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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规章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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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车间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方针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生产车间组织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安全生产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小组长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主管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 5、各车间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6、各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7、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8、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再次培训再上岗。 9、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可以,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地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 4、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 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6、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7、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8、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试。对超国家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从事工作。 4、坚持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 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车间每月安全检查,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 5、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加以表彰。 2、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依法轮处。 4、发生事故的车间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6)通过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5、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动用“危险”等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仅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试用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五条新员工应聘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八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九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十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十一条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岗位员工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使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四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考勤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等项目。第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当月月底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十七条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病假须提供县级医院以上的证明,不得无故旷工;班长有1天假批准权,部门经理或主管有2天假批准权,3天及3天以上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请假必须事先当面请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补贴; 第十九条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第二十条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第二十一条员工辞职由总经理批准,辞职获准后,办理移交手续。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五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职务、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公司自行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二十三条全公司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下旬。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二十五条员工可享受每年十一天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养老及医疗保险制度。 第六章安全质量 第二十八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三十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十一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三十二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调查访问制度。 第七章卫生守则 第三十三条办公室、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三十四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三十五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公司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对于有下列几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三十九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四十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的员工,作旷工处理。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①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②穿拖鞋上班的; ③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④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⑤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⑥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⑦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⑧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①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四次及其以上的; ②旷工半天的: ③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④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⑤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⑥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⑦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⑧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30-100元的罚款; ①旷工一天的; ②谎报虚报考勤的; ③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④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⑤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⑥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⑦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⑧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⑨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⑩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第四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即时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企业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辞退: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8)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制度"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办。 2010年8月1日 第三篇: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物业管理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 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7.1服从上司的命令; 7.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7.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7.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7.5不准喧哗、赌博; 7.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示威;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20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1.考勤内容 ①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②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工作时间未经领导 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④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①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数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②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 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0,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表一 旷工天数0.51天1.5天2天一年累计10天一年累计15天 扣工资255075100扣年终各项奖金除名 3.请假办法 ①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②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因要处理个人琐事给一天公假。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但必须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因工作不能补休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平日加班:工资÷26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工资÷26天×2×加班天数计算。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请假申请表》送交部门主管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别人或电话告假,回来上班后再补请假条。 3.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条件:女满25周岁,男满28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领先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过世,给予有薪假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给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女员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发基本工资) 表二 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 产假90天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15天年满25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②临时工产假56天,发60的工资。 ③产妇如遇实妹困难,可请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75发给,其他补贴照给。 ④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经计划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7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15天; 6.病假 ①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②有薪病期3天。4天以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表三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不满二年满二年不满四年满四年以上 三个月内病假工资506080100 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建议离职并补发一个月基本工资。 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无超过两天者按无薪处理。 8.探亲假 ①探亲假是给予加入公司满一年,在职期间没有请过探亲假、回家假等; ②员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假期为15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包括路程,路程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③探亲假给予基本工资。(以提供路程票为准,否则以事假论) ④在本公司休过年假者,不再适用此条。 9.年假 ①凡加入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均有休年假规定。 ②在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3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旷工累计两日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③受过各种公司处分、警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10.说明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上级领导新的指示、规定再另行通知。 第四篇: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 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 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XX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 2.1.7按2.1.6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2.1.8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40小时。对销售人员等不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4培训(略) 2.5调职(略) 2.6离职(略) 2.7退休(略) 2.8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9人事记录(略) 2.9.2公司上岗证: (1)签发(略)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略) 2.9.3钥匙(略) 3.1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生产或销售未完面月计划的60%时,员工发700元,中层干部发1200元,副总经理级发1500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 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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