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小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防火防爆: 1、电源线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2、不准用汽油代替煤油、酒精作燃料,酒精、汽油应装在密闭容器内。 3、实验室必须配消防设备。 二、防触电: 1、实验室应设置总电源开关。 2、学生分组实验应使用36伏以下交流电压。 三、防创伤: 1、用玻璃器皿加热时应使用耐高温的烧瓶、烧杯、防器皿破裂。 2、用打孔器或针等切割或穿透物时,不应用另一只手给物体做撑垫,以免被创伤。 3、不能把手挤进螺孔或管子里,以免创伤。第1页 共1页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