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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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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实行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有利于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切实促进工作的发展;有利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利于防止个人独断,加强集体领导,实现科学决策。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和改善党对企业工作的领导,切实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参与决策的原则。党总支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二、参与决策的内容。重大问题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与调整,中层干部任免,文明建设方案,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工资分配方案,职工奖惩等。 三、参与决策的规则 1、党总支书记与经理充分酝酿,提出企业的重大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书记与经理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再分别继续进行调研和分析。 2、需要党组织参与的,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或扩大会,进行党内通报、讨论。须征求职工意见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综合征求的意见情况,书记和经理共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 4、经理将主导性意见提交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或贯彻实施。 5、决策后要发挥党总支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不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 第二篇: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一、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以企业生产为中心,支持、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3.既积极参与决策,又积极支持和保证行政领导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5.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积极维护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 6.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切实维护企业稳定。 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主要是; 1、单位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投资、技术改造等。 2、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重要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资产结构变动,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的制定。 3、人事分配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班组长的任免、职工岗位的调整,职工奖惩方案,职工教育培训事项。 4、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方案,效益分配等。 5、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需要提交职工大会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谨慎决策的问题。 三、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保证 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碰头商讨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各领导应先交换意见,共同商议形成统一认识和主导意见。 2、组织讨论和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议题确定后,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广大职工进行充分讨论,听取各代表意见和建议。 3、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办公会制度。在召开的讨论生产经营、改革和管理等日常工作问题,党组织负责人应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三篇:党总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一、目的 党总支参与矿山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和帮助矿行政领导实行民主政策,是党组织的职责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现,对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重要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与原则 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研究和制定。 三、参与决策的主要内容 (一)矿山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 (二)矿山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三)矿山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 (四)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参与方式 (一)对矿山的重大问题,应积极参与决策。决策前,要由党政领导商量确定决策议题,责成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方面及党员、员工的意见;决策中,要通过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或党总支会、党总支扩大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 (二)在会议上,要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充分讨论。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保证决策正确、有效。 (三)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后,党总支要发动全体党员,团结带领广大员工努力工作,推动决策实施。 第四篇: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贯彻省、州、县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 2、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实施方案; 3、研究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4、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研究决定单位党员表彰工作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6、研究制定单位大型活动计划; 7、研究单位年度收、支情况; 8、研究决定单位建设中重大问题和干部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决策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不允许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代替集体决策。会议一经决议,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提请党组织召开会议再议;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即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切实可行; 3、坚持保密原则。对组织决议的问题未经公布或不宜扩散的事 项,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背则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议事决策程序: 1、召开党委、党组会(或支委会)前,由书记征集议题并告知其他成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 2、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4、会议要有记录,会后要整理存档备查; 5、对会议决定的问题,成员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组织落实,并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五篇: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探索 摘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赋予国企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七大对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探索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问题,对于加强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 党组织 参与 重大问题 决策 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决定》、《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对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重要原则和参与方式,这些明确规定是指导国有企业党组织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许多国有企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出和组织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党组织如何保证有效参与决策,最关键的环节是参与决策的路径。路径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的原则能不能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能不能落实。探索一条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又能够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路径,不仅是当前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问题,更是国企改革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躲不开、绕不过的一个现实问题。 胡锦涛同志曾在昆明党建工作座谈会上说。“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中,如何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组织制度,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这是“一个现在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的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学习和实践邓小平党建理论思想过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许多企业在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施了公司制改造以后,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要求也大量涌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越来越多的新课题。其中,如何进一步学习、实践和发扬邓小平党建理论思想,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受到了包括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在内的广大党务工作者的普遍重视。本文拟就这一问题,针对认识上和实践上的重点和难点,结合企业内部实际和某些范围内的共同现象作一点粗浅的分析探讨。 一、国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所面临的两个突出问题问题之一:对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识模糊 较有代表性的是这样一种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到来,使追求利益最大化成为一切企业的生存原则,国有企业可以摆脱过去那种遮遮掩掩要金钱的尴尬境地——所以“一好抵百丑”,经济必须常讲,主义则毋需多谈。进而提出国有企业不应该存在“经济建设的中心”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之说,认为企业进入激烈竞争的市场,领导班子常常倾巢出动,无论是“党”还是“政”,工作实际中已根本分不出“中心”和“核心”;而且强调“核心”,势必影响到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已经加入wto了,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股份制企业应当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行事,并不创造效益的政治工作与企业追求的“中心”有冲突,与“国际惯例”不相符,因而是“不合时宜”的,应该“适当”减并政工机构,削减政工人员。 历史地看,建国以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曾发生过多次大的改变,在探索一个较为成熟的企业领导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历经过太多的风雨:“一元化”、“一长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一元化领导”、“三个条例”、“厂长负责制”,等等,直到最终确立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界定”变来变去。历史的曲折多磨,为今天认识上的误曲埋下了伏笔。 问题之二:国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缺乏必要的运行机制 1从国有企业当前所处的体制和内部运行的机制来看,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国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责任不明确,参与决策的方式不规范,参与决策的水平也还有待提高。实际工作常常有这样一种现象:国企党组织能不能较好地参与企业的经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党政主要领导的自身素质,这在说明了我们的制度建设任务还很重的同时,也说明了我们自身素质建设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捉襟见肘的事实。一些企业习惯把党组织的参与决策看成是个人行为,比如让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一下讨论——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办事程序,仅靠个人威信和感情来决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而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各企业的改制和改革都相对比较平稳,领导层人员或者变动不大,或者历史渊源复杂,党政关系大都还处在“哥俩好”阶段,但这种关系格局缺乏切实的制度作为保障,今后的“变数”可能就会很大。 同时,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参与过程中的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当然也就无法重视,对参与决策者素质不适应要求的,实际工作中参与不到位的,参与效果差的,或者是不接受参与的,以及在参与过程中意见不一致的,检查督促力量也就十分有限。 二、国企党组织不能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危害性 国企党组织在企业中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参与程度;缺乏党组织对企业工作的有效参与,其作用的发挥必然就带会有很大的局限性,政治领导成为表面文章,组织领导变成旁观建议,思想领导流于被动协助,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变得可轻可重可有可无,严重危及到执政党在国有经济中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必然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一些困难。表现在:思想上有困惑——对企业各级党组织在企业现实中的地位和职能认识不统一,工作思路难以清晰;工作中有困难——各级党组织在履行《党章》和《通知》明确赋予的监督保证职能过程中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局限;环境中有困扰——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小气候比较差,工作条件、待遇和自身建设也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现实中有困境——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尚未从深层次上取得突破,难以在企业深化改革、转机建制中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于是,在具体参与决策的工作过程中,就会常常感到或者不便于参与,或者 2不敢于参与,或者不善于参与。所谓不便于参与,是因为党、政、工的职责权限在企业内还没有从制度上规范,“新老三会”的关系问题还没有解决,参与的方式、途径和决策程序还不够成熟;所谓不敢于参与,是因为党委班子和法人治理结构关系还未理顺,或者班子结构不合理,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够好等等原因,怕参与得太多,被指责为越权越位;所谓不善于参与,是指对参与的重点、方式和途径把握不好,或党委成员的市场观念、业务素质还不大适应。 党中央一再强调,确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是当前和今后改革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由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而企业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参与决策,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必要保证。换言之,确保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参与企业决策,这并不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事,而是一项关乎国有经济健康发展,关乎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地位永不动摇的大事。 三、国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途径途径之一。明确认识,摆正位置。 《公司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这说明,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基本任务同样适用于各类企业,更适用于国有企业。 针对现实中存在大量模糊认识的问题,当前,国企党组织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手段,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认真解决企业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上认识不到位、思想不一致的问题,以增强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要让我们的每一个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其目的在于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党组织在企业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时充分行使监督权,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发挥参与和保证作用,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保证职能。 途径之二。确定参与方向,规范参与内容。 (一)在企业的经营方向和发展战略上参与决策,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企业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 (二)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参与决策;国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 3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厂长(经理)、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其内容应该包括: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的技术问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等。 (三)在企业的用人选人上参与决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行政首长人事权的统一,确保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江泽民同志指出:有没有好的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进一步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敢于经营管理、熟悉本行业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在干部管理中的主要责任,包括负责各级干部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和管理,发现推荐人才。首先要积极协助上级组织选拔配备好行政一把手,要十分重视经营决策者的人才发现、培养和推荐,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组织做好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其次,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抓好企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促进干部的知识更新。 (四)在关乎企业职工利益的大事上参与决策,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国有企业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国企党组织要教育各级干部从党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要从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狠下功夫,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 途径之三。强化参与主体,培育参与能力。 强化参与主体要通过抓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在使党组织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促进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在此过程中,着重抓好四种能力的培养: (一)监督保证能力。这是《党章》、《企业法》和《通知》赋予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首要职能。这种监督保证与一般的行政、法律、经济监督不同,有很强的 4参与性。它一方面要以一定的权力为载体,另一方面要以保证为前提,以参与为条件。既有原则性和强制性,又有主动性、超前性和服务性。 (二)政治凝聚能力。主要体现为依靠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靠真理的力量、靠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组织的政治威信和凝聚力、号召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企业正确决策意志的贯彻落实。把职工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使党的意志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精神激励能力。主要表现为通过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服务企业双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对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能力。二十一世纪是信息产业大放异彩的世纪,它不仅使世界经济面貌为之一新,而且还在迅速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这必然要求我们在手段上扬弃过去的一些传统方法,吸收一切优秀的科学成果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运用高新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否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能否充分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在信息化时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工作的前途和命运。 上述四种能力的持久培养,既是当前企业党组织工作的重点,又是其工作的难点,同时也是关系到怎样才能发挥好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点和立足点。 四、讲究参与方法,拓宽参与途径 在做到自身“硬”的条件下,企业党组织还必须在拓宽参与途径上下功夫,实践表明做到以下四点,将对我们的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集体参与。就是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对重大问题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例会参与。如通过党政工团联席会议,以及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有关生产会议等形式,党政相互通报情况,对工作做出统筹安排。 (三)列席参与。就是通过参加企业行政领导(厂长、经理)办公会议和各种专业会议,代表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思想引导作用。 (四)情感参与。把党政间思想能否沟通、感情是否融洽作为党政密切合作的基础,把党政之间的意见和主张通过日常的交往,随时随地、自然而然地相互传递,融入决策的思维之中。 五、建立参与制度,加强考核监督。 通过实践,在组织制度方面采取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人兼模式,实行“一岗两责”,并配以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比较好。但为了保证国企党组织确实有效地参与决策,还必须建立相关制度作为保障。这些制度包括:厂长(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及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负责人重大问题决策碰头磋商制度、党委成员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党务部门参与企业相关工作制度、基层党支部参与基层日常工作制度等等。与此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党委、纪委有关部门在监督考核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使监督考核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综上所述,虽然当前企业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缺憾,从而影响到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但是只要我们正视这些问题,以邓小平党建理论武器为行动的指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本着持续改进和不断加强的认识,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持之以恒地搞好自身建设,企业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就会越来越突出,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就能在国企更好地发挥出来,国企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就会得到不断增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就会更有保证。 参考文献: (1)论文集、学位论文: [1]庄杰;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1年[2]郑权;国有企业体制创新与党的领导方式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2年[3]朱昌裕;论党在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d];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 [4]苏孔孝;国企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的工作机制研究[a];全国领导科学第八次 6学术讨论会论文精选[c];2001年 [5]郑跃仔;党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思考[a];XX省XX市社科联论文集(2002-2003)政治类[c];2003年(2)期刊文章: [6]高明祥;“参与决策”与“党管干部”——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作用的一点思考[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4年06期 [7]魏红英;参与决策: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j];学习论坛;1994年03期 [8]姚家禄;;谈谈新情况下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j];江苏商论;1986年05期 [9]朱灵;党委要有效地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j];石油政工研究;1994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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