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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干部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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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管少、管好、管活”。 2.干部管理工作的主内容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勤政廉洁,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理论素养。 2)按照党的干部方针、政策和干部人事制度,做好干部的选拔、考察、教育、考核和奖惩管理工作。 二、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的原则和程序: 1.干部选拔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努力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特别要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择。 2.干部的选择任用程序。 1)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在群众推荐较集中的人员中,由校长提名。 3)组织考查。由党组织进行考查,形成书面考查材料,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4)校务会议讨论决定。5)报请上级行政有关部门备案。6)由校长任命(聘任)。 三、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1.学校干部的考核由党支部和学校行政共同负责进行。 2.干部考核采取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学、绩五个方面,以德、绩为主,力争做到全方位动态考核。 3.干部考核一般每学期在党支部领导下,由学校行政领导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每学年由支部负责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4.干部考核力求简便可行,采取由干部进行工作小结或结合上级部门对学校工作的评估、督导,教代会代表质询的方法进行。也可采取述职报告、群众评估、民意测验、行政考评等方法进行。 5.依据“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干部津贴。 6.对于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干部,在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干部岗位奖励,除享受岗位津贴外,在学期、学年结束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于工作失职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干部,经党支部同意,应相应扣发或停发岗位津贴;责任重大,情节后果严重者应视情况给予行政或党内处分,直至免去其行政职务。 学校党支部 2012.3 第二篇:学校党支部管理制度学校党支部管理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长负责记录。 2、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工作需要确定。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4、党员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使党员做到心中有数。 二、缴纳党费制度 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更重要的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党员应按要求交纳党费。 1、每名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按时交纳党费。 2、本人不能直接交纳党费,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动脱党,上报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要把党员上交的党费及时上交上级党委。 4、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的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课制度 1、党课每半年组织一次,每次授课时间至少在1小时左右,由学校支部委员会委员轮流授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也可采用音像形式上党课。 2、党课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3、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党课的形式要多样,主要采用授课、看录像、听录音、实地考察等方式。 5、党课的参加人员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教师等。 6、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的觉悟,使他们早日迈进党组织大门。 四、政治学习制度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与学习日程安排。 2、领导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至两次,时间一般为每周二上午8点至11点。 3、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是双周三下午4点至5点。 4、教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为单周三下午4点至5点。 5、政治学习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文件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等重大会议精神;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6、学习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或临时决定人员。 7、学习时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并不定时进行抽查。 8、学习的形式是通读、专题讲座、讨论等。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好学风,运用所学知识改进自己工作,使本职工作上台阶。 9、学校成立学习室,定期剪辑学习资料,定期检查学习情况。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布置每年进行一次。学校党支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的安排。 2、评议中要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的评议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3、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作用发挥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要按《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党员谈话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制度 1、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其中第一培养人为主要培养人,待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重点发展对象后,第二培养人要与第一培养人共同对其进行培养。培养人每季度要与其谈话至少一次,掌握其思想、工作情况。 2、对入学积极分子的教育主要采用集中学习与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课、发展新党员时应让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在政治上为他们的进步创造条件。 3、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支部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讨论批准。 4、党支部要主动给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交任务,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创先争优,并做好创先争优记录。 七、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定在每学期结束。会议要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剖析自身缺点,制定整改措施,统一思想,加强团结,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 2、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根据党章规定,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监督意见等。 3、支委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开会时认真做好记录。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业务工作特点和各自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每个党员一般都应联系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 党员联系党外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思想进步和政治成长,听取他们对党支部学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听取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了解群众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释疑解愁,排忧解难;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沟通,鼓励进步,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党员联系党外群众的方式应形式多样。党员要主动接近被联系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注意实际效果。 第三条坚持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支部要指定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个别交心谈话,听取其思想汇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希望和具体要求。 2、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做好考察材料的撰写和有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3、定期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对其培养教育情况,接受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4、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出能否将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个人意见。 5、在联系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接受发展对象邀请,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6、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第四条预备党员也可根据党组织安排需要,与党外群众结对交友,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教育群众,同时在联系群众过程中注重全面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预备党员对联系对象反映的情况,党组织可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参考内容之一。 第五条党员联系群众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党组织要把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六条加强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为完成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1、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落实支部计划,严格执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不定期听取党小组长联系群众工作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2、党支部成员要深入一线,关心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出可行性建议,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既要体现群众主人翁地位,发动群众参预决策,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又要对少数不良倾向进行批评教育; 4、要紧密围绕全校中心工作,开展群众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克服困难,为完成学校的中心工作而努力。 第三篇:党支部干部管理制度党支部干部管理制度 ㈠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学校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进行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管理,促进学校管理干部的素质提高,做好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㈡选拔使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㈢学校党支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学校中层干部,学校中层干部的责任应由学校党支部按照干部选拔的程序进行决定,由校长代表学校聘任。 ㈣学校中层干部聘任一般为一年,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续任条件,可继续聘任。 ㈤选拔使用干部,除德才兼备外,应有一定的资历和年龄要求。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可破格使用。 ㈥学校中层干部的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由党支部宣布任职条件和任职岗位,经群众推荐或自我推荐,推荐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局面的,经群众推荐的,校党支部可初步确定干部考察名单。 2、考察。在党支部领导的对初步确定的干部进行考察。可以在群众中调查,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可以召开民主评议会,进 行考察;可以进行民意测验,征集群众的意见。由党支部汇集,做出考察报告。 3、讨论决定,由党支部召开会,并特邀校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对中层干部的聘任。 4、公告:对拟聘任的干部进行全校公告:公告一般不少于一周时间。 5、责任聘任。由校长根据校党支部的决定和公告情况,办理聘任手续,并将聘任书报市教委政治处备案或审核。 6、宣布。聘任干部的聘任手续待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后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予以宣布。 ㈦对中层干部的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征求群众意见和民意测验的活动。 ㈧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行政会议,以及个别谈话的形式,培养教育中层干部在政治上要强,在业务上要精,在作风上要正,依靠群众作好管理工作。 ㈨对于不称职的中层干部,以及群众意见大的中层干部,经批评教育改进不大的,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可提前解除聘任,对于严重违纪的中层干部,经党支部集体研究撤消职务。 ㈩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的“十不准”。 第四篇: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和管理工作,提高领导班子集体水平和战斗力,是办好学校的关键所在,必须化大力气抓好。为此,特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如下: (一)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认真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管理理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建立领导干部互相谈心制度和通气制度,有问题通过谈心和通气及时解决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理解、信任、支持,要讲大局,讲风格,主动维护班子的威信。 (五)建立领导班子兼课、听课等制度,转变领导作风,实行面对面的领导。 (六)建立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制度,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在师生中起好表率作用。 (七)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办好学校中起好保证作用。 二○○八年九月 第五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1)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3)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5)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2、党员学习制度。(1)一般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提倡自学。(2)学习内容主要是政策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本部门单位政策措施等。(3)学习形式可采取听报告会、观看党员电教片、座谈会、武当数字选学城网上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参观考察等;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3、报告工作制度。(1)教育局党组每年至少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通报工作情况2次。(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每月向教育局党组汇报1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3)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1次工作(特别情况下可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汇报)。(4)党小组每月向支部汇报1次工作。 4、联系党员制度。(1)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2)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四必访”制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建立各种记录档案以备检查。 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2)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6、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地按期足额交纳党费。(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时督促党员缴纳党费,由教育局党组织统一上缴县委组织部。(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教育局党组了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7、监督检查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出现违纪问题的党员,交纪检部门处理。 8、年度考评制度。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严格程序,做好本支部的迎评工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将党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报教育局党组,提请教育局党组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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