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09291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7.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 一、我国现行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原则偏离均等化目标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建立的,由于分税制改革的特殊历史背景,以不损害地方既得利益为原则,致使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沿袭了原体制补助和存量保留的税收返还补助。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以及目前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制度上存在经济越落后、发展越缓慢的地区,分配的越少,从而造成地区间财力差异越来越大,制约了转移支付均衡地区间公安财力差异目标的实现。 (二)转移支付规模还不够大,未完全解决财权和事权一致的问题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以来,公安转

2、移支付资金规模一直呈递增趋势发展,目前,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由于各级财力有限,导致现有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能满足地方的全部支出需要。许多客观因素造成转移支付未能全部解决公安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矛盾,未能充分实现转移支付平衡地方财力的目标,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仍然不匹配。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太合理 1.目前的公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都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为 目的,容易导致富者欲富、贫者欲贫,不利于均衡地方财力,有悖于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2.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少,未能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财力的作用。虽然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公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调增了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

3、比重,但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份额仍然较小。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较小,必然制约了转移支付资金在公安事业发展中整体均衡效应的发挥。 3.专项转移支付较多,地方可支配财力较小。专项转移支付较多但开支范围较小,地方各级公安需要按照中央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因此,专项转移支付不增加地方的可支配财力,地方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的可用财力仍然较小。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1.转移支付金额可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合理。目前,公安转移支付的开支范围规定在办案和装备两个方面,客观因素支付的其他资金不允许占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造成地方可支配财力较小,专项转移支付较多但开支范围较小,同时造成“虚假支出”和“变造支出”的现

4、实。 2.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在设立、审批、监管等方面机制不完善。一是部分中央专项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链条过长,需要层层上报、审核、批复,从项目申请到中央部门批复项目,再 到中央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位,往往需要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期间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得不到及时反馈,造成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后无法发挥作用;二是由于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管得过细,管理难以到位,部分项目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影响公安专项资金效益;三是片面追求投入的“放大”效应,投入零星分散,不仅不利于整合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集中力量干大事,还导致地方政府配套负担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四是资金分配办法不公开、不透明,缺

5、乏统一规范的分配制度,容易出现“跑部钱迸”的现象;五是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各级公安机关资金管理部门一般都只重视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环节,忽视资金使用和后期监管环节,容易导致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3.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晚,各级财政滞留中央专项资金问题严重。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大规模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达地方财政的时间较晚,地方财政还要层层往下拨付,导致年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各级财政部门滞留的问题严重。不仅影响了当年中央财政预算的执行效果,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法律基础不完善 一是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权威

6、和统一的法律基础, 客观上降低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决策和运行的民主性和规范性。现行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法规很少基础很薄弱。由此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存在,权威性和稳定性较差的问题。二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不明确。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规章中,基本上没有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关系主体的说明,缺乏专门机构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致使不同主管部门管理的财政转移支付之间目标不统一。三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立项、分配、审批、拨付、监管环节都缺乏法定程序制约,导致财政转移支付运行的整个过程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设想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按照新形式下公安事业

7、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为主线,从合理清楚界定各级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事权范围入手,逐步理顺各级公安机关和地方财政关系,促进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公开化和法制化,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跨越式改革。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规范的财政转移制度要遵循四条原则:第一,财权和事权相匹配是首要原则,在确定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之间事权的基础上再划分各自的财权,这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根本所在;第 二,分配指标均等化是基本原则,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以均衡地区间财力,实现基本均等化为基本目标;第三,公开透明是制度原则,规范转移支付制

8、度,就要保证资金在分配、计算、审核批准、拨付使用、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规范各环节的具体程序和确定依据;第四,整合归口是管理原则,整合现有的转移支付项目,实现同类转移支付项目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各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使用各自管理的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 第二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模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摘要。财政转移支付,也称之为财政转移支出,在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上下级之间根据相关的标准所展开的财政资金转移。本文简单的探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措施。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制度;措施 就目

9、前的形式来看,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正在日益的得到改善、完善。首先是数量上的持续的增长,自从1994年分税制实施改革了以后,财政收入基本上就集中在中央,而事权则更多的集中在地方,这是一种纵向不平衡的现象,而为了处理、解决好这一现象,中央就不断的向地方进行财政资金的转移,且数目也是日益增长;其次就是结构更加的合理化。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在我国加入到了wto以后,体制性的转移支付比重也相应的有所下降,并且正在逐渐的被其他支付方式取代,比如说一般性的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等等。虽然是这样,但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及时的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进而才能够及时

10、的得到解决、得到完善。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转移支付监督机制缺失 关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监督机制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三个点上,分别是:第一点,缺乏规范中央转移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每年几乎有上千亿元的资金进行转移支付,但是这上千亿元的资金流动却仅仅只是用财政部门所制定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来进行相关的约束以及规范,由此可以看出极度缺乏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第二点,有相当一部分的资金,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不在人大监督范围之内,比如说在2006年的时候,国家审计署对我国大约二十个省左右进行抽查工作,而这二十个省所返还的收入仅仅只有3000多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有一部

11、分资金并没有切实的纳入地方的财政预算当中;第三点,审计、监督的过程中存在问题,在一般情况下,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当地政府通过高层监督、审计来得到完成的,但是审计机关却缺乏相对的独立性,而中央转移支付对预算以及决算又保持不公开、不透明的状况,正是因为这样,大大的增加了相关部门展开监督工作的难度。 (二)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虽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自从开始实施以来,转移支付结构就不断的在得到改进以及得到完善,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说,从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来进行衡量,其结构比例还是不够合理,因为承担均等化职能的转移支付力度仍然不够大,而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仍然过于偏高,相反财力性转移支付

12、规模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仍然偏低。 二、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措施 (一)明确目标,坚持原则要想完善、健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要先明确好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目标,在这个基础上再秉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支付适度的原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总要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方针来执行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那就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除此之外,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财政转移支付必须能够以提高效率为首要目标并且有利于培养市场机制,正是因为这样,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还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以效率为先。但是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去关注效率这个问题,就会使得财政转移支付的纵

13、向、横向均等化失衡,从而直接的造成木桶效应。也正是因为这样,必须兼顾好公平的原则,因为财政转移支付始终数学社会资产的再分配过程,而这也就要求了当地政府必须合理的、适当的以及理性的衡量好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量度,而且还要从转移支付占当地财政支出比例的角度来进行考虑,并严格的根据中央财力雄厚如何以及地方事权的范围同地方财力承担的力度来仔细衡量以及确定,因为转移支付的量无论是多还是少,都会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要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要尽快的、最大限度的优化转移支付的结构,其步骤包括:第一,要适当的、合理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第二,要规范、约束专项转移支付;第三,要逐渐

14、的取消税收返还制度。 (三)提高转移支付结算的科学性转移支付结算,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重要环节,而提高转移支付结算的科学性,则是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途径。包括了:第一,要尽可能的加快建立各地政府的统计信息系统。要建立起规范的、完善的以及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需要非常多的基础数据,而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又会直接的影响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所以必须提高政府的统计信息质量;第二,要尽快的完善、健全省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几年以来,县乡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基本保障的能力比较脆弱,相当一部分的县财政支出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依存度越来越高,有些县乡财政工资按期发放都存在困难

15、。这就要求省级财政能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在规范收支行为的基础上,提高财政的协调功能,对国民收入进行再一次的分配。按照均等、效率以及可计量的尺度,从广义上确定一个最低补助标准。另一方面,完整意义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包括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乡的多层次的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及省与省之间的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就目前的形式来说,中央对省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好于省以下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相对来说,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发展缓慢,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整个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全面确立的。 三、总结综上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仅只是国家财政资金如何使用以及分配的问题,更是关系到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彼此之间以

16、及国家与社会之间重大关系如何权衡、处理的问题。正是因为这样,必须加强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健全,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新斌,刘浩,张强干,柯兵,周志霞.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j.财政与发展,2009.2盛光明,周会.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李万慧,刘夏阳,赵小蓉.中国究竟应当实行什么样的财政转移支付结构j.地方财政研究,2009. 第三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内容摘要:党的十七大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中央和地方

17、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这就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明了方向。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阐述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以为我国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物品与服务,不仅是现代国家主权在民理念的重要体现,而且是国家政权及其财政合法性

18、的基础和来源。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稳定器的功能,是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关系、实现各地财力均衡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现阶段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总量持续增长。1995年中央的各类转移支付额为2530亿元,到2005年已增长到11483亿元,为1995年的4.5倍。二是结构趋于优化。从转移支付的结构看,体制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下降,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上升,整个中央转移支付的格局已由体制性转移支付占绝对优势,调整为各占三分之一左右,这标志着我国的转移支付结构向着合理化的方向发展。三是作用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弥补了地方财力的不足;支持了重大经济

19、改革;促进了地方相对均衡发展。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3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近年来,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转移支付的功能得到进1步发挥。但是,由于受到一些因素影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转移支付结构本身制约了制度的发展。 (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

20、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2)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2006年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由1994年的99。38亿元提高到4731。97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由21。6%提高到51。8%,但实际比重仍然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中有相当1部分具有专项用途,易与专

21、项转移支付混淆,也与其本身的均等化作用相悖。(3)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2006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已由1994年的36137亿元增加到441158亿元,年均增长23。2%。专项转移支付的总量呈上升趋势并非好事,因为,在3种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是最多的。首先最突出的问题是其分配方式的不规范。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没有按照因素和公式来计算拨款额和配套率,而是凭主观臆断或地方配套资金的高低来确定补助地区和拨款额,直接造成款项的分配过程不透明、项目设

22、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入零星分散,多头申请、重复要钱的状况时有发生。其次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除了扶贫款、救灾款等少数几项之外,拖延、截留、 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非常普遍。笔者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法制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的法规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有力保证。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相较之下,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近期目标应是逐步规范地方政府纵向转移支付方式,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远期目标应是在分税财政体制趋于完善的情况下,抑制各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实

23、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三、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若干建议 1.压缩税收增量返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我国目前地区差异较大的情况下,中央转移支付应以实现财力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转移支付也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但体制性转移支付占比较大,完全取消并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将不利于改革的顺利实施,建议分两步调整转移支付的结构。第一步,逐步压缩税收返还增量并作为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同时着力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一是逐步压缩税收增量返回。在五年内,分年度逐步减少税收增量返回直至完全取消。二是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除压缩的税收返回增量用于一般性转移支付外,应确保财政收入增量用于一般性

24、转移支付的比例,具体比例可采取三至五年一定的方式。三是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距,以及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核定各地区标准化收入和标准化支出,以因素法取代基数法,据此合理确定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同时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分配办法、分配因素的基础数据和分配结果。第二步,在今后一定时期内,随着体制性转移支付比重不断减少,应取消体制性转移支付,全部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规范的因素法分配。对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也应逐步取消并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2.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增强分配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一是对现有的专款要认真进行清理,对情况已

25、经发生变化,名不副实的专款和无法体现政策作用的专款应当坚决予以清理。清理出的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今后设立新的专款应限于中央事权事项或虽不属于中央事权但带有全局性以及外部溢出效应的事项。二是整合重复交叉的专款项目。在目前的情况下,要加强各部委之间的联系沟通,统筹安排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避免各自为政。三是以规划为引导,以因素法为主规范专款分配。四是增强专款分配的透明度,对于采用因素法分配的,应公开分配资金至各省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对于按项目分配的,应公开确定项目的标准,分配的结果也应向各省公开。 3.研究解决转移支付在地方预算决算的编报问题。一是关于地方(省级)预算报告的编报问题。鉴于

26、中央对地方的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办法,因此,将财力性转移支付全额列入地方预算是合理的要求,不应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关于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 付,确实存在政策变化和年度变化的问题,但从实际看,各个地方得到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每年都在增长,因此,建议可按上年专项转移支付基数列入预算,以适当留有余地。二是关于地方(省级)决算报告的编报问题。应该尽快出台新的制度,明确要求将各类中央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口部门下达的资金全部列入决算,改变各地各行其是、编报不完整的现状。三是关于市、县级预决算的编报问题。要从决算报告起步,将上级的所有转移支付包括从专户下达的资金全部列入市、县本级的决算报告

27、;另外,市、县级的预算报告可考虑将财力性转移支付先列入预算,但专项转移支付较为复杂,暂先不列入预算。 4.建立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评价制度应体现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目标,以量化指标为主。建议从投资性项目的评价起步,这些项目投资大,对国家和地方的影响大,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纳入绩效评价的技术性难度较小。同时,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公益类支出也要逐步纳入评价范围。公益类支出范围很宽,如养老补助、失业补助、再就业补助、环保、节能等。这类支出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较差,绩效评价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建议选择某类公益性支出作为绩效评价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扩大。而中央财政在分配专

28、项转移资金时,应结合上一年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效益较好的地区适当加大投入力度,对支出效益不高的地区,要相应调减部分专项资金,以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同时,人大、政府、财政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部门也应当加大力度,开展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审计,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5.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1993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和1995年财政部制定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等。上述决定和办法属于行政规章的层次,

29、立法层次较低,缺乏权威性,制约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1。张恒龙,陈宪。政府间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与财政均等的影响j。经济科学,20071.寇铁军完善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若干思考期刊论文-财贸经济2004(5)2.郭平.廖群锋XX省分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地方财政研究2005(9)3.马昊当代中国县级公共财政制度研究20084苏明王常松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2月 第四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推荐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

30、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

31、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 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如果

32、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如2003年中央财政总支出预算为15138亿元,中央本级支出7201亿元,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7937亿元。其中,税收返还3404亿元,体制性补助326亿元,对地方的其他财政转移支付42

33、07亿元。税收返还占中央对地方全部财政转移支付的43%。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实际上是对收入能力强的地区倾斜,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毫无联系,致使西部许多地区由于财政均等能力不足长期无法实现财政平衡。税收返还延续和固化了原有的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逐步拉大了地区差距。财政补助由于缺乏科学依据,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常常出现上下级政府讨价还价的问题,明显有失公平。专项拨款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监督,运作不规范,经常成为地方政府平衡地方财政的工具。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缺乏监督 长期以来人们对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方向的现象已是见怪不怪了。我国较大比例的财

34、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到各部门之后就进入失控状态。目前屡有项目重复设置、多头审批、利用职权对本系统资金安排予以“照顾”的案例。这些违规做法使财政资金难以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甚至还滋长了政府中狭隘小团体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毒瘤,严重违背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目标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随意性大在分税制国家里,有条件拨款(专项补助)的范围一般都限定在具有明显的外溢性、需要两级或多级政府共同分摊其成本费用的某些基础性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内,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一般都有基础设施建设法规或单项事业发展法规作依据。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的专项拨款范围太宽,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预算支出科

35、目,并且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到处“撤胡椒粉”:同时,不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亦无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单项事业法规可依,费用分摊标准和专项资金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方法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随意性大,客观性差,难免出现资金使用的分散、浪费和低效率。 (六)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规范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形式中,并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方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目前,仍然坚持“存量不动。增量调节”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基数法”计算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额。另外还有一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干脆就根据拨付者的主观判断,而不是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

36、这样势必造成财政转移支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财政转移支付演变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行为,影响公正性,降低了转移支付的效率。这样的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仅不能适当的解决我国严重的地区间财政收入上的差异,而且加剧了这些地区间的公共服务水平上的差异。 (七)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法律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如下四方面: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还没有专门的或者相关的规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统一性,客观上降低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决策和运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二是没有专门机构对财政转移

37、支付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使来自于不同口径不同名目的财政转移支付之间目标不统一,标准不合理,政策功能相互冲突,政策目标实现难以保证。三是财政转移支付的决定与支付缺乏明确的程序规范。使支付对象、资金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方面都带有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四是对财政转移支付违规违法行为责任的认定和处罚缺少全面、明确的规定,很多违法行为都以“内部处理”了事,造成了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有关规定视而不见。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权威性。另外,审计部门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也监督不够。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两个比重,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纵观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转

38、移支付,无一不是以中央拥有较大财力为基础的。如美国联邦政府掌握了全国财力的60%,日本中央政府集中了6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掌握了70%,加拿大和德国中央政府也集中了约50%的财力。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名义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上升到50%以上,但由于大量的税收返还,中央财政实际可支配财力增量打了折扣。如果把税收返还约计人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另外,我国财政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虽有所上升,但总体上还是偏低。所以,提高“两个比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另外。我国国土辽阔,地区差

39、异大,并且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快速城市化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政府更需要拥有较为雄厚的财力。惟有如此,才能有效控制社会秩序,有序解决社会矛盾,平稳推进社会转型。当前。许多问题(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的有效解决,也都有政府财力不足的制约。 第五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目录 内容摘要关键词 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一)转移支付制度的产生和分类。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与结构。 (三)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现状。 二、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

40、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不够健全。 (三)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四)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监督管理不严。 (五)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标准规范程度不够。 (六)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 三、国际经验借鉴 (一)美国财政补贴制度。 (二)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四、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对策 (一)适时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划分范围和比例。 (二)增加地方税收返还比例。 (三)规范地方财政支出。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并重,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五)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框架。 (六)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的主体功能区财税体制及政策体系。 (七)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和资金管理,提高转移支付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八)加强财政立法力度。 (九)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的范围。 (十)不断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 (十一)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十二)集中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十三)建立纵横交错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参考文献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第23页 共2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