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建立无烟学校是抓好德育工作,环境育人功能的重要体现,吸烟有害,特别是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早已形成共识。我校无烟校的建立正是在此基础上得以保证,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无烟学校,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1、学校领导干部(扩大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必须带头遵守无烟学校管理制度,为人师表,增强党性。 2、教职工上班时间绝对禁止吸烟(包括放学以后),外来人在校吸烟追查关系人经济责任,制止无效罚款10元。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违反要求,一次罚款20元,党员要写书面认识并存入个人档案。 4、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对吸烟现象视而不见、不举报、不制止,一次罚款10元,并在教师会上给予批评。 5、凡能够对违反制度的现象制止举报的教职工,一次给予10元的奖励。 6、教职工违反制度要求,一次罚款10元并记入年度考核表。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