导和动态监管及考
3、核工作。后勤矿长:负责“两堂一舍”达标及有关物资供应管理指导工作。技术科长:负责达标工作全部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及考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按照各自分工任务,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达标工作的日常事务,分管负责的工作必须严格到位。 三、工作要求 1、矿属各单位要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留后患”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达标工作,并严格实施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坚决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每月组织一次达标工作检查,并自行初步评定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标
4、准化等级,每次检查的记录均由安全科存档备案。 3、按照达标工作总体要求制度的具体管理办法,每月24日前各系统必须将下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月末各系统组织检查考核,并在29日前将检查考核资料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 4、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检查,不得擅自降低或放宽标准检查,否则一经查出,给予检查人员严厉处罚。 5、规范履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程序,包括申报资料、上报、考核等。 三、考核奖惩办法一)单位月度自检 为确保各专业实现动态达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班组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
5、并存档,每月组织自检情况要编制单位自检报告,于当月26日前报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当月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评定情况,以及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 4.制定下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具体规划和措施。 5.自检报告应以文字叙述为主,经单位主管审核签字视为有效。同时,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底对各生产、辅助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
6、情况,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问题整改情况、日常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岗位技术培训记录、事故分析处理记录等。根据专业划分的特点,检查考核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共同组织、调度室、技术室、机运科、通防科、采煤队、掘进等单位参与检查考核。检查结果汇总后每月底安全标准化办公室留存,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与奖惩办法落实贯彻依据之一。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考核评级 1.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是矿井全面达标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与上级对口管理所决定的。因此。各专业组组长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全责,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境界、重新学习、全面规划、上档次、创水平。统筹协调本组
7、的内部工作,认真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进。 2.各专业组牵头部门负责每月对所辖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自检,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专业组长安排本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1)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检查、集中检查坚持“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原则。 (2)矿井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检时,必须对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线路、硐室等进行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专业检查人员对沿线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检查结果负责。 (3)所查问题一律以问题整改落实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进
8、行100%覆盖面的复查,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追踪检查,直至彻底解决。 (4)检查验收的频次和覆盖率达到矿有关规定。采、掘工程质量、机电运输及通防每周一次,其他每月至少一次,覆盖面100%。 3.各专业组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各职责范围内的本月度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计划安排下一个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稳步向纵深发展。 4.各专业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达标考评前,要对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将各专业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自检表、相关支持性资料和年度总结材料整理后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汇总整理上
9、报。 5.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及时发现和培育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好的典型,及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创新和发展,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上档次、创水平。 6.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依据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规定 奖罚范围。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牵头单位、工作组成员、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单位。 考核原则。对各部分在矿月度达标参评的11个专业排名、分数两项同时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奖罚。 奖罚标准: 1.月度达标验收工作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
10、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以80分为基准,其他部分考核不低于70分,以基准分数进行对比考核:得分1分:各科室队组负责人予100元的奖惩,其余以此类推, 2.对于年底考核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科室队组负责人奖励1000元; 3.考核评分提高或降低不足1分者,将按1分进行奖励或处罚。大于1分者,将按四舍五入进行奖励或处罚。 4.每月将依据矿井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中过程控制、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对考核办公室成员分别进行如下处罚与奖励: 5.各部分月度单项考核评分、年度定级和总结材料不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每次罚负责人100元。 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奖罚以矿书面通报为依据。在兑现
11、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时,如遇到产量、效益较低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经矿领导研究后可暂缓执行。 以上奖励及罚款,由各部分负责人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统一汇总制表,经矿长审批后,由安全科和财务室兑现。 特此通知 贵州泰鸿熙矿业有限公司XX县区勺窝乡沙田煤矿 2018年1月2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奖惩通知抄送:矿属各科室(队)、组(班) 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XX县区勺窝乡沙田煤矿 第二篇: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XX县区沙田煤矿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XX县区沙田煤矿2018年3月29日 XX县区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根据
12、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以及制止违章指挥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2、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2)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3)对工人屦次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5)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而造成事故的。(6)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阻碍、干涉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7)放弃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及时解决安全问题而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当事人或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
14、的。(4)发现有危险情况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5)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责任追究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安全职责,强化生产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初期,矿长要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把安全作为升职、加薪的基础。 3、严格细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从细微处着眼,克服一切不良习惯,认真按照各项操
15、作规程作业,做到干标准活,干安全活。严禁发生“三违”现象和行为。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作业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强化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提高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水患和机电等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或出现“三违”现象,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可麻木不仁,要及时坚决刹住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一切不良风气。 7、各部门要强化业务保安制度,履行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经常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
16、纠活动,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至事故发生,而完不成安全管理目标,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 9、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矿部存档一份,责任人自留一份。 第三篇: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制度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XX县区新龙场镇桂兴煤矿 文件 桂煤字201735号 关于印发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奖 惩办法的通知 五排煤矿所属各科室、组、队: 为了全面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认真扎实地做好我矿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结合我矿实际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奖惩办法,现将有
17、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奖惩领导小组:组长:陈永胜(矿长)副组长:晏中科(总工程师) 成员。夏云鲧(生产矿长)、王现伟(安全矿长)、王春付(机电矿长)、张双朝(后勤矿长)、邹永(技术科长)、李智、及各科室成员。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奖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矿长黄照恩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技术室要全面做好达标工作的资料存档和现场检查验收。 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任务 矿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制度、标准、规范、考核指标。 总工。负责“一通三防”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工作指
18、导。 安全矿长。负责生产科、采掘系统达标工作指导和动态监管及考核工作。 生产矿长。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每月的安全质量大检查验收,月度百分考核防治水和达标工作日常监管。 机电矿长。负责机运系统达标工作指导和动态监管及考核工作。 后勤矿长。负责“两堂一舍”达标及有关物资供应管理指导工作。 技术科长。负责达标工作全部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及考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按照各自分工任务,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达标工作的日常事务,分管负责的工作必须严格到位。 三、工作要求 1、矿属各单位要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留后
19、患”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达标工作,并严格实施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坚决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每月组织一次达标工作检查,并自行初步评定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每次检查的记录均由安全科存档备案。 3、按照达标工作总体要求制度的具体管理办法,每月24日前各系统必须将下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月末各系统组织检查考核,并在29日前将检查考核资料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 4、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逗硬检查,不得擅自降低或放宽标准检查,否则一经查出,给予检查人员严厉
20、处罚。 5、规范履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程序,包括申报资料、上报、考核等。 三、考核奖惩办法一)单位月度自检为确保各专业实现动态达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班组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并存档,每月组织自检情况要编制单位自检报告,于当月26日前报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当月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评定情况,以及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21、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 4.制定下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具体规划和措施。 5.自检报告应以文字叙述为主,经单位主管审核签字视为有效。同时,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底对各生产、辅助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问题整改情况、日常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岗位技术培训记录、事故分析处理记录等。根据专业划分的特点,检查考核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共同组织、调度室、技术室、机运科、通防科、采煤队、掘进等单位参与检查考核。检查结果汇总后每月底安全标准化办公室留存,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与奖惩办法落实贯彻依据之一。
22、二)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考核评级 1.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是矿井全面达标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与上级对口管理所决定的。因此。各专业组组长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全责,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境界、重新学习、全面规划、上档次、创水平。统筹协调本组的内部工作,认真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进。 2.各专业组牵头部门负责每月对所辖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自检,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专业组长安排本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1)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检查、集中检查坚持“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的原则。 (2)矿井专业安全生产
23、标准化自检时,必须对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线路、硐室等进行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专业检查人员对沿线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检查结果负责。 (3)所查问题一律以问题整改落实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100%覆盖面的复查,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追踪检查,直至彻底解决。 (4)检查验收的频次和覆盖率达到矿有关规定。采、掘工程质量、机电运输及通防每周一次,其他每月至少一次,覆盖面100%。 3.各专业组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各职责范围内的本月度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计划安排下一个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24、作稳步向纵深发展。 4.各专业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达标考评前,要对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将各专业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自检表、相关支持性资料和年度总结材料整理后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由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 5.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及时发现和培育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好的典型,及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创新和发展,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上档次、创水平。 6.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依据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规定 奖罚范围。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牵头单位、工作组成
25、员、考核达标专业所辖单位。 考核原则。对各部分在矿月度达标参评的11个专业排名、分数两项同时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奖罚。 奖罚标准: 1.月度达标验收工作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以80分为基准,其他部分考核不低于70分,以基准分数进行对比考核:得分1分:各科室队组负责人予100元的奖惩,其余以此类推, 2.对于年底考核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科室队组负责人奖励1000元; 3.考核评分提高或降低不足1分者,将按1分进行奖励或处罚。大于1分者,将按四舍五入进行奖励或处罚。 4.每月将依据矿井在安全生
26、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中过程控制、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对考核办公室成员分别进行如下处罚与奖励: 5.各部分月度单项考核评分、年度定级和总结材料不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每次罚负责人100元。 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奖罚以矿书面通报为依据。在兑现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考核奖罚时,如遇到产量、效益较低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经矿领导研究后可暂缓执行。 以上奖励及罚款,由各部分负责人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统一汇总制表,经矿长审批后,由安全科和财务室兑现。 特此通知 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XX县区新龙场镇桂兴煤矿2017年11月20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奖惩通知抄送:矿属
27、各科室(队)、组(班) 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XX县区新龙场镇桂兴煤矿2017年11月20日印发 第四篇: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28、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
29、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 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并将奖惩方案报安全部。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 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
30、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一条奖励的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有效控制各类死亡事故,减少人身伤害,轻、重伤事故不突破矿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消除重大非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 4、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5、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
31、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6、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7、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二条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或晋级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50元奖金。 2、记功。每次加发100元奖金。 3、记大功。每次加发200元奖金。 4、奖金或晋级。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或晋升一级,由矿长特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制止、举报“三违”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足
32、为我矿荣誉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难受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足为楷模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节约原燃料或废料利用,以及在改善“人、事、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臵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办防止损害为嘉许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2.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我矿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
33、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1.研究发明,对我矿安全生产确有贡献,并使事故率降低、本矿井安全目标实现者。 2.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足为我矿职工表率者。 3.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六、凡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从被举报人员的罚金中分离50%作为其奖励金额,并现惩现奖,奖惩兑现。 第十三条奖励程序及审批权限 1.因安全生产及工作业绩或表现达到奖励规定者,其奖励条件和标准由安全部会同技术部考评,总工程师审批,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2.对各类有功人员的奖励,按照论功行赏、奖不虚设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由所在单位证明并上报事迹材料
34、,安全部调查核实报安全副矿长审批后给予奖励。 3.对在安全技术上以及在防范重特事故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由安全部考评,安全副矿长审核,矿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处罚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处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和以错定罚、惩不滥施的原则,以违章的事实、事故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影响大小为依据,统一标准,按程序实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部门)违反“三大规程”和我矿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1、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员工由于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而造成事故的。 2、由于设备超过抢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而造成事故的。 3、由于作业环境不安全
35、或隐患整改不彻底造成事故的。 4、轻、重伤事故突破行业标准或矿下达的指标的。 5、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十六条违反“三大规程”和矿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岗位职责造成事故的。 3、发现事故征兆或危急情形,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处理或报告的。 4、制止违章或排查隐患不力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谎报或拖延报
36、告以及对肇事者进行包庇的。 6、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以及对揭发、检举隐瞒事故隐患真相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拒绝安全监察(检查)人员的检查或询问,以及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或借故进行打击报复的。 7、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第十七条处罚程序和审批权限 1、对部室或区队的罚款,由安全副矿长率安全部查证考核后,报矿长批准执行。 2、对纳入奖惩的对象,其处罚须安全副矿长提出,矿长审批,安全部执行。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我矿安全管理规则和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准则的个人和事故责任者,由安全部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我矿安全管理处罚细则执行罚
37、款。 4、瓦检员对现场发现的违章人员,有建议处罚权,可建议矿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5、对员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开除(辞退)处分的,按我矿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安全奖励基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奖励基金来源。一是我矿给予的安全奖励基金;二是安全罚款(包括安全指标与工资总额挂钩所规定的罚款)。 第十九条安全奖励基金,在财务上单列帐户,由专人负责。第二十条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由财务科分别从集体工资总额中和个人工资中支付,不准进入成本。井下安全罚款由各部室出据罚款通知单,并盖部门章确定,财务代扣,其罚额按安全管理处罚细则确定。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xxxx煤业有限公司 第五篇:标准化安全生产
38、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
39、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伤事故率小于0.3. 2.各部门、各类人员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现象。 三、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500元以
40、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使工厂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8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进技术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胆纠正违章,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与消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经工厂领导批准给予荣誉奖和200元至3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应专款专用,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不得平均发放。 5.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
41、或消防安全先进个人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三、处罚 1.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对事故责任厂级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根据应负责任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撤职(引咎辞职)。 2.发生责任性工伤事故、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
42、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事故责任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5)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以及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内重复发生责任性重大事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下列情节之一,每发生一次,对责任部门、车间、班组的正职或主管领导,扣罚100元至1000元,责任个人按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扣罚50元至1000元。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违章指
43、挥或违章操作的。 (3)上班前饮酒或上班期间饮酒。 (4)在厂内吸烟的(允许吸烟的会客室、吸烟室除外)。200元/次 (5)对国家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工厂各级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 (6)不履行本部门或个人安全责任造成工厂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 4.上述奖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撤消奖励,加重处分处理。 5.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性的法律责任。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和不按规定着装及使用防护用品的表现 1.现场违章操作 现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典型表现: (1)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
44、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3)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4)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5)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装卸模具、夹具、刀具、工件,测量工件时未停车。 (6)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7)冲压、注塑、压铸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8)工作结束时未断开设备电源开关和设备供电电源开关,未关闭各种气源、水源(特殊要求者除外)。 (9)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0)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1)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12)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未挂警示标志牌操作。 (13)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14)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2.现场违章作业 现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