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考评细则及考勤制度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推行的教职工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实施依法治教、依法管理教职工队伍,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教职工考评细则如下: 第一条师德方面,因有不良言行或违反纪律的,按下列标准扣分。 1、未经批准不参加校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每节课扣20元,(按旷工两节记)并扣量化分10分。请假1节按两节记。无故不值班或值班私自乱调记旷工一节。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办公
2、、开会、学习时做闲事、说闲话、串门、喧哗、聚众聊天,听放音乐、一次扣1分。办公时间私自开微机扣5分,聊天、打游戏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另加罚款50元。 2、无理拒绝或不完成好学校分配的任务、临时工作等,一次扣2分 3、值日教师预铃前打扫好室内或相应卫生区的卫生,值日不认真,一次扣1分。迟值日一次扣1分,无故不值日,一次扣2分。 4、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扣510分,情节严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因工作失职导致学生出走或辍学一次扣当事人10分。 6、未经学校批准乱订复习资料、乱收费除令其退还外一次扣10分。 7、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10-100分。 8、严禁喊异性学生单
3、独进宿舍或在办公室长时间谈话。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 9、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除按有关规定照价赔偿外,扣10-100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教学管理方面,因有不良言行或违反纪律的,按下列标准扣分。 1、不按要求集体备课,备课组长一次扣2分,教研组长扣1分。 2、教师上课,应该关闭传呼机、手机,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工作日不准喝酒,酒后影响办公,扣210分,酒后上课,扣5分,酒后误课,扣10分,办公或在公共场所、学生面前吸烟一次各扣5分,如情节严重扣10分,罚款30元。 3、上课期间教师随便让学生离开课堂,一次扣1分。学生随便不上课且教师不知道,未过问、未处理,发现
4、一次扣任科教师2分,班主任1分。 4、教师监考不认真,看书报、杂志、打瞌睡等,扣1分。监考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监考时随便外出一次扣2,出现空场各扣10分。监考、订卷、阅卷过程中出现失误,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者,相关教师一次扣10分。 5、教职工、班主任、教研组长在组织活动、值班、到位、量化检查等,因失职、渎职或不作为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视情节或影响大小每次扣110分(学校集会,班主任离开学生,扣10分) 第三条特殊贡献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1、被评为国家、省、地、县、乡校优秀教师或班主任等其他荣誉称号,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0分、5分。荣誉称号不重复计分。上级荣誉称号中有奖金,为学
5、校在督导工作中加点数的,学校拿出相同奖金奖励。 2、获得国家、地、县、校优质课分别加15分、10分、5分,2分。举行校级示范性公开课每次加1分。 3、本年度获国家、省、地、县教育教学论文奖(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或正式发表,每篇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相应得分的1/2,1/3得分,等外名次不记分)。每投寄一篇并发表在诸城教育报的教育教学论文加2分。 4、学生单科竞赛,运动会等获得国家、省、地、县一等奖,每次加相应指导教师10分,8分、6分、4分(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相应得分的1/2,1/3得分,等外名次不记分)。 5、评为优秀教研组的,该组教师,县级每人加3分,校级
6、每人加1分。教研组长分别加5分、2分。 本细则自2011年2月8日执行.诸城四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1、英语教师应在放听力前先到办公室做好准备后再到教室,任课教师应在候课时间进入教室,否则迟到。任课教师应在预铃时到达办公室。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维护办公室的办公秩序。值班领导要不定时抽查教职工的办公、上课、值班出勤等情况。抽查时,如发现不在本工作岗位者(请假者除外),本人必须在10分钟内找值勤领导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上课期间离开教室即为早退,教师因私一般不得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一天以内由级部分管领导准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准假。 3、早退、迟到一次2元,旷课一节10元,空堂一节20元。有
7、事请假,事假每节扣5元,病假每节3元,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后,另行处理。病假须出具相关证明。请假时间连续超过一天,每天按8节计算,连续超过一周,每周按5天半计算。周二周五晚办公时间各记为2节,请假或旷工各记四节。 婚假一周,产假子休息日算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男方安排三天。丧假,直系亲属三天。给父母过生日四节,以上假期须向有关领导事先请假,调好课,不计请假。 4、逢集日,上午第三节为赶集时间,第三节有课第四节赶集。夫妻双方家在本校的,只须一人外出,在伙房就餐的教师不安排赶集时间,有事外出请假。 5、接送孩子需提前向学校说明时间,学校累计时间记请假。 本细则自2011年2月8日执行. 第二篇:
8、教职工考勤执行细则伊庄中学教职工考勤细则 一、每天四次按时间段指纹机进行考勤,开例会点名时则不按指纹机,忘按或如指纹按不出则及时给值周组长说明。(忘记按指纹的时间段必须是在教学区) 二、每周值周人员要不定期抽查两次全体教职工上班情况,每次抽查时间段为一节课,每节课抽查两次,两次间隔时间为30分钟,连续抽查两次均不在则记为旷工一节。抽查结果每周由值周人员在考勤机旁进行公示。(后勤干杂活人员在第一节课进行抽查) 三、教职工事、病假应先写请假条,如特殊情况无法在离校前请假,可以先电话请假,并于病事假结束后及时补写假条。病事假离、归时还必须及时在指纹机上按指纹请、消假。(例会请假的按两节假算) 四、考
9、勤机记录上没有记录的而又没有假条的圴以旷工记。 五、参加教育局会议等公差行为需有相关派出人员出示出差证明,并写明出差原由。 六、教职工出勤情况每周进行公示。张贴公示考勤机记录和全体教职工每周考勤情况汇总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月、学期末进行汇总并公示。 伊庄镇中心中学 2013-2-22 第三篇。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教师必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严格按功课表上课,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和旷缺课,否则除负责任外,按不同
10、情节分别处理: 1、无故旷课,除记入教师业务挡案外,旷课一节扣10元,旷课一天扣30元(迟到10分钟算旷课一节) 2、学期累计旷课一个月作自动离职论处,报市教育局处理。 3、教师无故不来上课、办公、公假、病假又无证明或者没有教导处同意私下调课的,作旷课一节处理。 三、教师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持医师建休证明(市级及以上医院)和请假报告,3天内向教导主任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向校长请假,一周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作病假处理。教师住院(不包括家庭病房)期间,预算内按浙人薪(1981)5二号、(1994)67号、(1997)163号文件发放,预算外经费按以下有关规定处理。
11、1、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校补20%。 2、一月以上,校补不发,按比例扣发学期奖(包括日际考核奖)。 四、教师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学区教办或市教育局批准。但功课必须自行安排到位并向教导处汇报,预算内按浙人薪(1995)79号、(1997)163号文件处理,预算外经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个月内事假满一周(7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发预算外补贴。 2、一学期累计超过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扣发学期奖1/3;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发学期奖一半;一个月以上的扣发学期奖。 3、教职工因事出国出境假期工资待遇按浙人薪(1995)67号文件规定执行
12、。 五产假假期及待遇 1、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六、妊娠假假期及待遇 1、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2030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5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七、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1、哺乳假假期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
13、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哺乳假待遇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基本工资照发,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停发。不影响
14、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八、若遇教师家庭出现红、白喜事,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请假6天,以便处理,其范围是: 1、红喜事指的是教师子女结婚。 2、白喜事指的是教师及配偶的父母以内的直系亲属。 3、祖父母之故,两天假期。 4、学校在第二点范围内送花圈一个,花篮一对。以上事假期间,功课由教导处安排代课金由学校支出。 九、其他请假制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十、教师必须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早读及集会教师要做到跟班自理。积极撰写教学论文、案例分析及有关教学方面文章的,已上交学校教
15、导处,一次奖20元(抄袭他人不发)。 十一、值周教师按规定时间来校签到(按作息时间,上午提前20分钟,下午提前1小时离校),并认真履行职责,按时认真做好值周工作,每天奖20元。 十三、上课、开会期间不准会客和接打电话。 十四、教师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指的是8小时工作范围内),或玩忽职守,造成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上级部门给予处罚和行政处分,直到责任追究。 第四篇: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
16、、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二、考勤要求: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
17、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XX县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1年9月 第五篇:教职工考勤制度界牌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根据XX县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
18、,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除规定的节假日外,按作息时间在校工作的为满勤。 二、经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事假时间。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而未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旷职旷课时间。 三、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四、教职工请假不超过三天的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助理批准,超过一个月的须个人提出申请,教办室同意,经教育局批准,并按教育局要求与津贴挂钩。 五、无论请假时间长短,无论哪级批准的,都要记入考勤簿,并按时销假,超过天数按旷职旷课处理。 六、事假一天扣0.5分,迟到一次扣0.1分,早退一次扣0.1分
19、,病假一天扣0.2分,扣完为止。 七、未经事先请假,点名后40分钟内到校的视为迟到,到校后要及时销假,不履行销假手续的视为旷职;事先请假在点名40分钟后到校的,其未到时间视为事假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仍视为旷职。早读课在20分钟内到校的算迟到,20分钟后到校的早读课时间算旷职。 八、继续实行早集中、下午课前集中签到制度,课间采取集中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周前会公布结果,记录在案,每月小结,与津贴挂钩,期末积分纳入综合考评。 九、因故请假的,要安排好课务,并同教导处做好衔接,否则出现空堂现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路队值勤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到岗的,按旷职半节课处理。十 一、轮值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按旷职论处。第13页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