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一、档案保管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柜橱阅读有关档案。 2、科学管理档案。应将档案柜、橱统一编号,按期限年度、资料类别进行有序排列,以便查阅。 3、保持档案齐全整洁,做好四防(防盗、防火、防虫、防潮)工作,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4、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摘录、复制档案内容。 2、严
2、格档案借阅手续,不得将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 档案借阅 1、本(外)单位查、借学校档案,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 2、查、借档案必须认真填写查、借阅登记簿。查、借阅完毕,经管理人员清点,检查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处理。 3、查、借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折、抽取档案。 四、立卷归档 1、本校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都应立卷归档。 2、归档要求。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档案工作要求,认真将档案归类。 3、各处室归档案卷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双方按目录核对,并办理移交手续。 4、档案室对学校各处室以个人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五、档案销毁 档案保管期满后,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有关处室人员进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需销毁的档案,列出清册提交校长审查。 六、检查考核 档案工作列入学校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每学年校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有关处室和个人的考核依据。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