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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和机关管理若干规章制度细则.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09376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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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乡镇干部和机关管理若干制度 镇干部和机关管理若干制度 为了加强干部和机关管理,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早8点前上班,下午6点后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工资20元,不按时参加会议,迟到一次扣工资10元,旷会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上班办公时,不准窜办公室,谝闲话,必

2、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乡前先填写去向单,说明下乡地点和事项。 3、实行满勤奖励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出勤情况以每季度一统计,出满勤者,奖励100元奖罚,随下月工资兑现。 4、实行当月工作当月考核,阶段性工作按会议安排时限考核,年度目标按镇、县验收评比考核,凡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奖50元,完不成任务的每次罚30元,从考核后下月工资中兑现。 二、工作纪律 5、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

3、务不热情、下乡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严禁干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6、不论居住院内院外、无论吃大灶小灶,必须统一遵守就餐时间,上班期间不准回家做饭、吃饭,出现一次按早退一次处理。 7、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月工资、给予纪律处分外,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8、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退耕、建房、搬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

4、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9、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不准干部家属干预单位工作和机关政务。 三、请假制度 10、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的,由站所办负责人审批,2到3天的,由站所办负责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4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站所办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审核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审批,8天以上的再报县组织部、人劳局及主管县长书记审批;站所办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的,

5、再报主要领导审批;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干部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人劳局、组织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11、成立后勤服务组,专门负责后勤服务和内务管理。从3月1日起,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职工大灶就餐,标准为四菜一汤,吃便饭,特殊情况需在大灶用酒招待或在餐馆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单后,凭单招待。 12、坚持实行24小时职工值班制度,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

6、,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3、继续坚持即定用电制度,办公用电由单位全付,职工住房用电从5月1日起至9月30日每人每月报6度、从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每人每月报8度,超用自负,每月一结,从下月工资中扣回。 14、禁止随意租车,特殊情况需租车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持用车单租车。政府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经主要领导审批,方可派车,不许公车私用。 15、职工调离本镇必须交清伙食、财务、财产、住房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16、按照后勤服

7、务人员的要求,自觉打扫各自门前及卫生区的卫生,严禁家属破坏单位卫生秩序,放电视、录放机等影响机关正常办公。 五、财务管理制度 17、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一支笔审批”、“权、钱、帐分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所有收入必须在当月29日前足额入库,否则按集体或个人挪用处理,较大支出由会议决定并审批。 18、支出报帐按站所办进行,票证必须经单位法人签字才能填写报帐单,报帐单须经结算办主任签批才能报帐。 19、职工每人每年使用笔、纸、扫把等支出不超过20元;有业务收入的单位,月补摩托车私车公用加油费不超过30元;打印文件、材料分单位记帐,年终以单位报帐,凡以政府文件下发上报单位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8、打印费由单位负责;单位直接在县部门报帐的,报后必须建帐,支出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20、差旅费实行一月一签,一季度报销一次,报销差旅费只限一处,不得重复报销,否则,按贪污论处;禁止随意在商店佘帐购物,政府、单位设专人经手购物,并事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持购物单采购;文件材料以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复印,凡打印、复印文件材料必须持打印单进行,否则,谁经办谁出钱,结帐时由店主向个人清要。 21、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六、督查督办制度 22、镇督查室依据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和监督,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干部奖罚、评优树模、升迁调动的依据。 七、奖罚兑现操作程序 23、奖罚兑现前,由党政办、后勤组、考评组、督办组根据签到册、比评表、记录、督办结果提出奖罚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会议决定,党政办根据会议记录出示奖罚通知单一式三份,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兑现。 本制度从2005年3月1日起实行。 凤凰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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