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审计局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xx县审计局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一、审计人员“八不准”制度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借审计之机,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和有价证券。 审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亦不得购买廉价商品或为他人拉关系推销商品。 审计人员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用公款消费邀请的娱乐活动。 审计人员在县城或驻县城单位审计时,不得在被审计单位就餐吃请。 审计人员审计查出的违纪问题不得隐匿不报,更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审计人员不得违反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审计人员不得违规参与股票买卖和从事经商及有偿中介活动。 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
2、动。 二、“廉政监督反馈卡”制度 审计人员进驻被审计单位时,由审计组长将“廉政监督反馈卡”交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束后由审计小组同志将填写好的盖有被审计单位公章(或财务印盖)的“廉政监督反馈卡”带回送交办公室。局建立个人廉政情况档案,作为考评考核的备查依据。 三、举报制度 建立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2352060,接受社会各界公开监督,对举报出的属实的问题,严肃处理。 四、廉政回访制度 局机关成立“廉政监督小组”,并邀请部分特约审计人员参加,定期不定期的到被审计单位走访了解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期间廉洁自律情况。 五、奖惩制度 、表扬鼓励。对为审清廉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扬或表彰。 、一票否决。经组织查实审计人员有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后果的,该项目不得列为“精品”项目,同时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比。 、经济赔偿。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有违反制度规定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一经查实,除予以批评教育,视情节作出检查等处理外,还要按实退款、补款,实行经济赔偿。 (四)审计人员严重违反廉洁从审制度析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