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支委会工作制度
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支委委员汇报自己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安排布置任务。
3、分析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党的思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分析支部所属部门教职工思想动态,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
5、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强团结。
6、定期进行党风党纪的教育,并研究抓好党风廉正工作。
7、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上述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
1行政一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支委成员及全体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员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团结统一的目的,不断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党员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
3、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方法,以达到团结同志,互相促进的目的。
4、支部要认真组织。讲实求效,保证人员齐全,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
5、班子成员,都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
6、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请学校党委按排人员参加,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将情况上学校党委。
2行政一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支部委员都要根据支部组成部门建立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所在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3、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部门内外团结,积极做好后进教工的转化工作。
4、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5、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教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6、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7、支部委员、党员应定期同群众谈心,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8、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3行政一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学校党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促使党员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党员。
3、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纲领、宗旨和党的历史,向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使党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
4、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和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使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6、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7、结合行政一支部工作实际情况,经常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
8、党员教育做到六个结合。即。同形势教育结合;同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同开展党员竞赛活动结合;同树立文明新风结合;同普法教育结合;同学校工作结合。
4行政一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课根据党委统一安排学习外,党支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
2、党员大会要结合学习《党章》、《准则》,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指示和决议,由支委会向全体党员总结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的批评监督,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处理,讨论部署工作任务等。
3、支委会对照上级指示和决议,总结检查前期工作情况,研究下步工作,分析党员队伍和教工思想动态,加强党员和教工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促进支部班子建设。
4、党课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
5、安排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上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态度,提高政治素质。
5行政一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党员发展程序。个人申请——确定为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政治审查——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学校党委。
6行政一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树立主人翁思想,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宣传教育。
2、开展“比、学、赶、帮、超”学习先进人物的宣传教育。
3、热爱学校,干好本职工作,为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争做贡献的宣传教育。
4、增强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
5、支部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民主的原则。
6、因人、因地、因事、因地制宜,概括起来为。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赤诚相待,以情感人;树立榜样,以行带人;个别谈心,家庭专访,启迪后进,促进转化就。
7行政一支部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党支部的日常各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指标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党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定期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8行政一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用共产主义世界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搞以权谋私。
2、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和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3、能否在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4、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二、基本方法
1、民主评议党员,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无一例外地参加
2、采取个人自评与党内互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在评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9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把党员标准教育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力求准确、客观、公正。
5、紧密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以及党员培养等工作一道进行,避免形式主义。
三、基本步骤
学习动员——自我评议——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评议——总结提高——组织处置。
10行政一支部支部书记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的正确决策在本支部的组成部门全面贯彻落实。
2、做好一班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参与、保证、督促行政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
3、做好“三会一课”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三违”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牵头组织开展“做、创、建”活动,抓好班子、队伍作风三项建设,用强有力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保证本支部的组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以及奋斗目标的全面实现。
5、抓好支部的组成部门教工的政治学习,坚持用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他们的觉悟。
6、深入教工群众,通过谈心等形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群众关系的问题,并及时以谈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
11行政一支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1、党员干部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2、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3、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4、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5、党员干部每季度必须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自查自纠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及时纠正。
6、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第二篇: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支委会议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
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
2、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
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
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
6、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
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通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
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材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止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
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维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表决的结果形成会议决议。
3、党内平等的原则。支委会议讨论的问题,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具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平等地讨论决定问题。个别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形成决议的情况。会议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4、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本人及规定范围的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支委会议决定的执行
1、会议作出决定后,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并将实施的情况适时向支委会议汇报。
2、支部委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果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须按原决议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行为。支部委员在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
3、党支部必须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综合部就组织监督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情况。
五、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篇: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支委会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2、讨论研究党支部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讨论审议以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4、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事规则
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支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支委提出,由支部书记审定。支委会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4、支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及列席人员名单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一至二天前通知到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支委会对会议议题、列席人员有异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
第四篇。支委会送学上门制度为确保办公室支部的每一位党员都能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将学习培训覆盖到全体党员,根据“领导帮扶领学、专人负责送学、搞好服务促学”的总体要求,特制定送学上门制度。
一、确定专人准确及时地把各种学习资料和有关会议精神送到不能参加集中活动的党员身边。
二、认真履行义务,帮助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的特殊群体党员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三、如实地向领导反映特殊群体党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四、帮扶领导要不定期走访送学对象,了解送学进展情况,并对其进行专题辅导。
五、定期召开送学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活动的每个阶段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工作总结。
第五篇。支委会送学上门制度为确保办公室支部的每一位党员都能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将学习培训覆盖到全体党员,根据“领导帮扶领学、专人负责送学、搞好服务促学”的总体要求,特制定送学上门制度,支委会送学上门制度。
一、确定专人准确及时地把各种学习资料和有关会议精神送到不能参加集中活动的党员身边,管理制度《支委会送学上门制度》。
二、认真履行义务,帮助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的特殊群体党员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三、如实地向领导反映特殊群体党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四、帮扶领导要不定期走访送学对象,了解送学进展情况,并对其进行专题辅导。
五、定期召开送学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活动的每个阶段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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