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程序 关于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民主制定程序的意见 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企业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否则将面临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此,完善规章制度的民主制定程序应予高度重视。 一、民主程序最基本的方式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但采用此种方式,最好应先成立工会。我公司自行负责组建职代会不妥。 1、职工代表大会应由工会组建。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其他省份制定的地方法规,以及全国总工会相关指导文件,职代会均由工会组建。因此,欲组建职代会应先成立工会。 2、用人单位自行组建缺乏法律依据。我国现有职工代表大会的
2、法律法规,均是计划经济时代为规范国有企业动作而制定,对非公有制企业至今没有法律法规层面上的规范性文件。另外,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属于对立双方,由用人单位出面组建,如果以后员工称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强迫组建,将面临法律风险。 二、我公司可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实施民主管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非公有制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通过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实施民主管理。 各种民主管理形式都要做到职工认可、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1、可采用民主协商会形式,审议规章制度。 2、民主协商会成立程序如下: 全体职工书面同意-全体职工推选民主协商代表-选出协商代表并公示-民主协商代表选举主席团成员并公示 3、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如下: 经民主协商代表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民主协商代表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三、我公司及关联企业应分别自行确定民主协商机制,但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可根据情况合并进行。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