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廉洁自律制度 1、不准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及其他好处。 3、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不准用公款为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处理投诉案件时,收受查处对象的钱物和宴请。 6、不准到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7、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8、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参加消费性娱乐活动。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对象 办、中心正、副主任、中层干部。 (二)报告内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失误,
2、需向组织报告的问题,家庭成员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2、本人在公务活动中(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收受礼物、有价证券、信用卡及贵重物品等情况。 3、本人参加各种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或在经济组织兼职和担任名誉职务的情况。 4、本人建造私房,购买、出售住房的情况。 5、家庭人员出国(境)定居、公(自)费留学等情况。 会议制度 一、办党组会议 办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综合科科长列席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研究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2、讨论、决定重要工作部署。 3、讨论决定(推荐)人事任免事宜。 4、讨论决定工作人员的
3、奖励或处分。 5、分析人员思想状况。 6、重大财务支出安排。 7、讨论其他需要由办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 办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办党组决定由办党组成员分工抓好落实。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正、副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由主任召集主持。其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办党组的决定。 2、研究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总结本月工作,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4、讨论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综合科科长负责落实。 三、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由办党组成员、党员参加,由办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本级党
4、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决定的情况。 2、检查办党组决议执行情况。 3、相互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关于民主生活会通知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5、解决在思想上、工作协调上出现的某些具体问题。 6、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由全体党员(或支委)参加,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其主要任务: 1、研究讨论发展新党员。 2、总结和布置支部工作。 3、分析党员思想状况。 4、分析党员的发展(教育)对象培养教育情况。 5、讨论决定本支部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建议。 6、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习制
5、度 一、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办党组中心组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 2、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确保每次学习到会率不低于80%。 3、根据县委中心组学习部署,结合本办实际情况,制订全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切实按照计划,抓好落实工作。 4、办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每个中心组学习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向机关作一次理论辅导。 5、中心组学习建立“个人自学、学习预告、学习记录和学习总结”等四项制度,不断巩固学习成果。 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及周一学习
6、制度,结合本办实际情况,制订全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2、机关干部学习,采取集中组织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 3、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到课率要求在90%以上,并将学习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凡学习缺课在40%以上,又不能及时补课的,年终不得评选先进个人。 4、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5、建立学习记录,每次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补课情况都应认真记录,作为学习考核的依据。 三、党员学习制度 1、党支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布置,制订出全年党员教育计划,并由支部负责实施。 2、党员除参加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外,
7、支部要针对党员情况定期进行教育,党员集中教育全年不少于3次。 3、党员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电化教育、学习交流、知识竞赛、党课教育等形式进行,党员要在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组织党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培训,党员干部培训率保证在90%以上。 服务承诺制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 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宜,一次性告知有关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3、受理招投标材料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 4、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
8、告严格按规定期限、范围进行。 5、认真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杜绝出现人为失误造成失密、差错。 三、投诉承诺; 1、招投标工作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和投诉。 2、接到设诉后,三日内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并以最快速度查清事实,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理结果视情反馈举报投诉人。 3、县招投标办举报电话: 首问责任制 一、服务对象来办、中心联系工作或来访,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在接受询问后,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应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三、对来联系工作的人员,首问责任人要问清工作事项,属本职范围内的,应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
9、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科室和人员。有关科室人员应认真做好接待。 四、对来办举报、投诉的人员,首问责任人应根据其内容、性质,负责介绍给有关职能科室接待办理。发现重大紧急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对首问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或态度冷淡、无故回避的,给予批评教育,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一、办、中心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 二、对符合相关办理条件、手续齐全的服务对象,应按规定限时办理。 三、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
10、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 四、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应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 五、对因工作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ab岗工作制 一、中心实行ab岗工作制度,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二、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三
11、、对a岗、b岗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限时办结制 一、服务对象前来中心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承办人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二、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招投标办、中心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或承诺)办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三、对上级组织批转交办的工作事项,要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 四、对投诉举报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派人调查处理,可以直接处理的应马上处理,一时不能调查清楚的,应说明情况,并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 五
12、、如因个人工作失职、失误、效率低下,超过规定(或承诺)服务时限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责任。 失职追究制 一、违反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 二、在提供交易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 1、不按交易服务规范要求提供交易服务,影响交易效率的。 2、不按交易服务规程要求组织交易活动,造成交易纠纷或引起交易投诉的。 3、对发现的违规交易行为不及时报告,或放任纵容的。 4、工作人员在交易过程中有借工作之便参与违规交易,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5、其他违反操作服务规定的。 三、在遵守工作制度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 1、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 2、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 3、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效能考评制 一、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对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 3、工作态度,文明服务情况。 4、团结协助,廉洁自律情况。 5、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优秀者、称职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者要批评教育,给予效能告诫,限期纠正。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