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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会议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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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会议制度 津生发〔2014〕19号 关于印发《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 会议制度(暂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生态城管委会各项会议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管委会领导要求和现阶段生态城工作实际,并参照XX省及XX县区相关会议制度,现对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会议类型、会议内容进行规范。经2014年7月11日第19次主任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将《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会议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7月15日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2014年7月15日印发 -1 三、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月度工作例会(简称月例会)召集人:管委会主任。 主持人。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参会人员。管委会领导,生态城管委会、原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中心渔港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投资公司、合资公司、滨旅控股、泰达海洋、渔港公司相关负责人。根据会议需要应列席的相关公司负责人。 会议内容。管委会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通报近期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管委会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召开时间。每月末。 会议纪要。办公室拟稿,管委会主任签发。 四、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简称经济运行分析会) 召集人。管委会主任。 主持人。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参会人员。管委会领导,生态城管委会、原旅游区管委会、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根据会议需要应列席的相关公司负责人。 会议内容。听取近期经济运行、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根据会议需要,临时确定的其他议题。 召开时间。每季度末。 会议纪要。办公室拟稿,管委会主任签发。 -3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全体干部员工,投资公司、合资公司、滨旅控股、泰达海洋、渔港公司相关负责人。根据会议需要应列席的相关公司负责人、驻区企业代表。 会议内容。总结上半年或过去一年工作,部署下半年或年度工作。 召开时间。年中或年初。 会议纪要。根据会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拟稿,报管委会主任签发。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会议规范 -52.定期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确定年度工作安排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实施意见。 3.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划、措施。 4.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重点工作。 5.研究决定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考察、任免、调整、奖惩等事项。 6.研定以党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上报的重要事项,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重要报告、讲话等。 7.决定重大行政事项及重大专项经费开支。 8.讨论按规定及上级党政组织要求应由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的事项。 9.其它需要提交党组会讨论的问题。 (三)议题确定 1.党组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2.需要提请党组会讨论的问题,党组成员、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事先分别向书记和分管党组成员报告。会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协调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议题确定后,一般应由管委会党组办公室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做好准备。 (四)会议的召开 -7 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简称主任会) (一)主任办公会议是及时研究解决管委会工作中相关问题的重要会议,一般定于每周五上午召开,由管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需要管委会协调决定的重要事项。 2.研究处理管委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科级干部任免事项。 (三)参会人员: 由主任、副主任、副巡视员组成。一般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与议题有关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会议筹备程序: 1.汇总议题。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须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并形成报会议讨论研究的书面意见。其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先由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牵头协调。仍有分歧的,又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列明各方理由和依据,由分管主任提出倾向性意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2.拟定方案。根据初步确定议题拟定会议方案,由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出会议安排,经分管副主任协调或审核后,报主任确定。 3.下发通知。会议方案审定通过后,向各位领导下发正式 -9定区域等待,并在上一个议题结束后进入会场。 (五)主任办公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起草等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要提前呈送主任、副主任、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审阅。会议纪要按程序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任签发。 (六)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履行请假制度。副主任、副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主任请假,并知会办公室;其他人员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批准后,可另行安排其他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七)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到会后须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无声状态,原则上不得处理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事项。 (八)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经会议研究做出决定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九)管委会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和督办督查制度,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会议事项的落实。 -11过oa办公系统向全委发布会议通知。 4.汇报材料。文字形式纸质汇报材料统一采用书式装订印刷,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 5.布置会场。各单位将纸质汇报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一天下午16:00前汇总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会议通知内容布置会场。汇报材料应按照汇报先后顺序依次摆放。除管委会领导及各参会单位外,会场应设置会议记录人员席位1个,会议现场统筹席位1个。 6.入场方式。管委会领导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统一到指定会见室候场,并在参会人员到齐后统一步入主会场。 (五)月例会的通知、记录、纪要起草等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按程序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任签发。 (六)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履行请假制度。副主任、副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主任请假,并知会办公室;其他人员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批准后,可另行安排其他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七)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到会后须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无声状态,原则上不得处理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事项。 (八)管委会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和督办督查制度,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会议事项的落实。 -134.汇报材料。文字形式纸质汇报材料统一采用书式装订印刷,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配合ppt演示的纸质汇报材料采用书式装订印刷,每页放置2张幻灯片缩略图,汇报单位根据汇报内容自行选择黑白或彩色印刷。 5.布置会场。各单位将纸质及电子版汇报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一天下午16:00前汇总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会议通知内容布置会场。汇报材料应按照汇报先后顺序依次摆放。除管委会领导及各参会单位外,会场应设置汇报席1个,汇报准备席1个,幻灯片演示席位1个,会议记录人员席位1个,会议现场统筹席位1个。 6.入场方式。管委会领导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统一到指定会见室候场,并在参会人员到齐后统一步入主会场。 7.汇报方式。需要进行幻灯片演示的汇报人,应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提前到汇报准备席准备,并到汇报席进行汇报。 (五)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通知、记录、纪要起草等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按程序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任签发。 (六)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履行请假制度。副主任、副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主任请假,并知会办公室;其他人员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批准后,可另行安排其他相关负 -15 五、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专题会议(简称专题会) (一)专题会是专题研究解决管委会专项工作和问题的重要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由管委会领导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专题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关于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2.研究该专项工作中需要管委会协调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参会人员: 由管委会领导,专题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具体情况列席会议。 (四)会议筹备程序: 1.拟定方案。由专题申请部门将专项工作情况报分管副主任协调或审核后,由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出会议安排,报管委会领导确定。 2.下发通知。会议方案审定通过后,向各位领导下发正式会议通知,根据议题需要向原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办公室下发正式会议通知,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全委发布会议通知。 3.汇报材料。文字形式纸质汇报材料统一采用书式装订印刷,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配合ppt演示的纸质汇报材料采用书式装订印刷,每页放置2张幻灯片缩略图,汇报单位根据汇报内容自行选择黑白或 -17 六、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全体干部会议(简称全体会) (一)全体会是组织管委会全体干部进行思想理论学习、通报生态城重大事件及开发建设情况的重要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管委会主任召集,由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二)会议主要内容: 1.组织管委会全体干部进行思想理论学习2.通报生态城重大事件及开发建设情况。 (三)参会人员: 由管委会领导,生态城管委会、原旅游区管委会、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全体干部员工组成。 (四)会议筹备程序: 1.发布预通知。在初步确定全体会的会议时间和地点后,由办公室向管委会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发布预通知,以便各单位统筹进行工作安排。 2.拟定方案。由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出会议安排,经分管副主任协调或审核后,报主任确定。 3.下发通知。会议方案审定通过后,向各位领导下发正式会议通知,向原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办公室下发正式会议通知,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全委发布会议通知。 4.布置会场。办公室根据会议通知内容布置会场。 5.入场方式。管委会领导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统一到指定会见室候场,并在参会人员到齐后统一步入主会场。 -19 七、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半年工作会、年度工作会(简称半年工作会、年度工作会) (一)半年工作会、年度工作会是管委会总结上半年或过去一年工作,部署下半年或年度工作的重要会议,分别于年中、年初召开,由管委会主任召集,由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二)会议主要内容: 请各位领导通报上半年或过去一年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或年度工作作出部署。 (三)参会人员: 由管委会领导,生态城管委会、原旅游区管委会、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全体干部员工,投资公司、合资公司、滨旅控股、泰达海洋、渔港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需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公司负责人、驻区企业代表参加。 (四)会议筹备程序: 1.发布预通知。在初步确定半年工作会或年度工作会的会议时间和地点后,由办公室向管委会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发布预通知,以便各单位统筹进行工作安排。 2.拟定方案。由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出会议安排,经分管副主任协调或审核后,报主任确定。 3.下发通知。会议方案审定通过后,向各位领导下发正式会议通知,向原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原中心渔港管委会办公室 21下发正式会议通知,向相关公司办公室下发正式会议通知,并通过oa办公系统向全委发布会议通知。 4.布置会场。办公室根据会议通知内容布置会场。 5.入场方式。管委会领导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统一到指定会见室候场,并在参会人员到齐后统一步入主会场。 (五)半年工作会或年度工作会的通知、记录、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拟稿,按程序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任签发。 (六)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履行请假制度。副主任、副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主任请假,并知会办公室;其他人员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批准后,可另行安排其他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七)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到会后须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无声状态,原则上不得处理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事项。 22 第二篇:中新天津生态城联合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中新天津生态城联合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 姜伟新许文远主持仇保兴袁桐利李奕贤出席 4月2日,中新天津生态城联合工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生态城工作报告,就生态城未来发展愿景和有关支持政策进行了讨论。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联合工作委员会中方主席姜伟新,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联合工作委员会新方主席许文远共同主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XX省委常委、滨海XX县区区委书记袁桐利,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李奕贤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天津生态城作为中新两国政府间的重大战略合作项目,承担着在资源约束条件下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新路、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和样板的历史使命,中新两国领导人和人民始终给予关注和大力支持。本次会议就是要围绕贯彻落实两国领导人和协调理事会有关精神,研究解决好影响制约天津生态城发展的问题,更好地推动生态城开发建设。 当前生态城面临全新发展形势。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美丽天津”建设将生态城作为典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正在制订中;滨海XX县区正式启动新一轮体制改革,研究将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两功能区并入生态城管委会行政管理范围。 会议指出,在今后生态城开发建设过程中,中新双方要进一步加强交流与沟通,认真落实好有关更好地推进生态城开发建设各项支持政策。同时,要充分发挥中新双方各自优势,加强在产业招商、项目规划、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等领域合作。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4.04.03记者汪汀 第三篇: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试行) 目录 1.2.3.4.5.6.7.8.总则............................................................................................................................................................2施工规划....................................................................................................................................................2施工现场布置............................................................................................................................................2环境保护....................................................................................................................................................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6节水与水源合理利用................................................................................................................................7节能与能源合理利用................................................................................................................................7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8 1.总则 1.1.为实现中新天津生态城100%绿色建筑的目标,对生态城各项目绿色施工活动进行规范,特编制《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导则》。 1.2.绿色施工是为满足生态城绿色建筑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施工活动。 1.3.参与生态城建设施工的单位要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中,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2.施工规划 2.1.施工单位要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单独成章,或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2.2.绿色施工方案要有明确的绿色施工技术指标,并满足生态城绿色施工强制性技术要求。保证完成技术指标的措施要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2.3.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3.施工现场布置 3.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科学计算用地指标,并经过生态城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原则 3.2.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各区域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 3.2.2.施工现场布置应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环境、市政资源条件(动力、交通等),减少临时设施的重复建设。 3.2.3.施工现场仓库、材料堆场、加工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2.4.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与环境保持协调。施工现场外观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规定。 3.2.5.鼓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实行物业化管理。施工单位可成立物业管理机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现场进行物业化管理。 3.3.施工围挡 3.3.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3.3.2.施工围挡高度2.5米,采用彩钢压型板,外观、颜色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标准。 3.3.3.施工单位负责围挡日常清洁及维护。对破损、变形的围挡应及时修复、更换。 3.4.施工现场出入口 3.4.1.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小于6米。 3.4.2.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设置自动打卡机或门禁系统,加强对出入现场的人员管理。 3.4.3.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在大门入口处应当设置冲车设备及排放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将泥土带上公共道路。 3.5.施工标志牌 3.5.1.施工现场应设置七牌一图,即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绿色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管理牌、防火须知牌、环保措施牌和工会组织宣传牌。 3.5.2.施工标志牌应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工会组织负责人、建筑工人维权投诉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3.5.3.施工标志牌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标准。。 3.6.施工临建 3.6.1.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得超过二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禁止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房屋或设施。施工临建应考虑抗风、抗震、防雷、防火设计。 3.6.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办公室和会议室,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水、电、通讯及卫生设施,办公室应有足够面积的门、窗,以利采光和通风。 3.6.3.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在施工区域内用餐。 3.6.4.厕所应当采用密闭水冲式,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地面应铺瓷砖或用混凝土硬化,墙面应贴瓷砖保持干净清洁。高层建筑施工应当隔层设置简易厕所和饮水设施。 3.6.5.生态城建设公寓建成投入使用后,所有参建人员应按照生态城管委会要求,统一入驻建设公寓,生态城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现场内不得居住施工人员。 3.7.材料存放 3.7.1.在施工全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或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有秩序存放,并设置标签。 3.7.2.应制订现场材料储存限额(存放时间和数量限定),并遵照执行,以便节约用地和避免材料浪费。 3.7.3.禁止材料混放或擅自占道堆放材料。 3.8.施工用电 3.8.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3.8.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的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9.施工用水 3.9.1.施工用水管线的布置要符合消防要求。 3.9.2.外露管线布置美观,整洁。 4.环境保护 4.1.扬尘控制 4.1.1.基坑施工时,基坑周围设置1.5m高安全栏杆,外挂绿色密目网。地上施工时,对于高度24米以下建筑,设置封闭式室外脚手架,脚手架高出建筑物1.5m,外挂绿色密目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高度24米以上高层建筑,作业层外立面采用封闭施工,或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制定有效的防尘措施。 4.1.2.现场塔吊、室外施工电梯等提升设备,要外观整洁。 4.1.3.施工单位对外立面安全网、设备、临时设施等应当定期维护、保洁。 4.1.4.对于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操作过程、施工对象等,要制定控制扬尘的具体措施,工作面内扬尘目测高度小于1.5m,并不扩散到工作区域外。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 4.1.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所有施工现场均应做到及时清扫、洒水压尘。 4.1.6.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运输,要采用密封容器。施工现场出口处要设立洗车槽。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运输车辆进行尾气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直到修理合格为止。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 4.1.7.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 4.1.8.市政工程在进行土方施工时,应制订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现场不得进行灰土拌合,应采取场外预拌方式。 4.1.9.市政工程施工时,对原市政路面的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施工造成对原市政道路的污染和损坏。 4.1.10.大风(5级以上)情况下,没有明确的防尘措施,严禁露天作业。 4.2.施工噪声控制 4.2.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4.2.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4.2.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2.4.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一侧,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4.2.5.施工作业时间为6:00—22:00,建筑企业确因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按照生态城规定办理有关夜间施工手续。 4.3.施工光污染控制 4.3.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4.3.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4.4.施工水污染控制 4.4.1.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分阶段达到XX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的要求。 4.4.2.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冲洗水应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4.3.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4.4.4.鼓励施工现场采用移动厕所,委托环卫单位定期清理。 4.4.5.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4.5.土壤污染控制 4.5.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应及时覆盖或种植速生草,以减少对土壤的侵蚀。 4.5.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并具备相应应急预案,避免因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而导致对土壤、水等环境的污染。 4.5.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5.4.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4.6.废弃物排放 4.6.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统计。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4.6.2.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以上,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以上,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70%以上。 4.6.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4.7.文物资源保护 4.7.1.生态城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4.7.2.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向生态城管委会汇报。 4.7.3.对于文物的处理,应听从文物部门的安排,并协助文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8.环境绿化 4.8.1.对于生态城内的绿化和树木,施工单位不得损坏。由于施工需要对绿化进行处理时,需要通过业主单位向生态城管委会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专业绿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8.2.对于施工区域内的树木、绿地,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强保护,不得损坏。 4.8.3.鼓励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内,进行合理绿化,美化施工环境。 4.9.有关设施保护 4.9.1.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4.9.2.对于需要保护的有关设施,要编制专项方案,由生态城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1.节材控制指标要求 5.1.1.搞好材料节约,要有材料节约措施,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5.1.2.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材料资源,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5.1.3.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5.2.材料资源合理利用 5.2.1.对于施工用脚手架体系、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优先采用全钢化施工,提高材料周转次数,减少木材的使用,全钢化施工应用率达到90%以上。 5.2.2.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结构件生产、门窗生产,采用工厂化加工,工厂化率100%;砌筑、抹灰砂浆搅拌商品化率100%。 5.2.3.现场房屋采用周转型彩钢保温板。 6.节水与水源合理利用 6.1.提高用水效率 6.1.1.施工项目要进行施工用水量的计算,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将节水定额指标进行计量考核。 6.1.2.鼓励施工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并且为防止二次污染造成的浪费,应定期清洗和消毒贮水池、水箱等,并做好记录。 6.1.3.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6.1.4.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安装计量装置,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 6.1.5.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6.2.非传统水源利用 6.2.1.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冲洗用水和生活用水。 6.2.2.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适宜的部位。 6.2.3.鼓励推广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技术。 6.3.用水安全 6.3.1.为确保避免水源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进行水质检测,要符合相关水质标准规定要求。 6.3.2.应做好污水再生水、雨水和淡化后的海水的卫生保障措施。 7.节能与能源合理利用 7.1.节能措施 7.1.1.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7.1.2.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7.1.3.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并分类计量。 7.1.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7.2.机械设备与机具 7.2.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7.2.2.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 7.3.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7.3.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7.3.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7.3.3.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7.4.施工用电及照明 7.4.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7.4.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7.4.3.鼓励施工单位对夜间照明、生活用水等应用太阳能技术,节约用电。 8.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8.1.临时用地指标 8.1.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8.1.2.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8.2.临时用地保护 8.2.1.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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