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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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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
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编号:gc20110614-1
招 标 人 : 滁 州 学 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二〇一一年七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2
1、总 则………………………………………………………………………3
2、招标文件……………………………………………………………………4
3、投标文件的编制……………………………………………………………7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0
5、开标、评标、定标 ………………………………………………………11
6、合同授予 …………………………………………………………………13
附表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费率 ………………………………………15
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 …………………16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1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 ………………………………………………………………21
2、通用条款 …………………………………………………………………23
3、专用条款 …………………………………………………………………23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授权书 ……………………………………………………………………32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3
2、投标函 ……………………………………………………………………34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 …………………………………………………35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36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价约2400万元
2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4.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不高于 300 日历天。
4
5.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
6.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6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时间:2011年7月2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hzj95@(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7
3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壹份。
8
29.1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4.1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信用保证金金额:190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334001040004421
投标(信用)保证金在 2011 年 7月 31 日 17 时前 必须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交易中心宣布。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9
44.1
履约保证金
数 额: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滁州学院
开户银行: 滁州市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银行帐号: 1313062809024945736
10
32.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 2011 年8月1日 15时 30分
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11
34.1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1 年8月 1日 15时 3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
12
34.3.1
建造师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13
41.4.1
中标价
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费率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14
第二章评
标办法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5
图纸、清单、控制价
请于2011年7月22日17:00时后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中下载。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工程
建设地址: 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建设单位: 滁州学院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324平方米,框架结构,共四栋楼。
1.3 该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
1.4 本工程概算造价 约2400 万元。
1.5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已通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不高于 300 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下达至竣工验收交付)。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投标人若不能如期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筑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2 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无加分因素)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上予以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中标后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 投标预备会
15.2.1 2011年7月2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到 rhzj95@(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在2011年7月25日17:00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 )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 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6.2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应当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7.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18.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
18.4 “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8.5 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措施费等,在工程量清单编码后以“*”标注。
18.6 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9.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19.2.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19.2.3工程控制价应当按附表一“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格式计算。
19.3 规范及定额: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6、省、市截止 2011年 6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9.4 取费标准: 本工程按核定的工程类别叁类取费, 具体见附表二。
19.4.1《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中的排污费暂不计列,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文件中费率取0%。
19.5 材料价格: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2011年第5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本工程混凝土使用 商品混凝土(泵送) 。
19.6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预留金额为 0 万元。
20. 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
20.1 电子文本上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20.2条款的规定,将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提供给招标局,并由招标采购中心上传至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
20.2 光盘刻录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完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ZB001.EZB格式)后自行组价,自行准备投标光盘。
投标单位在做好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要将电子版投标文件(TB001.ETB格式)刻录到准备好的投标光盘中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并密封。
同一标段的多个单位工程只能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刻录到同一张光盘中。
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新点(智慧)软件滁州市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技术支持:张炉中15855097819。
21. 控制价的作用和说明
21.1.1 [控制价× 0.85 +(预留金+暂定金额)×1.03475×0.15 ]作为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1.2 [控制价× 0.80 +(预留金+暂定金额)×1.03475×0.20 ]作为投标总报价的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控制价的所有内容和最高、最低限价在2011年7月22日17时前公布。若投标人对工程控制价有异议,在2011年7月23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rhzj95@(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的异议对工程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将在2011年7月25 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3 投标人在2011年7月23日17时前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叁部分组成。
22.2 商务标部分
22.2.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2.2.2诚信投标承诺书
22.2.3投标函;
22.2.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2.2.5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22.2.6详细评审内容所需报告和证明材料;
22.3 技术标部分;
22.3.1施工组织设计。
22.4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或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安徽省企业业绩信用管理手册(首次进皖的外省或部属企业暂不提供)。
(8)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
(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0)类似业绩证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内必须具有从事过单体建筑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并提供施工许可证。
以上(1)——(10)项应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工程量清单报价
23.1 投标人应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文本中导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定额、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析各项费用,确定工程报价,并将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转为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电子文本刻录光盘中。
23.2 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3.3 投标报价应当按附表一“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格式计算。
23.4 取费标准
23.4.1本工程核定的工程类别按19.4条执行。
23.4.2投标报价中取费费率由投标人自行填报,但不得违反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23.5 材料价格
23.5.1主要材料(半成品)如给暂定价按给定的暂定价计算,不给暂定价的参照《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2011 年第 5期)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控制价中相应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计算;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3.5.2实行暂定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在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和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23.5.3暂定价材料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3.6 施工机械使用费
23.6.1 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23.7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4.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复核
24.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及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合理价的判定标准进行复核。若出现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价的情况,应详述理由并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随同商务标书一同提交。
25.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
25.1 投标人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再按第20.2条款的规定将投标报价书转化为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电子文本刻录入光盘中。
26.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组成
26.1 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①管理组织,机构体系;②施工总平面图;③施工方案;④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保证措施;⑤投入机械与测试设备清单;⑥质量保证体系;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措施。
27.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要求
27.1 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应当打印;封面、封底、内容均使用A4白纸;内容正文标题为黑体3号字、内容正文为宋体4号字、页码在页脚居中标注。
28. 投标有效期
28.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历天)。
2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9.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保证金
29.1 投标(信用)保证金按滁州招标采购管理局滁招管字【2008】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9.1.1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 44.1 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信用保证金金额: 190 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334001040004421
29.1.2投标(信用)保证金在 2011 年 7月 31 日 17 时前 必须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交易中心宣布。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29.1.3 招标人与中标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不计利息)。
29.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2.1凡是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9.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9.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9.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3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0.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式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壹 份(光盘包装盒上应加盖单位公章)。
3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0.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0.4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组成中“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可以标注投标人或所属人员名称。
30.5 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按“不合格”处理。
3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31.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31.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详细评审内容所需报告和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施工组织设计单独装订。
3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31.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以及详细评审内容所需报告和证明材料密封于商务标袋内;技术标正本、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资格审查文件密封于资格审查文件袋内。
31.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31.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31.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 投标文件的提交
3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 2011 年 8 月 1 日15时30分
地 点: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时要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3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3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3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30条、第31条和第3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
34. 开标
34.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34.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2.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4.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34.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34.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34.3.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必须于 2011 年 8 月 1 日15:30 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接受本工程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或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安徽省企业业绩信用管理手册(首次进皖的外省或部属企业暂不提供)。
(8)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原件。
(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0)类似业绩证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内必须具有从事过单体建筑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现场出具施工许可证原件。
对于投标申请人的建造师未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以及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投标申请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的均视为携带)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34.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持;
②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③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将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本(光盘)导入评标系统;
④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
⑤采用综合评估法(无加分因素)的现场评审;
⑥交易中心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5. 评标委员会
35.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5.1.1评标委员会由 5名专家评委组成,在开标前随机抽取(其中经济类专家应不少于3人)。
35.1.2评标委员会分商务组和技术组,商务组由经济类专家评委组成,其它人员组成技术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5.3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②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③在该工程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评标
36.1 评标工作准备
36.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6.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6.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6.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6.2 评标办法
36.2.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7. 评标报告的签署
37.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8. 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8.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 无效投标文件
39.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0. 评标过程的保密
4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41. 定标
41.1 定标原则按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42. 合同授予标准
42.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4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对于在合同授予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4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组织项目部、机械、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同时,中标人在开标后十日内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3.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3.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4. 履约保证金
44.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地点和时间
数 额:中标价×10%(开标后十日内,注明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 滁州学院
开户银行: 滁州市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银行帐号: 1313062809024945736
4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44.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4.3 履约的保证金的退还:主体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一周内一次性退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附表一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
1、人工费
2、机械费
二
措施项目清单费
(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其中
3、人工费
4、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1+2+3+4)×费率
三
其他项目清单费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
规费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1+3)×22%
(2)失业保险费
(1+3)×3%
(3)医疗保险费
(1+3)×10%
2、住房公积金
(1+3)×12%
3、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1+3)×0.8%
五
人工费调整
总工日×16.00
六
税金
(一+二+三+四+五)×规定
相应费率
七
建设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附表二
滁州学院南校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Ⅱ标段 工程清单计价
(控制价)取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建筑工程费率(%)
装饰工程费率(%)
安装工程费率(%)
A1、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A1-1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44
0.34
0.26
A1-2
文明施工费(市区)
4.00
4.30
1.94
A1-3
安全施工费
3.20
2.60
1.60
A1-4
临时设施费
5.00
4.40
4.40
A1-5
夜间施工费
0.00
0.00
0.00
A1-6
缩短工期10%以内
0.00
0.00
0.00
A1-7
二次搬运费
0.90
1.90
0.60
A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0
0.30
0.00
A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30
1.30
1.10
A1-10
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2.00
1.60
0.40
A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80
1.90
0.90
A2、企业管理费费率
A2-1
民用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9
23
水、消防管道、通风:23电、消防电气:25
A3、利润率
A3-1
民用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3
15
水、消防管道、通风:9
电、消防电气:13
A4、规费
A4-1
工程排污费
人工费
0
0
0
A4-2
社会保障费
A4-2.1
养老保险费
人工费
22
22
22
A4-2.2
失业保险费
人工费
3
3
3
A4-2.3
医疗保险费
人工费
10
10
10
A4-3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
12
12
12
A4-4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人工费
0.8
0.8
0.8
A5、税金
A5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3.475
3.475
3.475
A5-1
税费
3.41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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