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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1
XX县区国土资源局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全方位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XX省XX县区国土资源局(2012年6月6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首先,非常感谢国土资源部一直以来对东莞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敢于担当、大胆创新,确保完成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任务,不辜负上级部门的期望。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XX县区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作个发言。不对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XX县区位于XX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面积约2465平方公里;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XX县区(县级),属惠阳地区管辖;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直属XX省管辖。2010年,XX县区户籍人口为181.77万人,外来暂住人口为411.5万人,常住人口为822.02万人。初步核算,2011年东莞生产总值(gdp)4735.39亿元,比上年增长8.0%。以产业分,三大产业比例为0.4:50.2:49.4。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XX县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突破40%,即突破了4:4:2的规划用地极限。面对新的形势,XX县区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土地资源已经十分紧缺,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日益突显。土地是发展的载体,也是产业布局、城市升级、结构优化的基础手段。为此,我市确立了“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土地管理的灵魂,全面加强土地的统筹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
自2006年部署集中开展闲臵土地专项处臵工作以来,我市累计处臵闲臵土地4.8万亩,征收土地闲臵费近5.6亿元,有效缓解了用地紧张局面;同时,为防止土地粗放利用,我市以闲臵地专项处臵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逐步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有效促进了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主要做法
(一)充分运用好国家监测与监管系统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一方面及时、准确将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监管,并实时更新监测监管信息,定期对当地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监测监管数据,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有效防止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一是提前介入,及时预警,做到“早提醒”。自2011年起,根据监测监管信息,对调查发现将到约定开工时间而仍未进场开发的建设项目,提前两个月发出《开工提醒通知书》,并主动约谈潜在违约者,提醒用地单位按期动工开发。因规划报建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动工的,要求用地单位凭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提前30天申请办理延期动工。今年1—5月共发出提醒通知书65份,均及时约谈了权利人,有效防止了土地违约或闲臵行为的发生。二是全面公示,实地核查,做到“早发现”。自2011年起,安排了市财政资金,凡建设项目完成供地手续后,迅速在现场竖立建设用地公示牌,将用地单位、批准用途、红线范围、开发期限、竣工期限等土地开发利用信息予以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分局监管人员定期实地调查项目建设进度,当天将复核信息和现场照片等资料上传市局,实时监管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进度,同时复核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约行为。三是动态跟踪,严格执行,做到“早处臵”。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先经济、后行政、再法律的手段,督促企业按期开工。凡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开工、竣工违约的,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责任,每延期一日,按出让价款的1‰计征违约金。结合我市实际,将约束企业按期动工环节从被动变主动,开展了开工保证金试点工作,今年1—5月共预收开工保证金9100多万
元。通过监测系统的预警提醒,截至5月底,今年我市没有新发生的闲臵土地。
(二)自主开发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平台
在国家和省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我们利用全市1。500数字化测量成果,依托XX县区国土资源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了“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平台”,为全市实施“一张图管地”打下扎实的基础。一是丰富了土地监管信息。通过开发和完善监管平台,使用地监管信息与审批信息关联,补充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地籍调查、最新卫片、现场照片等信息,实现批后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确保新供应建设项目信息的图、表、地一致,实现对土地征收、供应以及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二是建立了存量土地台账。在土地利用年度指标严重短缺的现状下,盘活存量土地成了解决我市当前发展用地瓶颈的主要出路,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高水平崛起和保障“三重”建设的重要支撑。通过监管平台,分析用地报批、土地供应以及开发利用等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建立了较完整的存量土地台账,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存量土地情况,为消化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提供依据,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辅助了供地率的提高。在监管平台框架下开发了建设用地供地率清查功能,对2006年至2011年省批复的批次报批用地的供地情况进行了摸底,将影响了供地的原因和证明材料录入系统,查明主因、对症下药、督促用地单位申办规划、立项等前臵手续,促进供地率的提高。四是建立了诚信档案系统。通过信息共享,严格核实竞买人资料,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臵满一年以上的,在整改未到位之前禁止竞买人及其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深入推进存量土地消化盘活工作
为解决土地空间不足与存量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并存的矛盾,近几年,我市着重在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大功夫。一是建立倒逼机制。通过统筹土地利用年度指标保重点、明确各镇街年度存量土地的盘活任务,倒逼镇街政府主动盘活。通过严把宗地业务审核关和严格执行闲臵费清缴、协议收回等政策,倒逼土地权利人主动接受盘活处臵。凡属未经处臵的闲臵土地,一律不得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办理抵押、变更、位臵调整等业务。二是畅通盘活政策。科学制定盘活方案,注重从社会维稳的角度考虑,尊重历史,充分协商,保障原意向用地单位得到合理补偿,采取“易主、易权、易位”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使存量土地得到有效盘活。其中,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通过指标调整、限期供地或调剂使用等方式予以盘活;供而未用土地,可通过限期开发、等价臵换、权属转让、协议收购或托管以及无偿收回等方式予以处臵。2011年,共盘活存量土地1.7万亩;今年3月下发了存量土地盘活台账,要求年度盘活面积不低于1.5万亩。三是鼓励储备统筹。坚持以政府协议收回或托管等形式建立各级政府土地储备制度,切实提高
土地统筹能力。我们正联合市财政、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台相关意见,将收储整合形成连片开发利用建设用地,由市统筹使用。对收购资金不足、确有困难的镇街,可向市财政申请专项借款。
(四)持续探索用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对照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的内容,今年我们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一是探索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我局正联同市法制局、市两级法院拟定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将规定新出让的工业或经营性用地,受让人或权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签订《履约保证金协议》,并按照成交价的20%(工业)或10%(经营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凡认定受让人或权利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形,将按一定比例对保证金予以没收。二是落实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我局于2011年已与市住建部门达成初步共识,同意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中增加国土部门审核意见,以有效监管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占地面积、报建用途等情况是否符合出让合同的约定。下来将进一步细化相关操作细则,做好建筑物验收与宗地验收的衔接。三是试行灵活合理约定动工日期。考虑到大型项目报建时间较长,难以保证在约定的一年时间内动工。我们计划对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要求较高、承载着城市形象的大型建设项目,试行在出让方案中允许按实际需要设定动工日期。四是抓紧动态监管平台二期开发。下半年实现实地运用gps技术辅助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
三、工作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前提。XX县区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将其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高水平崛起的重要支撑,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主动牵头,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各镇街积极行动,高标准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齐抓共管,落实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切实做到“管得住、用得好、有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得到了XX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少走了许多弯路。
(二)队伍建设是重要保证。2010年7月,我局以原市闲臵土地处臵办公室为基础组建了批后监管科,调配了多名业务骨干和新进公务员,使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一步日常化、规范化,有效保障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全面铺开。自2011年起,我市32个镇街及3个市属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实行“一室四股”制度,其中监察股工作人员为批后监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的用地监管和巡查工作,保障了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现场核查工作的全面覆盖、实时更新、数据准确。
(三)技术手段是有力支撑。国家、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覆盖了土地开发利用全过程,其实时监测提醒、开竣工申报、动态跟踪备案等功能都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各地基层国土部门加强用地监管帮助很大。就我市而言,从1999
年到2007年,我们投资近4亿元在全市开展了1。500数字化测量,完成了2103平方公里地形数据采集,建立了全市国土管理业务数据库和电子政务系统。在此基础上,对接国家系统,我们自主开发了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平台,以技术手段有力支撑了全市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东莞局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探索用地监管的新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执行力,缓解了全市用地压力,有效促进了全市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同样面临着一些困难及问题,比如:落实土地共同监管工作上仍需加强协调。用地单位在完善供地手续后,须到规划、住建部门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以东莞为例,一般项目报建周期为1年或1年半左右,报建进度直接影响企业是否能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影响违约责任的处理和土地闲臵的处臵,必须进一步加强与规划、住建部门的协调配合。此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积累了大量数据,不仅可以开展形势的分析判断,服务宏观决策,还能开展政策的绩效评价,用于政府考核。为此,下来我们要重点研究如何用好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以更好地开展土地利用与管理形势研判,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内涵十分广泛,对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作用十分显著。作为试点单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也深知自身工作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规范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大胆创新,努力为国家、省创造新经验探索新路子。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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