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负责人职责 1、承担药店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 2、负责药店的日常管理。 3、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药店质量管理员有效履行职责。 4、应当由执业药师担任,并履行执业药师的相关职责,可开展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工作。 5、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6、负责药店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确定各岗位质量管理职能及质量管理员的质量否决权。 7、审定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8、研究和确定药店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9、确定药店人员质量奖惩措施。 10、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店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11、拟订药店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药店的具体规章并参与考核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 12、决定职工的聘任或者解聘,拟订职
2、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13、负责药店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检查,保证药店财产及员工安全。 14、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及组织外来人员参观、学习等工作。 15、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管理和调配及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 16、负责药店证照、印信典章的管理、年检、更换等事宜。 17、负责药店员工培训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进行学历及技术证书的审核、确认,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对健康情况异常者,调离原岗位,并建立培训、健康档案。 第二篇: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目的。明确总经理的责任和工作守则,规范其行为,促进企业发展。 二、适用范围。企业负责人。 三、责任人。企业负责人。 四、正文
3、 1、企业负责人是最高行政管理领导人,全面负责、主持企业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2、拟定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3、任免和调配企业各级员工,确定对员工的奖罚。 4、代表企业和授权企业员工外签合同和处理业务。 5、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6、财务审批权和投资决策权。对企业财产的安全、保值、增税负责;有对经济效益、利润的追求义务。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遵守企业规章的义务;履行经济合同的义务;对企业诚信、忠诚、勤勉的义务。 8、不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9、尊重员工的合法权利,保障员工有正当权益;改善员工待遇、福利和
4、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篇: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各项质量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督促质量负责人分解落实到企业质量管理的每一个岗位,确保企业所有的药品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人员,支持并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在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3、积极支持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常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要求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规范、记录表格。 4、定期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听取质
5、量管理人员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 5、指导质量管理人员及其他各岗位人员的工作,依据各岗位人员的报告和管理记录,确认他们是否正确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能。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做到票、帐、物相符,质量完好,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和变质,以及差错事故的发生。 7、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经营环境、储存条件达到药品的质量要求。 8、重视顾客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及质量工作的改进。 9、努力学习药品经营的有关知识,不断收集新信息,提高自身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重视员工素质的训练与培养。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尊重
6、员工的创造性,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维持员工的相对稳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药品销售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药品销售的管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用于药品销售的管理。 三、内容和要求 1、凡从事药品销售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照。 3、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和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开、品名与包装易混淆的药品分开,药品要按用途和剂型陈列。 4、营业员应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
7、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标明姓名、岗位、职称(从业资格)等内容的胸卡。 7、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销售药品: 7.1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处方必须经驻店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 7.2在调配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8、。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对处方不能留存的,应按规定复制留存备查。 7.3处方药调剂过程中应在收方、调配、发药时三次执行“四查十对”。 一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含性别)、年龄。二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三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四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4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驻店药师应负责对顾客购买药品和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对不适合自我药疗的消费者,驻店药师应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8、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告知顾客。 9、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控制程序执行。 10、不
9、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的销售方式销售药品。 11、不得销售国家禁止零售的药品。 12、药品销售人员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3、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14、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告知采购员,采购员应积极组织货源,到货后并通知顾客。非本企业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15、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在售出时应当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16、销售药品应开具有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处方药销售的管理,确保门店正确的销售处方
10、药,减少消费者的用药隐患。 二、适用范围 用于处方药销售的管理。 三、内容和要求 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销售。 2、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3、处方药调剂过程中应在收方、调配、发药时三次执行“四查十对”。 一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含性别)、年龄。二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三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四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销售处方药必须留存处方,处方保存5年备查,对不能留存的处
11、方,应做好处方的复制留存工作。 6、对有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7、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含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采购和销售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店含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采购和销售。 三、内容和要求 1、麻黄碱类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
1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门店只能向陕西大正药业有限公司业、陕西兴庆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该类药品。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效期管理的各项规定。 4、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程序的有关规定。 5、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开架销售;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营业员应核实购买人实际使用情况、身份证明等情况,并即时登记;属于处方药的,必须凭处方销售;同时,单笔销售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 6、门店的管理人员应按照门店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防药品被盗被抢。
13、 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门店在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销售等各个环节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确保记录、凭证的完整、真实及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 用于门店保证药品质量管理各个环节的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三、内容和要求 1、质量记录、自制凭证的使用和填写人应严格按照操作实际,完整、规范、准确地填写记录中的各项内容,相关责任人员或记录人员签名后,按日期顺序汇总保存。 2、凭证填写人员应仔细检查凭证的合法性及其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核对票据(凭证)内容与业务实际是否一致,合格无误后方可在凭证上签字。 3.1应管理的记录和凭证包括: 药品采购计划;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店堂和冷藏柜温、湿度记录;药
14、品陈列检查记录;药品退货记录;质量查询、投诉记录;设施设备养护记录;随货同行;国家执法机关、公司发给门店的用于保证药品质量的查询单、通知等。 3.2药品随货同行及质量验收记录由验收员负责填写。 3.3由养护员负责指导填写的记录主要有。店堂和冷藏柜的温、湿度记录、药品陈列检查记录、设施设备养护记录。 3.4质量负责人负责填写质量查询、投诉记录并负责所有记录、凭证的整理、保存、归档工作。 4、质量记录和票据(凭证)的保管人员应按规定时限妥善保存资料,未规定保存时限的资料至少保存5年。 5、原则上不得改动或自行更换规定的质量记录,确须改动应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6、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
15、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录入,并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7、记录的销毁。由质量负责人在记录凭证保存期限满后提出销毁申请,经质量部与门店负责人同意后签字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有公司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场监督。 第四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经营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经营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确立公司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6、、XX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0号)、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 4.工作职责 4.1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三)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
17、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七)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八)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4.2分管负责人职责 1、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2、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监督检查; 3、参与制定本单位
18、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4、组织拟订或者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化效益考核、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每周对公司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经营,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6、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7、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8、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9、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
19、的使用和管理; 10、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1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时组织演练,避免特大事故的发生 12、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管理要求 5.1主要负责人管理要求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为企业安全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经营、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批准本公司制定的制度,树立员工安全意识,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3、组织制定和审定本公司安全经营计划、安全经营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
20、织实施,形成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4、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全面保证安全经营。 5、组织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依法经营、保证投入”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新、扩、改建工作项目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定。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经营必须的资金,保障本单位安全经营投入的有效实施,保持人、库、环境处于安全状态。禁止只抓经营不抓安全倾向。 6、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个人、企业处于健康、舒适和高效能的活动状态。 7、每
21、月安全检查一次,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主题会议,及时排查和整改隐患,完善防火防爆安全设施设备,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确保职工和企业安全。 8、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伤亡事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经营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整改。 9、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使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并常年坚持。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时组织演练,避免特大事故的发生。 11、落实日常专人值班、重要节假日负责人带
22、班制度。 12、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各种安全档案、记录。 5.2分管负责人管理要求 1、分管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第二责任人,协助主要责任人管好安全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经营事务: 2、当主要负责人不在时,由分管负责人行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6.奖惩制度 6.1奖励。本制度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认真履职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酌情奖励。 6.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本公司安全经营领导小组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现金10100元。 一、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接受职能部门管理,不接受公司法人领导和职工监督的; 二、未制定公司规章制度,或制定规章制度不完善,未配备合格安全
23、经营工作人员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不演练,安全设备、设施以及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的; 四、每月无全体员工开会培训安全教育的; 五、分管负责人每月少于二次安全大检查的; 六、不按规定购销烟花爆竹,不保证产品质量的; 七、不督促员工安全经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的; 八、安全事故不亲自到现场参加抢救和处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处理责任人,完善防范措施的; 九、不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 7.相关记录 7.1安全经营目标、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相关记录。 7.2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记录 7.3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评价的相关记录 8.本制度于2012年5月12日修订。 第五篇:
24、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18页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