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目 录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 一、矿井通风系统.2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2主扇临时停电停风制度.4通风系统审批制度.4测风制度.5 二、局部通风.6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6巷道贯通管理制度.8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8掘进面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的应急措施.9盲巷管理制度.10串联通风审批、管理制度.11 三、无计划停风.12 无计划停风的现场管理.12无计划停风的汇报与处理.1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3 四、矿井瓦斯防治.15 “一炮三检”制度.15瓦检员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16矿井实行巡回检查瓦斯制度和逐级汇报制度。.16有害气体检
2、测制度.18监测、监控装置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18 五、瓦斯管理.20 瓦斯管理制度.20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21瓦检员请示汇报制度.21瓦斯报表审批制度.22瓦斯排放制度.22 六、矿井粉尘防治.24 矿井测尘制度.24矿井防灭尘管理制度.25防尘系统管理制度.27 1冲洗巷道刷白制度.27净化水幕管理制度.28 七、矿井防灭火.28 防灭火管理制度.28防灭火设施管理制度.29矿井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30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30 八、矿井火工品及仪器仪表.31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31仪器、仪表管理制度.33仪器、仪表保管、维护、保养制度.34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34 九、
3、其它制度.35 摩擦起火的防范措施.35通风安全调度制度.36 一、矿井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系统在公司总工程师技术业务指导下进行管理。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禁止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合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性、可靠性。 2、矿井通风系统由通风队派专人(测风员)进行日常检查。通风队队长对通风系统的管理全面负责,通风技术员对通风系统的管理负技术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2 3、
4、通风队至少每旬全面检查一次矿井通风系统,每月由机电科检查一次主扇运行状况,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转。 4、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不超过5%,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 5、采区及采区内通风系统、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的调整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系统和风量的调整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落实有专业资质的队伍按批准的措施执行,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进行。因特殊情况采掘必须串联通风时,应符合规程规定,并由生产、安检部门制订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6、矿井实行以风定产,以风定掘,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矿井风量核定。按月制定风量分配计划;系统调整时随时做出风量
5、分配计划。 7、为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整、稳定、可靠、经济,公司总工程师要负责,查清矿井周边小窑开采范围,避免与小窑贯通。一旦矿井与周围小煤窑贯通,要及时封闭。 8、矿井每年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并根据瓦斯鉴定结果对矿井各用风点进行风量分配;每年由矿长组织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公司总工程师按规定完善井下反风风门,确保反风通风系统完整可靠。 9、井下空气成分、各用风地点的风速、风量、温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0、矿井制订测风制度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加强通风系统日常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及时调整,安全可靠。 11、矿井投产前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必须进行主扇性能测定,每五年对主扇进行一次
6、测定,每三年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测定,通风、机电、生产部门根据主扇运行情况及矿井通风阻力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措施保证矿井通风系统 3稳定、经济。 12、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13、不准在主要进回风巷道内堆积杂物和设备等,影响矿井通风。 主扇临时停电停风制度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后采取的措施。 1、变电所在停电之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通风队。 2、通风队应制定停风、停电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的各项规定,机电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排除主扇的故障。 3、主扇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应立即打
7、开行人通道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4、主扇起动前,瓦检员应检查停风区域全风压巷道中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确认不超限时,方可起动主扇。如全风压巷道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应制定详细系统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 5、主扇起动后,瓦检员应检查井下各配电点、掘进头、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认瓦斯不超限时,方可人工复电,起动局扇。 通风系统审批制度 1、调整井下通风系统的风量,必须事先由通风队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2、改变通风系统后,必须及时测定相应区域的风量,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 3、改风后48小时之内,通风队必须加强值班,随时了解
8、井下改风区域的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检查和汇报井下通风瓦斯情况。 测风制度 1、矿井应建立测风站,各巷道的风量、风速由测风员负责测定。 2、测风员至少每旬进行一次全矿井的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 3、测风工作力争在一个班次内完成以保证数据的均衡性,每次测风数据应写在测风记录牌板上,测风结果按旬报矿总工程师。 4、测风员在测风时,同一地点要测量3次结果取平均值,保证各巷道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巷道贯通后或通风系统改变时,测风员应及时对各测点和有关地点的风量风速进行测量,填写记录。 5 二、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
9、、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机械通风,机电科负责局部通风机定期检修,局部通风机在丼下累记运行半年时,必须升井检验。 2、局部通风机装置及开关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专人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检查,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特殊情况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停风计划,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4、巷道长度超过6米的永久停风地点(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在封闭时,必须将盲巷与外部相连接的轨道管路、电缆切断并全部撤出,回收,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 5、我公司为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和风电闭
10、锁、瓦斯电闭锁。 6、凡发现局部通风机安全装备不齐全,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7、施工单位要加强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补修,吊挂要平直,风筒严密不漏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巷道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要求。 6 8、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内容齐全。包括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及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时,必须制定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9、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及安装和使用等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中,其它地点需要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时,必须制定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0、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负责风
11、机及风筒安装、运送、维护及拆除回收工作,负责运行期间设专人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连续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11、进行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方5m处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0.5%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 12、临时停风或因更换局部通风机造成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施工单位明确专人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必须进行临时封闭。 13、对于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需要进入盲巷进行检查时,安检员与瓦检员按“盲巷检查瓦
12、斯办法”执行:进入前先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瓦检员与安检员前后保持35米距离,后者负责监护;前行时瓦检员要不断检查呼吸水平瓦斯浓度,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时,应立即返回,停止观测。进入停风巷道时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护状态,并且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7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巷道贯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审批手续,贯彻到位,对采空区、老窑的贯通必须先探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队现场指挥。 2、机掘巷道在贯通前50米,地测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生产办、通风队、安检科等部门下发贯通通知书。 3、负责制定通风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13、,其内容包括: 贯通前加强贯通巷道两头瓦斯检查和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贯通后调整风流,防止风流紊乱。对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 4、巷道贯通在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作业面,且该面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5、与盲巷贯通时应对该巷道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后,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6、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并要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停电、停风时间必须提前一天审批措施。并经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和通风队审批签字后,由调度室负责通知有关单位;停电、停风措
14、施要送调度室、安监科、通风队及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2、依据审批后的有计划停电、停风措施,安监科、通风队和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跟班干部必须在班前会上详细布置注意事项。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安检员 8和瓦检员负责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班长协助瓦检员工作,负责撤人、断电、设置警标。瓦检员必须按规定详细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浓度,并监督检查撤人、断电、设置警标情况;恢复通风时,由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不超限,由当班班长(或电工)恢复送风,恢复送风后,瓦检员、班长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如果停风时间较长,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或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现场人员任何人不得
15、启动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队采取相应对策,组织人员排放瓦斯,瓦斯未排放前任何人不得恢复通风。 4、计划停电必须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不得无故延长,停电、停风计划时间不够时,应提前半小时向调度室请示,调度室通知当日矿值班人员和通风部门,得到矿值班人员和通风部门允许后方可适当延长停电、停风时间。否则超计划停风时间按无计划停风处理。 5、因风机附近风筒破裂,不停风机无法修补、更换风筒时,由当班瓦检员向矿调度请示停风,待批准停风后方可停风机修补、更换风筒。此种停风可按有计划停风对待。 掘进面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的应急措施 1、掘进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由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负责将掘进面工作人员撤出到风机
16、处于全风压供风位置并切断停风区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瓦检员负责在停风巷道设置栅栏和警标,以防人员进入。 瓦检员应及时向调度汇报。由调度室负责通知井下电工迅速查明停风原因, 9及时排除故障,立即向调度汇报处理情况。 2、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时 瓦检员要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在开启局部通风机前,要将风电闭锁开关把手打在关闭状态,否则不得开启局部通风机。 瓦检员要检查停风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只有停风区域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
17、超过1.5%时,必须严格按照“临时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3、临时停电停风恢复正常生产后,瓦检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盲巷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不通风且长度超过6米的巷道均应按盲巷处理。 2、设计、生产部门应严格把关,杜绝产生盲巷。受到客观条件所限造成的盲巷应及时封闭。 3、因贯通等安全原因造成掘进面停工,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因生产布局等造成掘进面停工,由公司总工程师决定是否采用封闭措施,未封闭前不得停风。 4、一般盲巷的启封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特殊盲巷的启封措施(如火区、老空区等)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通风队必须建立能反映实际情况的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并长期保存。各类设施的
18、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检查。 10串联通风审批、管理制度 1、因井下生产衔接安排必须实行串联通风时,应事先由通风队编制详细的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措施未批准以前,不得实行串联通风。 2、串联通风的措施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串联区域概况(谁串谁、瓦斯涌出量、通风系统及风量等)。在风机运转、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火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新鲜风流检查、瓦斯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等突发事故后的应急措施,避灾路线及排放瓦斯措施。 3、凡进行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要求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此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
19、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不得超过规程的规定。 4、调度室必须保证串联工作面之间的通风可靠,应设直通电话,以便突发事故时相互联系。 5、有关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串联通风的时间和范围缩小到最小程度。 11 三、无计划停风 无计划停风的现场管理 有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风时,当班班长或安检员、瓦检员必须指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停风区内所有人员,并在巷口设置警标或派专人站岗,禁止任何人进入停风区(瓦检人员除外)。 故障排除后恢复通风时,现场由瓦检员按规定恢复送风;送风前用光学瓦检仪按规定检查瓦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
20、瓦斯浓度不超过0.5%),恢复送风。 如果停风时间较长,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现场人员任何人不得启动局扇,由通风队采取相应对策,组织人员排放瓦斯,瓦斯未排放前任何人不得恢复通风。 无人作业的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由瓦检员负责按规定恢复通风。如果因机电故障不能恢复通风时,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必须立即派人处理,处理好后通风队指定专人按规定负责恢复通风。 各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工作。 无计划停风的汇报与处理 无计划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当班瓦检员、安检员都必须如实向调度室、通风队汇报。 调度室接到无计划
21、停风汇报后,要做好记录,对短时间的停风要通知通 12风队、安监科、公司总工程师,对因机电故障不能马上恢复的停风,必须立即通知现场人员和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值班干部组织抢修,并落实局部通风机送风情况,同时通知通风队、机电科和安监科。 通风队值班干部接到无计划停风通知后,马上督促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组织抢修,通风队做好排放瓦斯准备,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派专人恢复送风。机电科负责机电协调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接到无计划停风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处理事故,不得延误。如需从地面派人下井时,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距接通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调度室负责协调下井检修和排放瓦斯人员运输。 恢复通风后,负责恢复通风的人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通风队、安监科和矿值班矿领导。 因工作面风筒断开必须停风机处理时,经现场瓦检员同意,向调度室汇报后进行,停风前应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切断工作面电气设备电源,抓紧时间进行处理。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生产部门在生产设计时,必须全盘考虑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设置位置和数量,符合通风系统的要求。 2、风桥、风门、密闭等设施由指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